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537.4103万股(含1,537.4103万股),发行价格为29.2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公司本次总计向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发行对象李云春是公司董事长,故为公司关联方;发行对象玉溪高新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高新”)为持有我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玉溪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房地产”)的控股子公司,且我公司董事冯少全、监事马佳亦担任玉溪高新董事,故玉溪高新为我公司关联方;发行对象玉溪润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溪润泰”)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注册的合伙企业,且由李云春控制的玉溪中沃达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受李云春实际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李云春、玉溪高新、玉溪润泰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分别与李云春、玉溪高新、玉溪润泰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由此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缓减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为股东创造更丰厚的回报。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任一股东可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通过投资公司对公司形成实际控制,且公司主要股东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此次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