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5-12-17 |
公告日期 | 2005-12-17 |
案件名称 | 国债交易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5-01-20 |
原告方 | 亳州古井废品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方 | 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4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原告于2003年10月通过被告所属上海漕东支路证券营业部利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国债。2004年4月,原告回收了1000万元的国债投资,后因被告原因无法下达指令对帐户内近4000万元的国债进行操作,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要求恢复国债投资帐户操作权限,均被被告拒绝,故向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剩余国债投资资金。 |
判决内容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亳民二初字第009号],经审理,本案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4000万元国债保证金。
案件受理费252012元,诉讼保全费200520元,合计452532元由被告负担。 |
判决日期 | 2005-06-16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根据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本案原定于2005年3月14日开庭审理,因被告(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答辩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导致本案不能如期开庭,此后亳州中院根据双方的举证情况驳回了被告诉讼管辖异议的申请。
因健桥证券未按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为此古井回收已于2005年7月28日向亳州中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亳州中院已受理古井回收的执行申请。
在本案强制执行的过程当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健桥证券同意向古井回收返还2,400万元国债投资资金,并承担100万元诉讼费,剩余1,600万元转换成健桥证券股份。目前古井回收已经收到了2,400万元国债投资资金,余下和解事项正在落实之中。 |
受理法院 |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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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08-10 |
公告日期 | 2004-08-10 |
案件名称 | 国债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43.8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3年7月24日,老八大公司按相关审批程序,将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3000万元,在闽发证券公司上海水电路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用于国债的专项投资。但近期该账户因闽发证券公司自身原因被冻结,致使老八大公司无法对此进行操作。闽发证券公司亦表示歉意,但未履行解冻账户的承诺。
鉴于此,老八大公司于近期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闽发证券向老八大公司返还国债及派生股息或赔偿等值人民币3043.8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正式受理本案。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安徽省市高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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