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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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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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及商品房销售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惠州市 蓝微电子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需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国税涉外发(2004)029号《关于惠州市德赛电池有 限公司申请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复函》,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 有限公司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 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且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减免地方所得税。广东省科学技 术厅于2004年5月授予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惠州仲恺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赛电池公司注册地为惠州仲恺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国税涉外发(2003)016号《关于惠州市德赛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 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且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减免地方所得税。广东省科学技 术厅于2004年5月授予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惠州仲 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赛能源公司注册地为惠州仲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惠国税涉外发(2003)011号《关于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 公司申请减免税税收优惠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1月 1日至2005年10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且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减免地方所得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于2004年5月授予惠 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 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蓝微电子公司注册地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公 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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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及商品房销售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惠州市 蓝微电子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需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国税涉外发(2004)029号《关于惠州市德赛电池有 限公司申请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复函》,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 有限公司从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 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且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减免地方所得税。广东省科学技 术厅于2004年5月授予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惠州仲恺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赛电池公司注册地为惠州仲恺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国税涉外发(2003)016号《关于惠州市德赛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 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且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减免地方所得税。广东省科学技 术厅于2004年5月授予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惠州仲 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赛能源公司注册地为惠州仲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惠国税涉外发(2003)011号《关于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 公司申请减免税税收优惠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1月 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且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减免地方所得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于2004年5月授予惠 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 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蓝微电子公司注册地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公 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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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及商品房销售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惠州市 蓝微电子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需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国税涉外发(2004)029号《关于惠州市德赛电池 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复函》,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 池有限公司从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 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且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减免地方所得税。广东省科学 技术厅于2004年5月授予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惠州仲 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赛电池公司注册地为惠州仲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国税涉外发(2003)016号《关于惠州市德赛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德赛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 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且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减免地方所得税。广东省科学 技术厅于2004年5月授予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惠 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赛能源公司注册地为惠州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惠国税涉外发(2003)011号《关于惠州市蓝微电子有 限公司申请减免税税收优惠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 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且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减免地方所得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于2004年5月 授予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蓝微电子公司注册地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该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附注4.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A.本公司的子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注册 公司名称 地点 注册资本 投资金额 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公司 深圳 3,000,000.00 3,000,000.00 深圳市万山建材保税贸易公司 深圳 6,000,000.00 6,000,000.00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注1) 惠州 30,000,000.00 43,999,785.57 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1) 惠州 5,000万港元 38,316,479.93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注1) 惠州 10,000,000.00 29,027,636.31 会计报表 公司名称 拥有权益 经营范围 是否合并 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公司 100% 物业租赁 是 深圳市万山建材保税贸易公司 100% 建筑材料 是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注1) 75% 电池 是 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1) 75% 电池 是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注1) 75% 电池配件 是 注1:根据本公司与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及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 4年6月5日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公司将包含对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公司 (以下或简称“万山物业”)和深圳市万山建材保税贸易公司(以下或简称“万山建材 保税”)的全部股权在内的部份资产和负债转让给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及惠州市德 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受让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75%股权及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和惠州市蓝 微电子有限公司各75%的股权。前述资产置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于2004年10月11日经 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受让的德赛能源、德赛电池、蓝微电子各75% 的股权已于2004年10月11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转让给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 公司及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所持深圳市万山物业管理公司和深圳市万 山建材保税贸易公司各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根据本公司与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及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1 0月11日签订的交割协议,自2004年10月11日起,本公司享有德赛能源、德赛电池、蓝 微电子各75%的股权的一切权益,同时本公司转让的对万山物业和万山建材保税各100% 股权的一切权益由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享有。因此 ,本公司前述股权置换的收购日和出售日为2004年10月11日。 本年度本公司出售、购买的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明细如下: 1、出售子公司 (1)所出售子公司在出售日及上年度末的资产和负债金额 出售日:2004年10月11日 万山物业 万山建材保税 项目 出售日金额 上年末金额 出售日金额 上年末金额 流动资产 2,168,348.29 2,844,140.40 2,391,403.49 4,472,346.35 长期投资 --- --- --- --- 固定资产 35,466,121.95 36,944,914.20 --- --- 无形资产 --- --- --- --- 其他资产 --- --- --- --- 流动负债 32,030,525.51 34,573,608.28 2,334,426.95 2,583,607.78 长期负债 (2)所出售子公司自本年初至出售日止,以及上年度的经营成果 出售日:2004年10月11日 万山物业 万山建材保税 项目 本年初至出售日 上年度 本年初至出售日 上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9,875,411.07 11,880,272.33 --- --- 主营业务利润 3,877,210.93 4,015,340.42 --- --- 利润总额 60,691.30 263,482.67 (313.73) (418.18) 所得税 9,103.69 39,522.40 --- --- 净利润 51,587.61 223,960.27 (313.73) (418.18) 2、购买子公司 (1)所购买子公司于购买日的资产和负债金额 购买日:2004年10月11日 项目 德赛电池 德赛能源 蓝微电子 流动资产 293,331,490.22 210,563,912.07 71,147,397.31 长期投资 10,537.92 --- --- 固定资产 59,812,302.86 10,513,861.63 3,938,160.60 无形资产 61,139.53 256,050.07 --- 其他资产 --- --- 24,099.16 流动负债 298,673,366.53 173,644,579.68 41,073,509.95 长期负债 118,848.04 --- --- (2)所购买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经营成果 购买日:2004年10月11日 项目 德赛电池 德赛能源 蓝微电子 主营业务收入 122,537,255.45 22,489,145.19 38,449,358.92 主营业务利润 11,105,629.19 8,593,832.22 4,545,699.85 利润总额 6,963,470.22 1,754,635.21 3,809,496.19 所得税 --- 131,597.64 --- 净利润 7,098,836.36 1,623,037.57 3,809,496.19 B.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概况列示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地点 注册资本 投资金额拥 深圳长城家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 20,000,000.00 777,666.67 深圳建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深圳 USD800,000.00 204,148.11 青岛万嘉崂山蒸馏水有限公司 青岛 20,000,000.00 8,100,229.48 河南洛宇轴承有限公司 洛阳 5,500,000.00 825,000.00 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深圳 2,000,000.00 56,023.60 深圳市新产业建材有限公司 深圳 10,000,000.00 3,907,553.60 企业名称 有权益 经营范围 会计报表 是否合并 深圳长城家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3.33% 家俱制作及销售、装饰施工 否 深圳建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40.00% 生产经营雨伞等 否 青岛万嘉崂山蒸馏水有限公司 30.00% 生产蒸馏水、清泉水饮料 否 河南洛宇轴承有限公司 15.00% 生产销售O型轴承 否 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00% 生产经营胆结石治疗仪等 否 深圳市新产业建材有限公司 40.00% 生产经营页岩砖等制品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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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及商品房销售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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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及商品房销售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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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及商品房销售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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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及商品房销售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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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股权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收益 联营或合营公司分配来的 利润 175,000.00 1,275,000.00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 有者权益净增减的金额 其他 合计 175,000.00 1,2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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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收入确认原则

    a.商品销售:本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对该商 品不再保留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 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b.提供劳务:劳务已经提供,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算,其经济利益能够流入 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c.出租物业:物业确实已经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租赁合同已经签定,与出租相 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则根据合同规定的价款确认收入的实现。

    d.物业管理收入:以实际收到物业管理费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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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个人所得税 由本公司代扣代交 —

税项的细节在五.14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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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本公司主要运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个人所得税 由本公司代扣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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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个人所得税 由本公司代扣代交

税项的细节在五、14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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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个人所得税 由企业代扣代交 --

*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税项的细节在四.13中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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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1)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个人所得税 由企业代扣代交 ─ ─

    *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税项的细节在四.14中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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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增加516万元是桂花大厦的投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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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项

    ①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增值税发票抵扣税额计算。销项税额按不含税销售净额 的17%计算.

    ②营业税:按房屋租赁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净额的5%计算。

    ③城建税:按应交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1%计算。

    ④所得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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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投资收益

    单位名称                             金额       法律依据

深圳建辉塑胶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1,107,950.76 合作经营合同

文锦渡东门停车场 249,453.29 管理协作合同

南天子快餐厅 48,000.00 承包经营合同

东方快餐厅 55,200.00 承包经营合同

深圳长城家俱装饰工程公司 330,000.00 生产经营承包合同

湖北黄石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5,300.00 承包合同

水贝商场 50,000.00 承包合同

吉利商场 30,000.00 承包合同

深圳万兴皮有限公司 150,000.00 承包合同

深圳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50,000.00 承包合同

深圳市合田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 协议

深圳龙源针织品有限公司 30,000.00 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

合计 2,985,9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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