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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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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利润分配
本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于2006年3月13日召开,会议通过2005年度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即:以本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35,079,229.30元作为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数,提取1
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3,507,922.93元;提取5%的公益金计1,753,961.47元;留转下一
年度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6,655,021.89元,其中拟按照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元(含
税)分配现金股利计人民币9,891,809.52元。此利润分配预案有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与本利润预分配方案有变动时,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调整。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电广通科技有限公司应付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60,773,
019.51元于本报表报出日前业已结清。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广通(香港)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与中翔基建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中翔路桥(香港)有限公司10%的股权;20
06年1月18日,中电广通(香港)有限公司与马雅琳女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中电广通
(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原由马雅琳女士代本公司持有的中翔路桥(香港)有限公司50%
的股权。至此,中电广通(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中翔路桥(香港)有限公司60%的股权
。同日,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电广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
持有的中电广通(香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电广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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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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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报告期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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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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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应付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10,155,250.00元于2005年1月31日
到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支付该款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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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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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截至200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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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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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根据本公司与中国电子2003 年6 月19 日签定的出资转让协议,中国电子将
其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公司中拥有的占注册资本39%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
200,233,474.77 元。相关转让价款已于2003 年12 月30 日支付完毕。公司于2004年4
月6 日取得关于受让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9%股权银监会批准;
(2)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收到中国石油支付的转让款63,658,611.18 元;
(3)根据本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的比例采用期
末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并从2003 年度开始执行。
(4)本公司于2004 年3 月11 日归还向招商银行兰州分行借入贷款6,000 万元;
于2004 年3 月31 日归还向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借入贷款5,000 万元。
(5)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向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贴现商业承兑汇票1.5亿
元的或有负债已经解除。
(6)根据本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03 年度不转增、不分配,按照净
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5%法定公益金。该决议尚待股东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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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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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截至200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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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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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2003 年4 月23 日的决议,本公司2002 年分别按净利润的10%
及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派发2002 年度现
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5 元,共计人民币45,795,415 元,股票股利每10 股送3 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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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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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报告日(2002 年7 月29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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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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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审计报告日(2000年3月13日),本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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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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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配股资产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九九年两套微球催化剂生产装置仍租赁给兰炼催化剂分厂 经营。已签定三星石化和兰炼催化剂分厂的租赁协议,并请律师签署意见。     (2)九八年度审计报告无保留有解释性说明审计意见的情况说明。     思达公司已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起按照甘科政(1998)47号文执行,开始生 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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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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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配股资产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董事会意见,九九年两套微球催化剂生产装置仍租赁给兰炼催化剂分厂经 营。已签定三星石化和兰炼催化剂分厂的租赁协议,并请律师签署意见。     (2)思达公司的经营问题     思达公司将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起按照甘科政(1998)47号文执行,开始生产 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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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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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截止审计报告日,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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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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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重大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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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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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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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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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公司无线后事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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