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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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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07-31
公告日期2004-07-31
案件名称借款合同担保纠纷
起诉日期 
原告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被告方九江化工厂 九江化学纤维厂 
诉讼类型民事诉讼
涉案金额23980.0000 万元
案件描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九江化工厂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九江化学纤维厂因提供担保而被诉承担部分连带担保责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赣经初字第9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九江化学纤维厂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3439.52万股。
判决内容 
判决日期 
是否上诉
二审上诉方被告方
二审判决内容本公司大股东九江化学纤维总厂于2004年5月21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九江化学纤维总厂(原九江化学纤维厂)对九江化工厂借款本金2398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的归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向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支付违反保证合同违约金106.7万元人民币
二审判决日期 
执行情况 
受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受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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