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0 |
标题 | 东亚药业: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临应急罚[2021]12号 |
批复原因 | 东邦药业由于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
批复内容 | 给予罚款六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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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06 |
标题 | 江西善渊收到彭泽县应急管理局出具《(彭)应急管罚[2020]分局-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彭)应急管罚[2020]分局-002号 |
批复原因 | 2020年6月13日,江西善渊发生一起一人窒息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查,江西善渊因员工违反八大作业操作规程,未开具作业票,擅自开启氮气吹扫后未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及含氧量检测进入受限空间造成窒息死亡。 |
批复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壹佰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彭泽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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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1-30 |
标题 | 彭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彭)安监罚【2018】2-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彭)安监罚[2018]2-009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公司子公司江西善渊厂区车间内从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有毒有害报警控制室内无人值守且未能及时更新报警隐患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行政违法。 |
批复内容 | 责令江西善渊进行相关整改,并处以罚款10万元。 |
处理人 | 彭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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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0-09 |
标题 | 江西善渊收到江西省彭泽县环境保护局《彭泽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彭环罚[2017]17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彭环罚[2017]17号 |
批复原因 | 江西善渊前身元盛生物因厂区尾气处理设施检测仪器故障,导致检测数据失真;污水处理站内废气检测仪器故障,导致检测数据失真;污水处理站附近固废违规堆放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责令元盛生物停产整改,并处以罚款38万元。 |
处理人 | 江西省彭泽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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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7-20 |
标题 | 江西善渊收到江西省彭泽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彭环罚字[2017]00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彭环罚字[2017]009号 |
批复原因 | 江西善渊前身元盛生物因厂区末端尾气吸收系统的在线检测仪故障导致数据异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责令江西善渊进行相关整改,并处以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江西省彭泽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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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0-01 |
标题 |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临安监管罚告[2016]59-1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临安监管罚告[2016]59-1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公司子公司东邦药业厂区内生产人员蒋某因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致使其在不慎从高处跌落时安全帽脱落,头部受到撞击导致死亡。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东邦药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东邦药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安全帽,对前述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责令东邦药业进行相关整改,并处以罚款23万元。 |
处理人 |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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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0-01 |
标题 | 东邦药业收到临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16]19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文件批号 | 临环罚字[2016]19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子公司东邦药业厂区附近雨水井水样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项目超标 |
批复内容 | 构成行政违法,责令东邦药业进行相关整改,并处以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临海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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