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19 |
标题 | 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
相关法规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7年12月26日,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由于西丽分工厂未按规定上报2017年第三季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表,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西丽分工厂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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