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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标普500ETF(15961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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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26585 | ||||||||
基金代码 | 159612 | ||||||||
公告日期 | 2024-12-24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 ||||||||
信息全文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500ETF,交易代码:159612,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4年12月24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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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提示性公告,基金停复牌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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