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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中证500ETF联接(00124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37793
基金代码 001241
公告日期 2015-11-04
编号 2
标题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下简称“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日常业务的投资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5年11月4日起,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管理的开通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系统相关业务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旗下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自开通相关业务之日起将自动适用,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系统进行开户并交易,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开户并交易的投资者不适用本次优惠活动。
四、优惠活动适用渠道:
(一)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010-50850777
联系人:孙瑶
(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gsfunds.com.cn
五、适用业务范围及优惠方案:
(一)直销中心:
1、认购费: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并认购上述适用基金,享受认购费率1折优惠;认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个人投资者不适用本优惠。
2、申购费: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并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受认购费率1折优惠;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个人投资者不适用本优惠。
3、转换费:
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并持有上述适用基金,在办理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时,享受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部分费率1折优惠;若转入基金或者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在计算补差费时收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优惠折扣。
4、赎回转认购:
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并持有国寿安保货币基金A、B份额(基金代码A份额000505、B份额000506),转认购为本公司旗下其他新发基金时,享受认购费费率1折优惠,若转认购基金的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优惠折扣。
(二)网上直销系统:
1、转换费: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户并持有上述适用基金,在办理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时,享受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部分费率1折优惠;若转入基金或者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在计算补差费时收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优惠折扣。
2、赎回转认购: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户并持有国寿安保货币基金A、B份额(基金代码A份额000505、B份额000506),转认购为本公司旗下其他新发基金时,享受认购费费率1折优惠,若转认购基金的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优惠折扣。
(三)自本费率优惠活动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费率按本公告内容执行,届时,我公司在2014年9月25日、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10日、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25日、2015年9月17日发布在我公司官网及指定媒体的相关费率优惠公告将不再适用。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费率变动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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