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

- 600674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快速通道:
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无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05年3月15日本公司董事会作出“关于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4年末总 股本386,208,4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25元(含税),总计派现金 9,655,211.60元。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公司于2004年2月6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以14,311.50 万元收购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公司(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90%股权的控股子 公司)拥有的原彭州凤鸣电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的提案报告。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无。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无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8-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999年1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9)9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 乐府函(1999)2号]批准,将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 119,052,827 股划归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2、1999年4月1日, 四川投资集团公司与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签定“关于原峨 眉铁合金厂(含股份有限公司)兼并重组后有关问题的协议”,该协议第4 条约定 原峨眉铁合金厂的贷款现以川投峨铁集团公司承担并由四川投资集团公司担保。

    3、1999年4月12日,本公司收到峨眉山双龙光通信有限公司应付本公司股利( 截止1998年末)5,934,581.21元。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8-06-30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998年6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8)194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 乐府 函(1998)54号文]批复,同意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承担全部债权、 债务 和安置现有全部职工的方式整体兼并本公司国有股授权经营企业-峨眉铁合金厂, 将其更名为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铁集团公司)。 兼并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川投峨铁集团公司行使出资者权利, 使其成为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川投峨铁集团公司则成为 本公司的国有控股公司,兼并后的资产债务重组正在实施之中中。此次重大重组已 明确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享受的重大优惠政策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如下:

    ⑴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支撑电源,嘉阳电厂作为自备电厂,将基本解决 生产用电严重不足的困难,并使用电成本有较大幅度下降,保证本公司现有生产能 力能正常发挥。

    ⑵所得税1998年、1999年全返,2000年到2002年返还一半。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5-12-31
`其他事项提示

    ①.本公司董事会于1996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1995年度实现净利润润832.8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提 取法定公积金10%计83.29万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0%,计83.29 万元,提取任意公积金30%,计249.86万元,加上年初结转的九三 及九四年度未分配利润2302.63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719.07万元,董事会决定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0.3股红股方式 分配利润,计581.03万元,结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38.04万元, 结转下年度分配, 上述分配预案须经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通过并报上级部门审查后实施。

    ②.公司法律顾问:由原峨眉山市注册法律律师 刘运发变更 为:四川省投资与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顾培东

    公司法律顾问办公地点:成都市人民东路48号物资大厦10楼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