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03-19 |
公告日期 | 2004-03-19 |
案件名称 | 保证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
被告方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689.1377 万元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的前身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总公司于1992年11月15日至1994年11月15日期间,为宁波合立紧固件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借款提供不超过300万美元和1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宁波合立紧固件有限公司未能如期还本付息,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总公司亦未能如期履行担保还款义务。根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将相关债权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目前,该单位分五案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担保方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合计2037708.08美元,折合人民币16891377.36元。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总公司先后变更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集团)总公司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集团)股份有限总公司。又于1996年分立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鉴于原担保方已分立为两个公司,因此该单位在起诉状中把本公司列为第二被告人。 |
判决内容 | 经各方友好协商,目前各案均已达成和解。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于2003年6月24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提出“申请人特按协议约定撤回上述五案诉讼,并放弃对被告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做出(2003)甬民二初字第39、40、41、42、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准许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撤回起诉。”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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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3-10-25 |
公告日期 | 2003-10-25 |
案件名称 | 拖欠货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宁波联合集团电器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北京古桥电器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62.23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宁波联合集团电器有限公司诉北京古桥电器有限公司拖欠货款362.23万
元一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7月9日开庭审理。 |
判决内容 | 2003年8月14日丰台区人民
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北京古桥公司给付宁波联合电器335.95万元,分二次付清。 |
判决日期 | 2003-08-15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因
北京古桥公司未在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付请上述款项,宁波联合电器公司已分别于20
03年9月2日和10月8日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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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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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9-22 |
公告日期 | 2001-09-22 |
案件名称 | 经济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1-01-16 |
原告方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方 |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原告)于2001年元月16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被告)。起诉状称:原告于1998年4月2日和4月7日划付给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上海襄阳北路证券营业部合计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委托该部为其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记名证券的指定交易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自1998年 6月22日起关闭并成立清算组(即被告)。该公告明确“客户保证金受国家法律保护,各证券交易营业部要随时保证客户购买股票和转帐、提现的需要,在本次债权登记中,客户保证金毋须登记。”但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偿还3000万元保证金遭被告无理拒绝,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300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 |
判决内容 | 判决“驳回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判决日期 | 2001-07-09 |
是否上诉 | 是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终审判决:驳回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二审判决日期 | 2001-09-19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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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7-12-31 |
公告日期 | 1997-12-31 |
案件名称 | 投资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方 | 杭州坚胜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7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杭州坚胜食品
包装有限公司在合作期满后未及时归还投资款700万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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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内容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12月4日作终审判决。由杭州坚胜
公司的合作经营担保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归还700万元。目前,此案尚在执行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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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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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7-12-31 |
公告日期 | 1997-12-31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企业建设开发公司 |
被告方 | 萧山市华龙能源物资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6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全资附属企业建设开发公司起诉萧山市华龙能源物资公司未
及时归还借款600万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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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内容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8月9日作终审判决,由萧山市华龙
能源物资公司归还借款600万元,担保人萧山市日用工业品公司承担100万元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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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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