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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稳益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C(01375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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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22260 | ||||||||
基金代码 | 013752 | ||||||||
公告日期 | 2024-12-19 | ||||||||
编号 | 8 | ||||||||
标题 | 中信建投稳益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中信建投稳益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2月12日 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稳益90天滚动持有中 基金代码 013751 短债 基金简称C 中信建投稳益90天滚动持有中 基金代码C 013752 短债C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2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但本基金对 每份基金份额设定90天的 滚动运作期。对于每份基 金份额,在该基金份额的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 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 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 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 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 运作期。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许健 2021年12月20日 2016年12月24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其他 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 投资目标 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主动投资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为AA(含)及以上,除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以外的信用债采用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采用主 体评级,本基金投资信用债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①本基金投资于AA评级信用 债的比例不高于信用债持仓的20%;②本基金投资于AA+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高 于信用债持仓的50%;③本基金投资于AAA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信用债持仓 的50%。 投资范围 本基金持有信用债券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如果基金规模变动、变现信用 债支付赎回款项、出现信用风险调整持仓等使得信用债投资不再符合上述约 定,应及时调整至符合约定。本基金对信用债券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 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金融债券(不含 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 机构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和 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短债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债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债券,其 中,剩余期限指距离到期日或回售日的期限,存在回售日的以回售日为准。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基本面(包括经济运行周期、 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分析判断,和对流动性水平(包括资金面 主要投资策略 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的深入研究,分析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的预 期风险和收益,并据此对本基金资产在债券、现金之间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 整。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业绩比较基准 ×2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 风险收益特征 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数据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 M>0 0.00% 金额申购, 收费) 单位:元 本基金对每 份基金份额 赎回费 0.00% 设置90天的 滚动运作期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6%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1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8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1、年费金额单位:元。 2、审计费、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57%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须了解并承受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债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5、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6、运作期不能赎回的风险。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90天的滚动运作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7、运作期期限或有变化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fund108.com][客服电话:4009-108-1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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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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