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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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8-01
标题太极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国药典》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9日发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4期)》,其中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药业)生产的青霉素V钾片(批号:201103)有关物质检测不合格。
批复内容本次抽检不合格事项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已要求西南药业就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全面复查;同时也要求下属其他子公司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处理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11-28
标题太极集团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副总经理金思岑女士父亲金庆年先生,母亲赵俊书女士于2020年6月29日分别买入公司股票800股,并于2020年7月1日分别卖出公司股票800股,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上述交易属于金庆年先生,赵俊书女士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金思岑女士事先并不知晓相关情况,且未告知亲属公司经营相关情况。金思岑女士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0-12
标题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蒋茜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0]010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0年1月2日,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集团或公司)披露公告称,自2019年1月至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共8,518.45万元,其中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401.81万元,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5.34%。根据上述公告,截至2019年1月23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127万元,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04%,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同时,2019年4月22日、11月27日、12月22日,公司分别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91万元、2,760.17万元和997.45万元,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11.26%、39.28%和14.2%,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单笔均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均未及时披露。2020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公告称,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共6,216.69万元,其中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424.11万元,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76.58%。根据上述公告,2020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760.04万元,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73%,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同时,2020年5月29日、6月23日,公司分别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353.00万元、1,611.61万元,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19.10%、22.75%,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单笔均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均未及时披露。
批复内容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蒋 茜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08
标题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9]008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季度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 二、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批复内容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白礼西、总经理袁永红、董事会秘书蒋茜、总会计师周万森、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云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7-01
标题太极集团澄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4期,总第43期),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阁药厂)生产的补肾强身胶囊一个批次(批号:14020001,生产日期:2014年1月)装量差异不合格,其余项目均合格。
批复内容本着对消费者尽责的原则,桐君阁药厂已启动并完成了该批产品的召回工作。
处理人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9
标题太极集团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75号
批复原因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冬虫夏草种植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7
标题太极集团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冬虫夏草种植事项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75号
批复原因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冬虫夏草种植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之前,补充披露上述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01-09
标题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7]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6年1月,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药厂)和西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药业)分别向重庆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印务)预付款项2.5亿元和5000万元,其中1.93亿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核实,太极印务由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有限)管理控制,其股权全部为太极有限员工持有,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另经查明,2016年4月,公司向大易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大易房地产)提供土地周转款1亿元,双方无实际业务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经核实,大易房地产原由西南药业持有86.68%股权,该股权已于2011年3月17日经协议远期转让给太极有限,并自2011年1月1日起被托管给太极有限经营管理,与公司亦构成关联关系。 综上,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公司向控股股东下属关联企业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总计2.93亿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22.42%。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直至2016年半年度报告才予以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等规定;公司董事长白礼西,同时作为控股股东太极有限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两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茜、财务总监张忠喜,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和财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亦负有责任。前述有关责任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长白礼西、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张忠喜、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茜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12-20
标题太极集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第5期药品质量公告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第5期(总第41期)药品质量公告,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阁药厂)生产的蚕蛾公补片1个批次(批号:14030003,生产日期2014年3月)鉴别(2)不合格,其余项目合格。
批复内容本着对消费者尽责的原则,桐君阁药厂已启动该批产品的召回工作。
处理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6-08-01
标题太极集团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渝证监[2016]15号
批复原因太极印务、大易房地产为你公司关联方。2016年1月6日,你公司子公司涪陵制药厂向太极印务预付款项25,000.00万元;1月11日,你公司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向太极印务预付款项5,000.00万元,两项合计30,000.00万元。其中19,300.00万元款项为太极印务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资金于2016年6月28日前划回涪陵制药厂。2016年4月12日,西南药业股份向大易房地产支付土地周转款10,000.00万元,形成大易房地产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笔资金与2016年6月20日划归西南药业股份。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重庆证监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6-08-01
标题太极集团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渝证监[2016]16号
批复原因经查实,太极集团存在几下问题:太极印务、大易房地产为太极集团关联方。2016年1月6日,太极集团子公司涪陵制药厂向太极印务预付款项25,000.00万元;2016年1月11日,西南药业股份向太极印务预付款项5,000.00万元,两项合计30,000.00万元。其中19,300.00万元为太极印务对太极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项资金与2016年6月28日前划回涪陵制药厂。2016年4月12日,西南药业股份向大易房地产支付土地周转款10,000.00万元,形成大易房地产对太极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资金于2016年6月20日划回西南药业股份。
批复内容太极集团关联方太极印务及大易房地产在2016年1月6日期间合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9,300.00万元不符合上述规定。且太极集团对上述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请你们于2016年8月10日下午2:30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局接收监管谈话。
处理人重庆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5-19
标题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5]002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4年4月1日至12月22日,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集团”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未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无交易背景情况下,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行为。其中,太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阿依达饮料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大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医药总公司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8笔,总计1367.23万元,单日累计最高占用余额为968.22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子公司的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财务总监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经核实,在违规被发现后双方采取了一定补救措施,公司已于2014年末收回全部被占用资金,并收取资金占用费74.21万元。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白礼西、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蔡建军、时任总经理鲜亚、时任财务总监张忠喜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29
标题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380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380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要求公司对审核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后续业绩补偿 1、预案显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补充披露交易对方与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的明确可行的业绩补偿安排。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关于标的资产相关风险 2、预案显示,标的资产划拨土地缴纳出让金的风险由公司及上市公司指定第三方承担,请补充披露指定第三方的名称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指定第三方承担土地出让金后与你公司是否形成债权关系,并披露标的资产的估值中,是否已充分考虑该项土地出让金的影响。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预案显示,此次资产臵换中,标的资产的部分非金融债务的转让尚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函。请补充披露该部分债务的金额和比例、预计取得时间及若未能及时取得同意函的后续解决措施和安排。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4、预案显示,此次资产臵换中,标的资产中涉及的部分股权转让尚需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认可。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进展情况、该部分股权所占的比例、预计取得的时间及如无法取得的后续安排。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5、预案显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桐君阁所有资产所涉及的职工劳动和社保关系均由太极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或安臵。请公司补充披露承接主体的具体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并明确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参与承接,所需支付的费用以及对公司2015年业绩的可能影响。 三、关于交易定价及评估公允性 6、预案显示,标的资产以收益法作为最终预估方法,并列示了标的资产未来若干年的现金流量预测金额。请公司按照上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披露要求,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盈利预测的依据,并披露相关中介机构的审核报告。 7、预案显示,桐君阁拟将所持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股权、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下属子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交易中所涉及的股权资产,是否包含在本次交易的标的范围内,并披露本次交易的定价及资产估值是否已充分考虑该股权转让事项的影响。 四、关于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 8、预案显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三个交易环节互为条件、共同进行。请公司补充披露各交易环节对上市公司2015年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影响。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9、请公司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拥有桐君阁的股权份额和股权比例。 10、预案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拥有桐君阁的原有全部资产和负债。请补充披露对本次交易臵入资产的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方法。同时,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仍保留的部分桐君阁股权的确认和后续计量方法。 五、关于交易对方的支付能力 11、预案显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现金对价部分将由交易对方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名股东及其指定方支付。请公司补充披露指定现金支付方的名称及与太阳能公司16名股东的关系,并补充披露该16名股东是否具有相应的现金支付能力。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六、其他 12、预案显示,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为你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互为前提的一揽子交易中,该公司需向太阳能公司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请补充披露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若相关内容已在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中披露,请在本预案中就上述情况作相应索引。
批复内容根据审核意见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核实,现对审核意见提出的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25
标题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380号
批复原因2015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380号),对以下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后续业绩补偿 二、关于标的资产相关风险 三、关于交易定价及评估公允性 四、关于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 五、关于交易对方的支付能力 六、其他
批复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目前,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对《审核意见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1-17
标题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蔡建军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4]0090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阿依达饮料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重庆阿依达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依达公司”)引进3-5名战略投资者。2014年10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阿依达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称阿依达公司已引进股东3家,分别为: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入资金1343.75万元(持股比例25%);重庆太极香樟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注入资金1343.75万元(持股比例25%);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入资金537.5万元(持股比例10%);且已完成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经事后审核发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4条,上述三名投资者为公司的关联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同时,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亦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的要求。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10.2.8条、第10.2.9条等有关规定,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蔡建军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 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予以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0-17
标题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针对重庆阿依达饮料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关事宜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重庆证监局[2014]8号
批复原因重庆证监局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批复内容根据重庆证监局的要求,现将太极集团重庆阿依达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依达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4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阿依达饮料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2014年10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阿依达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太极香樟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阿依达公司注资,并完成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阿依达公司引入投资者的情况 经过推介,重庆大易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太极香樟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同意参与阿依达公司投资经营。 上述三家公司于2014年7月完成了资金注入,阿依达公司在2014年9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引入投资者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调整情况 阿依达公司201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79万元,净利润84万元。 四、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信息披露 鉴于在公司董事会2014年4月9日已经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未再单独提交公司审议,公司将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公司今后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特别是间接控股子公司,同时加强下属子公司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及时将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事宜提交公司审议并披露。
处理人重庆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5-10
标题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0349号
批复原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提出《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指出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存在相关问题。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有关要求,公司就审核意见对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对函件中涉及的事项公告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3-04-01
标题太极集团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渝证监发[2013]1号
批复原因2012年度,你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南药业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太极有限及其关联方太极印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日均占用额分别为3,369.12万元和117.89万元(按照占用金额和占用天数加权计算),同时,你公司被太极有限控制的4家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日均占用额合计为17.43万元。 2012年度,你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西南药业、桐君阁与太极有限、太极印务间存在大量违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间发生额分别达到141,200.00万元和28,470.00万元。
批复内容针对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主要原因,公司已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重庆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2
标题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事务制度》等内控制度 2、公司未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须尽快设立
批复内容在推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公司在不断深入自查和整改过程中发现和改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将使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把完善公司治理作为一项持久的系统工程,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健全提高公司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处理人重庆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标题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三会"规范运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委员会作用未充分发挥 (二)部分资产尚未完善产权过户手续,资产独立性有待提高 (三)对外担保追偿执行力度和代偿担保款风险化解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 (四)资金往来等关联交易有待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批复内容通过此次治理活动,为公司全面、彻底检查公司内控制度提供了契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决策和其他内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提高公司的透明度。
处理人重庆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03-09
标题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渝证监发[2006]15号
批复原因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审议程序、信息披露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于2005年12月对我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出具了渝证监发[2006]15号《关于要求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接通知后,公司非常重视,及时将通知印发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针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修订)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落实,进行了认真整改,并于2006年3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的整改报告进行了审议。
处理人重庆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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