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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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8-30
标题临海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受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台环临罚字[2022]17号
批复原因经2022年3月现场检查,认定临海公司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未验收
批复内容罚款人民币29,000元。
处理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8-30
标题昆山鹿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受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文件批号苏环行罚[2020]第65号
批复原因认定昆山公司存在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批复内容责令昆山鹿城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8-30
标题嘉善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受到嘉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善应急罚[2022]106号
批复原因经2022年7月现场检查,认定嘉善公司“嘉善生态能源发电扩容工程(二期)项目”于2020年12月投产,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存在安全隐患。
批复内容对嘉善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嘉善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8-30
标题武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受到武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武)应急罚[2022]185号
批复原因因武义公司未在卸料平台设置统一协调管理人员,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批复内容处以 5 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武义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9
标题嘉善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嘉善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善环罚字[2018]119号
批复原因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超出排放限值
批复内容罚款10万元
处理人嘉善县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9
标题嘉善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嘉环(善)罚字[2020]39号
批复原因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超出排放限值
批复内容罚款14.5万元
处理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9
标题临海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临海市环保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临环罚字[2018]81号
批复原因大气污染物指标超过排放标准
批复内容罚款16.8万元
处理人临海市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9
标题临海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临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临应急罚[2019]201-1号
批复原因发生一起焊接作业触电致死安全事故
批复内容罚款23万元
处理人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9
标题福建华立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被浦城县林业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浦水林罚决字[2017]第016号
批复原因开挖山体护坡、建厨房占用林地
批复内容罚款1.95万元
处理人浦城县林业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伟明环保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50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5月23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19
标题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温州公司不予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温鹿环罚告字[2017]第167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13日温州公司编号为41069的焚烧炉排放的废气中氯化氢浓度为94.30mg/m3,超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定的污染物限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2017年9月18日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召开听证会。2017年12月19日,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对温州公司关于本次事件的说明作出书面确认,确认污染物在线设备均正常运行,检测数据合格,且公司历年来氯化氢数据从未超标;确认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经调查和取证,经集体审议,决定对温州公司不予处罚。
处理人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05
标题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温州公司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温鹿环罚告字[2017]第167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13日温州公司编号为41069的焚烧炉排放的废气中氯化氢浓度为94.30mg/m3,超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定的污染物限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责令温州公司改正以上违法行为、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废气,并拟罚款25.00万元。
处理人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1-05
标题温州市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温州公司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文件批号(浙温鹿)质监罚告字[2015]71号
批复原因温州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安排未取得起重机操作资格人员操作起重机,导致‘10.31’起重机撞击人员一般责任事故发生”。
批复内容对温州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
处理人温州市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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