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6-20 |
标题 | 浙江硕昌受到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50元 |
处理人 | 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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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27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8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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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09 |
标题 | 昌红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1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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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3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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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6 |
标题 | 昌红科技受到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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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6 |
标题 | 昌红科技受到深圳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厂房、宿舍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厂房三楼仓库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楼生产车间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被占用等行为 |
批复内容 | 罚款45,000元 |
处理人 | 深圳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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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6 |
标题 | 柏明胜受到坪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2,340元;没收违法生产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500支、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容器6,000支;罚款人民币75,000元 |
处理人 | 坪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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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6 |
标题 | 柏明胜受到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存放氧化氢、硝酸、硝酸钾、高锰酸钾滴定液、硝酸铅、重铬酸钾危险化学品未向公安机关备案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0元;责令10日内改正 |
处理人 |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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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6 |
标题 | 力因精准受到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生产与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载明生产产品不一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
批复内容 | 罚款60,000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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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6 |
标题 | 上海硕昌受到上海市松江区公安消防支队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批复内容 | 罚款25,000元;责令改正 |
处理人 | 上海市松江区公安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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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6 |
标题 | 上海硕昌被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00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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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6 |
标题 | 上海硕昌受到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0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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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6 |
标题 | 上海昌美受到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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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6 |
标题 | 昌红股权投资基金受到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公示2018、2019年年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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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6 |
标题 | 昌红股权投资基金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税务延迟申报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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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0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38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8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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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05 |
标题 | 2017年7月13日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7]第15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7]第155号。 |
批复内容 | 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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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05 |
标题 | 2018年2月7日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7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74号 |
批复内容 | 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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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05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0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08号 |
批复内容 | 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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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30 |
标题 | 昌红科技:关于对深交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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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8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5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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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2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4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42号。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20年4月23日前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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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29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69号 |
批复原因 | 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27日,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总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2019年11月26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为360.10万元,未完成回购计划。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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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1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焕昌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46号 |
批复原因 | 李焕昌:
你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在2015年5月28日至2019年5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卖出昌红科技股票3,170.42万股,占昌红科技总股本的6.31%。你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停止卖出昌红科技股票。 |
批复内容 |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11.8.1条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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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6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6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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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1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34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科华检验医学产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关于终止执行项目管理协议约定的公告》。我部已于4月27日向你公司发送第一封关注函,请你公司在前期回复的基础上继续补充说明。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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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27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30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你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78.75万元收购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沈育能二者持有的上海科华检验医学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华”)79.75%的股权。同时,你公司与上海科华另一股东朱德新签订《项目管理协议》,朱德新承诺上海科华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600万元、1200万元、2000万元。2015年9月25日,上海科华更名为力因精准医疗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因”)。2018年4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执行项目管理协议约定的公告》,上海力因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373.73万元,累计研发费用投入1,347.47万元,完成目标业绩的45.30%。上海力因未完成目标业绩,主要是因为政策变化影响新产品注册进度及管理层个人自身身体状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执行该项目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但未披露关于上海力因业绩补偿的相关事宜。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和补充披露相关情况。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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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6-03-1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管逢兴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8号公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管逢兴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14年1月13日,管逢兴被聘任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昌红科技”)监事,2015年12月21日,管逢兴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卖出昌红科技股票12,500股,减持金额 308,750元。管逢兴的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8号公告中有关“ 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的规定。
管逢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3.8.1条、第3.8.17条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管逢兴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管逢兴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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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9-10 |
标题 |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披露期末前10大股东名单时未以相关股东通过各种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合计数排序,股东证券账户未包括该股东名下(含联名)的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资产管理产品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
批复内容 |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期末前10大股东名单应当以相关股东通过各种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合计数排序,股东证券账户包括该股东名下(含联名)的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资产管理产品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经公司对信用担保账户分拆合并计算,现对2013年半年度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进行更正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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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8-24 |
标题 | 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证局公司字[2011]82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需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
(二)公司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使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三)部分财务人员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以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充分重视其时效性和长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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