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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混合C(01862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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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19128 | ||||||||
基金代码 | 018629 | ||||||||
公告日期 | 2024-12-1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关于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混合;A类份额基金代码:018628,C类份额基金代码:018629;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12月17日,自2024年12月18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86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7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混合A 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628 018629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17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12月17日,自2024年12月18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应当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五、特别提示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监管机构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在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基础上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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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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