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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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06
标题关于对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79号
批复原因近期,你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西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你公司与控股股东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实业)累计交易可转让大额存单金额18,100万元。其中,你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与奇正实业累计交易可转让大额存单金额分别为11,100万元、7,000万元,各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5%、2.07%,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03
标题关于对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西藏证监局[2023]32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与控股股东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实业)自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间,累计交易可转让大额存单金额15,100万元,其中你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奇正实业出售大额存单9,300万元,购买奇正实业大额存单5,800万元,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且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你公司并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在临时报告及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西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03
标题关于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石朝欣、孙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西藏证监局[2023]33号
批复原因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石朝欣、孙红玉:经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在对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藏药)2022年年度报告执行审计工作时,未能识别出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共计1.11亿元的关联交易业务,导致奇正藏药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中勤万信及签字会计师石朝欣、孙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西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03
标题关于对雷菊芳、刘凯列、姚晓梅、冯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西藏证监局[2023]34号
批复原因经查,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藏药或公司)与控股股东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实业)自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间,累计交易可转让大额存单金额15,100万元,其中奇正藏药及其子公司向奇正实业出售大额存单9,300万元,公司购买奇正实业大额存单5,800万元,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且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并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在临时报告及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西藏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04
标题关于对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5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8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西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7-31
标题奇正藏药: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军于2020年7月29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违规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9,200股。
批复内容1、李军先生本人已认识到本次减持违反了有关规定,并对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恳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谅解。 2、李军先生将于一个月内将本次交易金额的10%(即89,381.20元)上缴给公司。 3、李军先生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4、李军先生承诺一定会加强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5、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2
标题奇正藏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54号
批复原因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54号。
批复内容对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公司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分析,现就有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6
标题奇正藏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91号
批复原因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91号)。
批复内容对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公司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分析,现就有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1-26
标题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西藏监管局[2009]26号文
批复原因(一)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问题 (二)内部控制建立方面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继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量,保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给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真正通过公司治理为公司带来长远价值。
处理人西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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