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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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31
标题飞乐音响: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飞乐音响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52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3-03
标题飞乐音响: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15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3
标题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出具第2820180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第2820180034号
批复原因自仪院于2018年6月12日在新建生产及辅助项目工程存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建设工程,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未在市或者区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自仪院作出罚款3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04
标题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216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0]021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04
标题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2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213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0]021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2-20
标题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3120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9】312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1-02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2019]11、12、13、14、1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飞乐音响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飞乐音响参与“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飞乐音响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信息披露违法 “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万元;导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飞乐音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对庄申安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对黄金刚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对李虹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对赵开兰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0-24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处罚字[2019]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飞乐音响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飞乐音响参与“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飞乐音响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信息披露违法 “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万元;导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决定: 1.对飞乐音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2.对庄申安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3.对黄金刚、李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4.对赵开兰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10-22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公司监事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与金艳春女士核实,金艳春女士的股票账户通过移动交易软件参与了证券公司α波产品,该产品是一个AI智能投资组合,每周一跟投新发布的投资组合,并在下一个周一的开盘时点,全部自动卖出。由于该产品中股票组合涉及股票种类繁多,组合自动下单,金艳春女士在参与该产品时,未察看股票组合中的个股,也未知本期股票组合中出现公司股票。因此金艳春女士于2019年10月14日采用了组合自动下单的方式,进行跟投操作,误买入公司股票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5057%,成交平均价格4.10元/股。 由于公司已预约于2019年10月31日公告披露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因此上述买入股票时间处于定期报告前30日内,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1、公司获知上述违规行为后,与金艳春女士进行了沟通,要求金艳春女士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在发生上述情况后,金艳春女士立即向证券公司申请冻结上述公司股票,并承诺未来6个月内对上述股票不进行卖出; 3、金艳春女士对本次违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处理,并承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7-04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证调查字2019-1-022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6-12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19]64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805038E)存在以下问题: 一、2017年前三季度,你公司部分工程施工项目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工程施工项目完工百分比会计估计存在偏差,虚增营业收入、净利润,导致你公司2017年半年报及三季报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未能真实反映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2017年7月13日,你公司发布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称,预计2017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400%左右;2017年10月11日,你公司发布2017年1-9月业绩预增公告称,预计2017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360%左右。2018年4月28日,你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17年半年报及三季报的会计差错予以追湖调整,其中累计调减2017年1-6月营业收入7.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亿元,调减后2017年半年度业绩较去年同期增长104%;累计调减2017年1-9月营业收入17.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亿元,调减后2017年1-9月业绩较去年同期增长54%。你公司更正后的2017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业绩变动幅度较2017年度的业绩预告差异明显,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0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710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1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27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8-12-28
标题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7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2017年半年度报告、 第3季度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并导致2017年度内控报告被出 具否定意见 (二) 2017年度业绩预告不及时
批复内容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黄金刚、时任总经理庄申安、时任总会计师李虹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开兰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28
标题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8]0074号
批复原因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下降超过50%,但公司未按规定在2017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迟至2018年4月13日才披露前述业绩预告公告。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
批复内容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伍爱群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12-28
标题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7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2017年半年度报告、 第3季度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并导致2017年度内控报告被出 具否定意见 (二) 2017年度业绩预告不及时
批复内容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黄金刚、时任总经理庄申安、时任总会计师李虹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开兰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8-10-11
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给予口头警示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乐音响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事项。
批复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给予口头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12
标题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第212018009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第2120180096号
批复原因因亚尔光源新增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
批复内容决定处以人民币三十万元罚款。
处理人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07
标题河南亚明收到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偃人社监察罚决字[2018]第01828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偃人社监察罚决字[2018]第018281号
批复原因因2018年未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发放工资
批复内容决定对河南亚明处以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罚款。
处理人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8-07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公司股东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18]81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作为持有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5%以上股份的股东,于2016年1月27日将持有的飞乐音响20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占飞乐音响总股本的2.03%。你公司未及时将上述股份质押信息告知飞乐音响,导致飞乐音响于2016年3月16日才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十一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03
标题亚尔光源收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第212018010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第2120180103号
批复原因因亚尔光源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批复内容决定责令亚尔光源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八万元罚款。
处理人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9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571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7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26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20
标题河南亚明收到偃师市水利局出具的《偃师市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偃水保罚决字[2018]第00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偃水保罚决字[2018]第002号
批复原因因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根据法规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批复内容决定对河南亚明处以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肆佰玖拾陆元整罚款(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一倍罚款)。
处理人偃师市水利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17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公司现任董事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文件批号处罚字[2018]8号
批复原因中安消技术及中安消股份信息披露违法的情况 中安消技术虚构2014年、2015年盈利预测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消股份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其中中安消技术资产评估金额虚增54.46%,2013年营业收入虚增5,515万元。主要违法事实有: (一)中安消技术将“班班通”项目计入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分别虚构2014年度、2015年度预测收入3.42亿元、1.05亿元,导致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虚增15.57亿元,中安消股份据此虚增评估发行股份,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2013年11月,中安消技术与黔西南州政府签订《黔西南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项目总金额4.5亿元。根据《框架协议》内容,黔西南州政府同意推进其与各县(市、区)后续签订谈判工作,未保证中安消技术一定获得业务合同,双方需在此框架协议内签订具体合作合同,该协议并非有约束力、立即可执行的工程合同。黔西南州政府出具的说明载明,该《框架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实施需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承建单位,且在已完成招标的各县(市、区)项目中,中安消技术均未中标。黔西南州政府采购网站招投标公告显示,2014年4月至12月,黔西南州下辖8个县(市、区)中5个启动了“班班通”项目招标,中安消仅参与1个县项目投标且未中标,未参与其他县(市、区)招标。中安消技术相关项目负责人称,2014年4月、5月份项目沟通过程中,中安消技术无法满足部分县政府所提要求,导致无法参与各县的招标活动。 (二)中安消技术“智慧石拐”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 2013年年底,中安消技术与包头市石拐区政府签订了《包头市石拐区“智慧石拐”一期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合同价款6,763万元。该合同为框架性协议,约定履行政府招标程序后方可实施。 2013年底,中安消技术仅依据当月《工程进度完工确认表》确认“智慧石拐”项目营业收入5,000万元,同期结转成本2,498.46万元。经查发现以下事实:一是中安消技术确认收入时未履行招标程序。中安消确认收入时点为2013年12月底,“智慧石拐”项目开始招标时间为2014年3月。二是确认收入的主要依据《工程进度完工确认表》真实性存疑。该表仅有中安消技术和包头市石拐区政府的签章,缺少监理单位的签章,且现有证据证明包头市石拐区政府公章系经非正常途径加盖。三是“智慧石拐”项目2013年底不具备施工条件。四是“智慧石拐”项目合同价款存在不确定性。2014年10月,“智慧石拐”确定的中标最高限价为5,700万元,低于《合同书》的约定价款1,063万元。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按照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2013年12月底,“智慧石拐”项目尚未招标,相关合同总收入不能够可靠估计,中安消技术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该项目收入,导致2013年度营业收入虚增5,000万元。 (三)中安消技术对以BT方式(建设-移交,是BOT模式的变换形式)承接的工程项目收入未按公允价值计量,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15万元。 中安消技术2013年对《曲阜市视频监控及数字化城管建设工程及采购合同书》、《赤水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代建合同》、《凤冈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代建合同》和《务川自治县城市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及服务代建合同》4个BT项目累计确认7,155万元营业收入,同时确认7,155万元长期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BOT业务建造期间的收入和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中安消技术对上述4个BT项目建造期间的收入确认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直接以合同金额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和长期应收款项。经测算,2013年虚增营业收入515万元。 综上,中安消技术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将“班班通”项目计入盈利预测,导致其评估值被虚增15.57亿元,并且2013年度虚增营业收入5,515万元。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 一、 责令中安消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 对黄峰予以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三、 对刘家雄、于东、项敏、邱忠成、朱晓东、殷承良、蒋志伟、常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04
标题亚尔光源收到上海市嘉定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嘉公(消)行罚决字[2017]033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嘉公(消)行罚决字[2017]0332号
批复原因因亚尔光源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
批复内容决定处以人民币五千元罚款。
处理人上海市嘉定区公安消防支队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24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191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发布了《公司关于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7-010),披露了公司与贵阳银行拟在智慧城市产业方面开展全面深入合作。当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23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第九十七号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191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接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11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飞乐音响控股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073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073号)。
批复内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10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飞乐音响控股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073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073号)。
批复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之前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目前,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13
标题亚尔光源收到上海市嘉定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嘉公(消)行罚决字[2016]028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嘉公(消)行罚决字[2016]0282号
批复原因因亚尔光源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
批复内容决定处以人民币五千元罚款。
处理人上海市嘉定区公安消防支队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4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飞乐音响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2028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飞乐音响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有相关问题需要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飞乐音响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2
标题飞乐音响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2028号
批复原因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飞乐音响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有相关问题需要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批复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作相应修改,同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5-01
标题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报全文修订的说明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376号
批复原因近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376号)。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规则的要求, 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并依据回复内容对2014年年报全文进行了修订。现就修订内容予以说明。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0-09-07
标题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调查通字1003号
批复原因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将配合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的调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证监会上海稽查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11-04
标题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检查整改报告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06]192号
批复原因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上市规则》、完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执行56号文、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于2006年3月对本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于2006年9月7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6]192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上海证监局《通知书》后,组织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通知书》,一致认为上海证监局在本次专项检查中找出了公司内部的薄弱环节,本次专项检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将对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起到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针对上海证监局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和证监会有关法规文件,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认真负责的原则,就《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8-30
标题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西宁特派办巡回检查意见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沪证司[2003]133号
批复原因董事会会议通知不符合时限要求;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的规定方面存在不足;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西宁特派办于2003年6月24日至7月2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交叉巡回检查。8月14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根据西宁特派办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沪证司〖2003〗133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公司收到整改通知后,董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整改通知,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检查了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并针对整改通知提出的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形成了如下整改报告。
处理人西宁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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