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30 |
标题 | 格科微:关于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3]107号 |
批复原因 | 截至2022年9月7日,你们合计持有格科微5.075%的股份,均为格科微首发上市前取得的股份。2022年9月8日,你们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格科微股份合计100,000股,但未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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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16 |
标题 | 关于对Pacven Walden Ventures V,L.P.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3]107号 |
批复原因 | 截至2022年9月7日,你们合计持有格科微5.075%的股份,均为格科微首发上市前取得的股份。2022年9月8日,你们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格科微股份合计100,000股,但未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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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11-16 |
标题 | 格科微: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暨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22年9月8日,华登美元基金因工作人员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00,000股,金额为人民币171.00万元。本次减持后,华登美元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721,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71%。 |
批复内容 | (一)华登美元基金对上述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表示诚挚的歉意,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华登美元基金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2月15日)不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华登美元基金将加强人员培训,完善交易系统和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后续再发生类似事件。
(二)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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