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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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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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规定计缴,即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符 合规 增值税 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税率为17%。 营业税 按照应纳税营业额的5%计缴。 城建税 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企业所 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为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享 得税 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计征。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城建税 7% 企业所 15%、 得税 33% 2、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风帆工贸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按15%计征;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风帆蓄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所得税按33%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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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1.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规定计缴,即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符合规定的 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税率为17%、6%。 2.营业税: 按照应纳税营业额的5%计缴。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的母公司分别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和4%计缴;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风帆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按缴纳流转税 额的7%和3%计缴;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风帆蓄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嘉定区,按缴纳流 转税额的1%计缴城建税,不缴纳教育费附加。 4.所得税: 本公司于2000年7月10日、2002年7月18日、2004年6月25日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冀 科工字[2000]009号、冀科高字[2002]014号、冀科高字[2004]017号文件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注册地为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按 15%计征。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风帆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执行优惠税 率,所得税按15%计征;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风帆蓄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所得税按33%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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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1.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规定计缴,即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符合规定的 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税率为17%。 2.营业税: 按照应纳税营业额的5%计缴。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的母公司分别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和4%计缴; 原保定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不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风帆工贸有限公司按缴纳流转税额的7%和3%计缴;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风帆蓄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按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城建税, 不缴纳教育费附加。 4.所得税: 本公司于2000年7月10日、2002年7月18日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冀科工字[2000]0 09号、冀科高字[2002]014号文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为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计征。 本公司的原控股子公司保定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于1997年7月13日被河北省科学 技术委员会以冀科一字[1994]005号文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为保定市国家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计征。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风帆工贸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按15%计征;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风帆蓄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所得税按33%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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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规定计缴,即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符合规定的 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税率为17%(其中水按6%、汽按13%)。 2.营业税: 按照应纳税营业额的5%计缴。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的母公司分别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和4%计缴;金风帆为中外合资企业, 不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所得税: 本公司于2000年7月10日、2002年7月18日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冀科工字[2000]0 09号、冀科高字[2002]014号文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为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计征。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风帆于1997年7月13日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冀科一字[1 994]005号文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为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 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1996年被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火炬计划办公室认定为重点高新技 术企业,1997年被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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