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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A(00330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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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757275 | ||||||||
基金代码 | 003309 | ||||||||
公告日期 | 2017-06-1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兴业启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 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6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4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曾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副行长、行长,兴业银行总行信贷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筹建工作小组负责人,兴业银行总行基金金融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 王大雄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广州海运局财务处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CEO、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夕生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南市支行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利民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国家体改委试点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国家体改委下属中华股份制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主任、兼投资者教育办公室主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 黄泽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现任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导、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曹和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研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云南大学副校长,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都市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系主任,兼任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西部促进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顾问,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广州市、西安市、哈尔滨市、厦门市和青岛市金融咨询决策专家委员,云南省政府经济顾问。 2、监事会成员 顾卫平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农学院农业经济系金融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等职。现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明东先生,监事,硕士学位。曾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历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骏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渣打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 赵正义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助理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核经理、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富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张银华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行长,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信用审查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行长、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顺国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任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丁进先生,理学硕士。6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2005年7月至2008年2月,在北京顺泽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08年3月至2010年10月,在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担任企业信用研究高级咨询顾问;2010年10月至2012年8月,在光大证券研究所担任信用及转债研究员;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9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5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6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2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5月29日起任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6日起担任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21日起任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3日起任兴业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17日起任兴业增益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30日起任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15日起任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起任兴业启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20日起任兴业增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熊伟先生,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2008年7月至2009年4月,在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宏观分析师;2009年5月至2010年10月,在海通证券担任宏观分析师;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浙江敦和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助理;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在光大证券担任债券分析师;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专户投资经理,从事债券投资及研究工作。2014年4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6月30日起担任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13日起担任兴业聚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7日起担任兴业启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裕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周鸣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总监。 冯小波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二部总经理。 杨志清先生,研究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16.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刘信义,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办主任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刘长江,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总行教育部主任科员,工商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1840.64亿元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5.40%,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九十四只,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银华永泰债券型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安鑫保本基金、博时安丰18个月基金(LOF)、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年、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信债券基金、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产业债纯债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富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REITs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国寿安保稳定回报基金、国寿安保稳健回报基金、国投瑞银新成长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国联安鑫禧基金、国联安鑫悦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国联安安稳保本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华富诚鑫灵活配置基金、富安达长盈保本基金、中信建投稳溢保本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国泰添益混合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中银尊享半年定开基金、鹏华兴盛定期开放基金、华富元鑫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鹏华兴锐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基金、兴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国联安鑫盛混合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鹏华普泰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利混合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华福长富一年定开债券基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联系人:徐湘芸 电话:021-2221197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名称: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2、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68号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人:李博 电话:021-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2)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邮政编码:200002 联系人:唐苑 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3)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陈洪源 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邮政编码:315100 联系人:于波涛 电话:0574-87050038 网址:www.nbcb.com.cn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邮政编码:100004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400 910 1166 网址:www.cicc.com.cn (6)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邮编:100033 联系人:邓颜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网址: www.gjzq.com.cn (8)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9)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F 邮政编码:200135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层 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朱玉 电话:4001818188 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1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邮政编码:518028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4006-788-887 网站:http://www.zlfund.cn (1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66 网站:http://www.yingmi.cn (1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胡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陈铭洲 电话:400-618-0707 网站:https://www.hongdianfund.com/ (1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程晨 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www.lufunds.com (1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邮政编码:200082 联系人:李娟 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1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人:王哲宇 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7)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7栋23层01、0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7栋23层01、04号 邮政编码:430000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7006003 网址:http://www.buyfunds.cn/ (1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张茹 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1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人:兰敏 电话:4000-4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2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苗明 电话:400-820-2899 网站:http://www.erichfund.com 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21)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电话:95568 联系人:赵天杰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http://www.cmbc.com.cn (22)名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旃绍平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倪源 电话:0877-2791676 网址:www.ynhtbank.com 客服电话:0877-96522 (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1-22211899 联系人:金晨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0377 联系人:曾浩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吴凌志 四、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一)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一年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 (二)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间原则上为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假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10日生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2016年8月10日的年度对日为2017年8月10日,即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2016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9日;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2017年8月10日,从该日开始进入首个开放期,假设首个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则首个开放期为自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23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即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2017年8月24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即第二个封闭期为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23日,以此类推。 五、基金的名称 兴业启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利用定期开放、定期封闭的运作特性,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严格保持资产流动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或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把握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利差水平、风险水平,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对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以达到控制风险、增加收益的目的。 (2)利率预期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以及货币政策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利率变化的方向和时间,利用情景分析模拟利率变化的各种情形,并在考虑封闭剩余期限的基础上,最终结合组合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信用类债券是本基金重要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管理对于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至关重要。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公司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类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同时,本基金将运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4)收益率利差策略: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5)属类配置策略: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本基金将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6)个券选择策略: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如可转换债券等,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言,由于其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同时,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因此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 (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二)基金的投资管理流程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准则; (3)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证券市场走势、政策指向及全球经济因素分析。 2、投资管理程序 (1)备选库的形成与维护 对于债券投资,分析师通过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债券市场的分析判断,采用利率模型、信用风险模型及期权调整利差(OAS)对普通债券和含权债券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债备选库。 (2)资产配置会议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资产配置会议,讨论基金的资产组合以及个股配置,形成资产配置建议。 (3)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审议并确定基金资产配置方案,并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根据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要求,参考资产配置会议、投研会议讨论结果,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其权限范围进行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作。 (4)交易执行 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通过交易系统或书面指令形式向中央交易室发出交易指令。中央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5)投资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基金投资执行情况,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进行日常监督,风险管理员负责完成内部的基金业绩和风险评估。基金经理定期对证券市场变化和基金投资阶段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对基金投资组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的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173,621,000.00 86.05 其中:债券 3,173,621,000.00 86.0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4,670,916.67 12.60 8 其他资产 49,617,232.11 1.35 9 合计 3,687,909,148.78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7,577,000.00 5.4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7,496,000.00 4.57 4 企业债券 849,949,000.00 24.6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443,431,000.00 41.91 6 中期票据 131,466,000.00 3.82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561,198,000.00 16.30 9 其他 - - 10 合计 3,173,621,000.00 92.15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699518 16西安银行CD038 1,500,000 144,060,000.00 4.18 2 160210 16国开10 1,200,000 111,396,000.00 3.23 3 111681344 16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CD159 1,000,000 97,960,000.00 2.84 4 111681319 16重庆银行CD070 1,000,000 96,860,000.00 2.81 5 111692796 16郑州银行CD036 1,000,000 96,720,000.00 2.81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为债券基金,不涉及股票投资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4,981.9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9,582,250.2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9,617,232.11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下述数据未经审计。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兴业启元一年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0.02% 0.05% -2.52% 0.16% 2.54% -0.11%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0.27% 0.03% -1.24% 0.07% 1.51%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 0.29% 0.04% -3.73% 0.12% 4.02% -0.08% 兴业启元一年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0.05% 0.05% -2.52% 0.16% 2.47% -0.11%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0.17% 0.03% -1.24% 0.07% 1.41%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 0.12% 0.04% -3.73% 0.12% 3.85% -0.08%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按照相关协议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9月27日刊登的《兴业启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以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 在“一、绪言”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3、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 4、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5、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其他销售机构的信息。 6、 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修改了基金的募集情况说明。 7、 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修改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情况说明。 8、 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 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增加了基金业绩表现的内容。 10、 在“二十三、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刊登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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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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