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08-23 |
标题 | 关于对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
文件批号 | 北证监管执行函[2023]9号 |
批复原因 | 青矩技术分别于2023年7月17日、8月1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用于股权激励。2023年8月2日至8月3日,青矩技术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票113,696股,支付资金3,545,572.43元。青矩技术使用普通证券账户而非回购专用账户进行回购股份的行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第八条的规定,构成回购违规。 |
批复内容 | 对青矩技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陈永宏、杨林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北京证券交易所监管执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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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7-03 |
标题 | 关于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2020年6月)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及时办理股票限售,股东在法定限售期内出售股票 |
批复内容 | 口头警示 |
处理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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