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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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3-18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5号(郭宏)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湖南证监局[2024]5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郭宏内幕交易奥士康股票情况
批复内容没收郭宏违法所得1,100,259.90元,并处以3,300,779.70元罚款。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9-07
标题关于对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9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09
标题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时任监事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湖南证监局[2021]15号
批复原因文进农: 经查,你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或“公司”)监事,在2021年7月8日减持公司股票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股份减持计划。
批复内容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7-09
标题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1年7月8日,文进农先生因误操作,通过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5,000股,成交金额395,504.00元。文进农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本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文进农先生的上述减持行为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未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一)发生上述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后,文进农先生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明确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自身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二)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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