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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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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项 税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按销售收入
的17%计算销项税并抵扣进项税后计算缴纳。
营业税 5% 维修收入、承包工程收入、
科技咨询收入及租金收入等。
所得税 33%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7%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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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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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项 税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按销售收入
的17%计算销项税并抵扣进项税后计算缴纳。
营业税 5% 维修收入、承包工程收入、
科技咨询收入及租金收入等。
所得税 33%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7%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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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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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项 税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按销售收入
的17%计算销项税并抵扣进项税后计算缴纳。
营业税 5% 维修收入、承包工程收入、
科技咨询收入及租金收入等。
所得税 33%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7%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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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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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项 税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按销售收入
的17%计算销项税并抵扣进项税后计算缴纳。
营业税 3-5% 对外货运收入、维修收入、承包工程收入、
科技咨询收入及租金收入等。
所得税 33%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7%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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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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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项 税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按销售收入
的17%计算销项税并抵扣进项税后计算缴纳。
营业税 3-5% 对外货运收入、维修收入、承包工程收入、
科技咨询收入及租金收入等。
所得税 33%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7%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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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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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项 税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按销售收入
的17%计算销项税并抵扣进项税后计算缴纳。
营业税 3-5% 对外货运收入、维修收入、承包工程收入、
科技咨询收入及租金收入等。
所得税 33%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7%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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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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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项 税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按销售收入
的17%计算销项税并抵扣进项税后计算缴纳。
营业税 3-5% 对外货运收入、维修收入、承包工程收入、
科技咨询收入及租金收入等。
所得税 33%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7%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交通附加费 4%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计缴。
注: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发[2002]038 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征交
通建设费附加的通知》,从2002 年4 月20 日起停止征收交通建设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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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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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项 税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按销售收入
的17%计算销项税、按税法规定可抵扣的进项
税抵扣后计算缴纳。
营业税 3-5% 对外货运收入、维修收入、承包工程收入及
科技咨询收入及租金收入等分别按税法规定
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所得税* 33%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
城建税 7%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计缴。
*母公司所得税本期应计提428.73 万元,实际计提163.61 万元,其差额265.12 万
元系享受优惠政策所致。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如技改项目购置国产设备,则该项目
所增利润可减免所得税。本公司上年技改项目,特别是大型技改项目――70 万吨技改
工程所用设备基本采用国产设备,因此公司可在以后几年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上年我
公司发生亏损,后经地方税务初步汇算,全年应交所得税163.61 万元,故本期参照该
所得税额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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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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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本公 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 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工的,在劳务已经提供, 价款已经 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工分属不同 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 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 能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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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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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 项 税 率 适用范围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按销售收入 的17%计算销项税、按税法规定可抵扣的 进项税抵扣后计算缴纳。 营业税 3-5% 对外货运收入、维修收入、承包工程收入及 科技咨询收入及租金收入等分别按税法规定 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所得税 33%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再由地方财政返 还18%,实际负担15%。 城建税 7%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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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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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本公司1999年1-6月投资收益如下: 类 别 金 额 非控股公司分来利润* 145,382.84 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额增减 ** 2,486,767.76 合 计 2,632,150.60
    *:非控股公司分来利润是收到峨眉山金龙石膏开发公司分配来的98 年度股利 145,382.84元。     **: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额增减的金额为2, 486,767.76, 其中金 叙水泥有限公司98,249.49元,金宏水泥有限公司719,654.46元, 峨眉协和水泥有 限公司544,888.34元,四川嘉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3,975.4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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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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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 项 税 率 适用范围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按销售收入 的17%计算销项税、按税法规定的可抵扣的 进项税抵扣后计算缴纳。 营业税 3-5% 对外货运收入、维修收入、承包工程收入及 科技咨询收入及租金收入等分别按税法规定 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所得税 33%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再由地方财政返 还18%,实际负担15%。 城建税 7%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计缴。 其他 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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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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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目 1998年1-6月 1997年1-6月
    *:本公司下属合资企业金宏水泥有限公司分配利润108,952.26元, 峨眉协和 水泥有限公司分配利润101,858.66元, 转让峨眉山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股权收益 927,317.33元,金明水泥厂投资收益4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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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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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 项 税 率 适 用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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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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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690018.28元
    (1)公司下属单位四川省金明水泥厂投资的峨眉山金龙石膏开发公司分回的利 润550000.00元.     (2)公司的两个合资企业(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中 期应分回利润140018.28元     投资收益项目比上年减少71.66%,由于公司下属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减少 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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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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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顶及税率如下: 税 项 税 率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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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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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2,434,501.46元
    非控股公司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本年度1至6月分配利润926,402.23元     非控股公司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本年度1至6月分配利润1,530,603.50元     公司下属单位峨眉山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损失-83,504.27元     收成都旭光电子管厂股利16,000.00元     收成都蓝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利45,000.00元     投资收益项目比上年减少72.09%,由于公司下属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减少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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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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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995年度,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列示如下: 税 项 税 率 适 用 范 围 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 营业税 3-5% 对外货运收入、维修收入、承包 工程收入及科技咨询收入、租金 收入等 所得税 15% 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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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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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994年度公司本部应纳税项及适用税率列示如下: 税 项 税 率 适 用 范 围增值税 17% 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原料销售 营业税 3-5% 对外货运收入、维修收入、 承包工程收入及 科技咨询收入、租金收入等 所得税 15% 一切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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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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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增加949.30万元,主要是公司参股企业本年度1-6月应分回的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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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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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993年度,贵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列示如下:     A增值税:1993年主体厂(峨眉水泥厂)的产品销售收入按不同税率(代装9.2% 、 散装6.5%)计算,按月预交,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统一汇算清缴。     B营业税:对外货运收入、对外维修收入、对外承包工程收入、科技咨询收入等 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C企业所得税: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93)39号文及乐山市税务局乐市税发 (1993)78号文批准,本公司1993年度企业所得税率定为15%。     D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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