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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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05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对年报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4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06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24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07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12-09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07202115号
批复原因涉嫌内幕交易
批复内容蔷薇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蔷薇资本”)于2021年12月0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115号):“因你单位涉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年11月18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1-11-29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1]113号
批复原因2021年8月17日,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田中精机采用追溯重述法对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929.11万元,占更正后2019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8.94%;调增2020年度净利润1,929.11万元,占更正后2020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18.41%。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田中精机、钱承林、林治洪、张玉龙、陈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19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2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06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32号
批复原因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6-22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97号
批复原因2020年1月21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9,300万元至亏损9,800万元。2月28日,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净利润为亏损17,281.23万元。4月29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净利润为亏损19,653.23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预计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4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6-09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0]34号
批复原因一、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与半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钱承林、张玉龙、陈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4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年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1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1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充分提示风险,在2020年5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13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9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9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充分提示风险,在2020年4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10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子公司远洋翔瑞及公司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粤1971执5369号、[2020]沪0120执恢53号
批复原因因执行申请人东莞市大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远洋翔瑞合同纠纷一案及执行申请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远洋翔瑞合同纠纷一案,远洋翔瑞均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批复内容限制高消费。
处理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3-31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龚伦勇、彭君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0]19号
批复原因2016年,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收购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55%股权,并与你们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你们承诺远洋翔瑞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5,000万元、6,500万元及8,500万元,若远洋翔瑞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应以现金方式对田中精机进行补偿;如远洋翔瑞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现金总额,则应另行补偿。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远洋翔瑞2016年度至2018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12,684.68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2019年4月27日,田中精机披露《关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股东龚伦勇及其配偶彭君业绩补偿的公告》,称根据补偿协议约定,你们应合计向田中精机支付现金补偿21,307.94万元。2019年4月28日和2019年6月11日,田中精机先后两次向你们发送《关于业绩补偿相相关事宜的通知》。截至本决定出具日,你们仍未履行补偿义务,构成超期未履行承诺。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龚伦勇、彭君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于2020年4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30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5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5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2-28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0]9号
批复原因近期,你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用防护口罩生产线相关问题时,未能客观、真实、准确地介绍和反映相关产品的实际情况。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陈弢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2-27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20]1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20]11号。
批复内容现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2月28日前报送我局并披露。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2-26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2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24号。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1-06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存在会计差错 二、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与半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批复内容一、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承林、总经理张玉龙、时任总经理龚伦勇、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13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8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8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12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9-12-11
标题关于对龚伦勇、彭君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龚伦勇、彭君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于2016年11月收购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55%股权,交易作价39,050万元。龚伦勇、彭君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和业绩补偿义务人,与田中精机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承诺远洋翔瑞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5,000万元、6,500万元及8,500万元,若远洋翔瑞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应以现金方式对田中精机进行补偿;如远洋翔瑞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现金总额,则应另行补偿。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4月26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远洋翔瑞2016年度至2018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12,684.68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同时,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远洋翔瑞发生减值38,741.70万元,归属于田中精机55%股权对应的减值金额为21,307.94万元。2019年4月27日,田中精机披露《关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股东龚伦勇及其配偶彭君业绩补偿的公告》,称根据补偿协议约定,龚伦勇及彭君应合计向田中精机支付现金补偿21,307.94万元。2019年4月28日、6月11日,田中精机先后两次向龚伦勇、彭君发送《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宜的通知》。截至本决定出具日,龚伦勇、彭君仍未履行补偿义务,违反了上述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龚伦勇、彭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25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对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9]183号
批复原因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9]183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关注函后,按照要求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说明,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23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55号
批复原因2019年10月23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向龚伦勇或其指定第三方出售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55%的股权,交易作价8,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说明,并在10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04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3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7-15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编号]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编号]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7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11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9]74号
批复原因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9]74号)。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我局提请你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督促龚伦勇、彭君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保障你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关注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30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18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1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9-04-29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谈话通知书及监管问询函的公告(浙证监公司字[2019]5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9]58号
批复原因因监管工作需要。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约请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子公司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相关高管(龚伦勇、李钟南等)进行谈话,请准时参加。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29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谈话通知书及监管问询函的公告(浙证监公司字[2019]5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9]59号
批复原因近期,你公司董事龚伦勇在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发表了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意见,并称报告虚假记载;在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龚伦勇对《审议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原股东龚伦勇及其配偶彭君业绩补偿的议案》等15项议案发表了反对意见。现请龚伦勇就下列事项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5月6日前报送我局并披露。 一、龚伦勇对田中精机2018年度报告及15项议案发表否定意见的原因是否和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未完成业绩承诺有关。 二、龚伦勇是否有能力兑现业绩补偿款2.13亿元,是否制定了合理的偿还计划。 三、审计机构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远洋翔瑞在2018年11月、12月存在突击大量发货的情形,且部分客户设备采购量(一次性几百台)超出其正常经营规模。结合2018年手机行业整体下滑的趋势,会计师于2019年初对远洋翔瑞的部分客户产品进行走访,发现客户采购的大量设备都存在未安装、未验收的情况(大量设备未拆封闲置在仓库,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此外,上述往来款项的函证回复中都显示货物未进行验收和安装。会计师结合专业判断对远洋翔瑞的2018年度业绩进行大幅调整。请龚伦勇对上述事项进行详细解释。 四、请龚伦勇说明田中精机2018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原因及相关证据
批复内容现请龚伦勇就下列事项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5月6日前报送我局并披露。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2-28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8]29号
批复原因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文件《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29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已按照相关要求就《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中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核查,现予以回复。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13
标题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51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5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9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3
标题田中精机: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44号
批复原因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上市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中的问题,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2016年年报审查过程中关注的事项进行自査讨论,现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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