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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300指数增强A(1676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73938
基金代码 167601
公告日期 2016-01-04
编号 1
标题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1月4日指数熔断后旗下场内基金暂停场内申赎的公告
信息全文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
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
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
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事项的通知》(上证函〔2015〕2670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申赎业务安排的通知》(深证会〔2015〕435
号)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现对旗下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金 300”,基金代
码 167601)、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金 50”,基金代
码 502020)以及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鑫
新 LOF”,基金代码 501000)在交易所场内暂停申赎情况公告如下:
沪深 300 指数于 2016 年 1 月 4 日 13:12 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
过 5.05%,触发熔断阈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 15 分钟交易
至 2016 年 1 月 4 日 13:27。我司旗下的国金 300、国金 50 及鑫新 LOF 于 2016 年
1 月 4 日 13:12 至 2016 年 1 月 4 日 13:27 暂停场内申购、赎回。

重要提示:
1、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
本公司网站 www.gfund.com 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
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4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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