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4-04-10 |
标题 | 克来机电:关于公司监事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4]133号 |
批复原因 | “何晓悦:经查,你作为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来机电”或公司)的监事,你的配偶郝已枫在所持公司3000股限售股股票解除限售后,于2024年1月26日买入公司股票1500股,2024年2月8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股,买卖行为前后间隔期不足6个月。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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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4-08 |
标题 | 关于对何晓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4]13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作为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来机电”或公司)的监事,你的配偶郝已枫在所持公司3000股限售股股票解除限售后,于2024年1月26日买入公司股票1500股,2024年2月8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股,买卖行为前后间隔期不足6个月。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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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2-24 |
标题 | 克来机电: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何晓悦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说明》,获悉何晓悦女士之配偶郝已枫先生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郝已枫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谨慎操作。公司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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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8-23 |
标题 | 克来机电: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敏感期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核查,王蓉女士于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9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处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
批复内容 |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肖益先生及其配偶王蓉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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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1-15 |
标题 | 克来机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10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0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立即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对草案进行修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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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7-19 |
标题 | 克来凯盈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处罚(通税三分简罚[2019]218143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通税三分简罚[2019]218143号 |
批复原因 | 克来凯盈因未按期进行申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的印花税(加工承揽合同)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31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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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01 |
标题 |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第2120170395号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第2120170395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上海市嘉定区环保局现场检查中发现,上海众源自2017年3月起新增超声波清洗流水线,但截至2017年9月1日尚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 |
批复内容 | 2017年9月1日,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第2120170395号行政处罚,对上海众源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 |
处理人 |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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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11 |
标题 | 上交所向本公司出具《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7年5月11日,本公司发布《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以2016年年报为基础进行了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日,上交所向本公司出具《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在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及时纠正,聘请会计师对本公司2017年1季度报告进行审计,以经审计的2017年1季度报告为基础进行了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本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截至目前本公司未出现类似情况。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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