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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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6年1月20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建行成都高新支 行获得成都高新西区农迁房项目贷款11600万元,贷款期限从2006年1月20日至2007年1月 19日,贷款利率6.417%,该笔贷款由成都市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提供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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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5年7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因一般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成都聚友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和陈健一案进行了判决 ,并下达民事判决书(2005)成民初字第300号,法院判令聚友网络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 偿还招行高新支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其逾期利息。聚友集团、本公司、聚友发展、聚 友投资和陈健对聚友网络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 向聚友网络追偿。 2、2005年7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因借款担保 合同纠纷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北京盈科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案进 行了判决,并下达民事判决书(2005)川民初字第29号,法院判令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借款本金2920万元及利 息、罚息。本公司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成都 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3、2005年7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因借款纠纷 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本公司一案进行了判 决,并下达民事判决书(2005)川民初字第30号,法院判令本公司对成都聚友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的610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4、2005年7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收回对成都倍特联益 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款1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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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5年1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04)成民初字 第938号,准许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撤回对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聚友网络发 展有限公司、深圳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陈健借款合同纠纷的起诉。 2、2005年1月27日,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资产购买方成都新聚贤置业有限 公司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买卖标的系位于成都高新区创业路5号的倍特公寓1幢房产、2 幢房产和车库综合楼,上述资产账面原值3,797.85万元、累计折旧505.01万元、净值3 ,292.84万元,合同金额4000万元,款项以现金分次支付,最后一笔款项约定于2005年 4月15日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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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4年7月15日,公司就担保合同纠纷一事起诉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托普软件),2004年7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中院)受理了此 案。该案基于2003年3月24日公司为托普软件在招商银行成都高新支行(原安顺桥支行 )(下称招行高新支行)的1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于2004年3 月24日到期,招行高新支行因托普软件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而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 行四川国力公证处(2004)川国公证执字第009号公证书,公司被迫履行担保义务。(相 关公告详见2004年6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根据《担保法》的有关 规定,公司依法向托普软件进行追偿,并向市中院递交了起诉状,请求判令托普软件支 付公司代为偿还的1000万元借款及资金利息,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市中院已下 发《受理案件通知书》([2004]成民初字第756号)。目前,该案处于举证期,暂不能 预计其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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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经本公司2004年3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 公司成都倍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信息)将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新电子系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新公司)与北京讯星世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星公司)采 取合并设立的方式,在北京设立北京中星世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200 0万元(其中成都倍特信息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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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质量保证金核算方法 开发、出售的商品房,未专门计提质量保证金。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应由公 司承担的费用,则按照实报实销的办法直接进入发生当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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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截止2003 年3 月28 日,公司已收回成都天衣倍特置业有限公司欠款71,52 3,927.46 元。 (2)截止2003 年3 月20 日,已归还到期应付债券本息合计16,16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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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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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期后事项

公司无需披露的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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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期后事项

    截止1999年12月31日惠州分公司正准备撤销,重新成立惠州倍特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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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期后事项

    截止到1999年8月11日,已归还到期银行贷款1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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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期后事项

    截至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止,已归还到期借款5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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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期后事项

    截止1998年8月17日,已归还到期借款4,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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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期后事项

    截止1998年2月28日,归还已到期借款1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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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期后事项

    公司已按期归还短期借款1550万元,兑付债券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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