问讯 公告日期:2020-12-03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1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1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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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7-27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59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作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的控股股东,于2016年1月19日出具《承诺函》,承诺:粤高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办理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未办理权属证书的相关土地、房产权属登记手续。2016年6月16日,粤高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资产过户实施完毕。
2017年7月4日,粤高速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完成进展情况及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完成期限的公告》称,你公司承诺一年内完成办理相关土地、房产权属登记手续的部分尚未完成。你公司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土地房产的权属登记手续,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4条、2.3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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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7-07-25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17]38号 |
批复原因 |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你公司在2016年1月19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指粤高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资产过户实施完毕之日,即2016年6月16日)起1年内,完成办理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珠海市行政区域性内所拥有的未办理权属证书的相关土地、房产权属登记手续。2017年7月4日,你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完成进展情况及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完成期限的公告》称,承诺1年内完成办理相关土地、房产权属登记手续的部分尚未完成。
你公司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土地房产的权属登记手续,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的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监管指引第4号》第六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相关承诺及履行行为,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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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14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汪春华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23号 |
批复原因 | 汪春华: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或"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7年4月29日,且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披露了《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你作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于2017年4月11日买入粤高速B股135,100股,交易金额791,686元人民币。该等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业绩预告前十日内。 |
批复内容 |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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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7-22 |
标题 | 粤高速A: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7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要求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
批复内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重组预案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主要情况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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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7-15 |
标题 | 粤高速A: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7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要求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
批复内容 | 由于需要补充披露的内容较多,时间较紧,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问询函回复和补充材料,公司现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推迟《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时间,并同时申请公司股票自7月15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完成《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和相关文件的补充完善及信息披露工作,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申请复牌。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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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7-10 |
标题 | 粤高速A: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7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要求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
批复内容 | 目前,公司及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并根据该函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完善。公司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时间(2015年7月14日前)提交问询函回复及补充材料。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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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6-26 |
标题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粤交明电[2013]56号 |
批复原因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九江大桥分公司所属的国道325九江大桥原获交通部批准的收费期限为30年,至今累计收费期为25年。此行为不符合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超过20年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56号文对九江大桥提出的整改措施为“按照不超过20年核定收费期限”,整改结果为“收费期满,取消收费”。按照56号文要求,九江大桥将自2013年6月30日24时起停止收费。
56号文指出:“九江大桥属省管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其整改后涉及相关问题请省国资委予以协调处理。” |
处理人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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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3-05 |
标题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11]2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 “三会”运作问题
(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程序问题
(二)、关于高管人员薪酬和考核问题
(三)、关于重大会计估计变更问题
(四)、关于2008年取消一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问题
二、关联交易运作问题
(一)、部分业务被指定代理和指定经营项目未签订合同的问题
(二)、日常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的问题
(三)、关联交易决策与执行程序倒置的问题
(四)、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出现遗漏的问题
三、公司部分制度需进一步建立完善
(一)未制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两项制度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设置不一致的问题
(三)、公司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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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立即按照《告知书》的要求,认真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要求,深入核查与分析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方案。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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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2-10 |
标题 | 关于对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整改情况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收入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负债核算、资产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及披露方面存在问题
(二)广东省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应补缴的税款方面存在问题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四)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遗失会计资料及以假发票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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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根据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司对《通知》中所述事项进行了认真整改,实行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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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0 |
标题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劳动合同》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2008]92号 |
批复原因 | 问题一:公司高管人员人事档案未由公司自行保管,公司独立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问题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合同格式不规范
问题三: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方法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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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治理机制的完善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的过程。公司将以本次公司治理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克服公司治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推动公司治理朝着规范、自律、创新、发展的目标向前迈进。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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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
标题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2007]48号 |
批复原因 | 问题一:公司部分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问题二:公司董事会仅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增设必要的专门委员会。问题三:由于广东省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的行业特点,公司关联交易较多,需建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问题四:由于目前新建经营性高速公路的投资主体,基本上都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 |
批复内容 |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从2007年4月中旬启动以来,历经自查、公众评议及现场检查、整改提高等阶段,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既定目标和任务。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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