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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FOF)Y(01816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171330
基金代码 018161
公告日期 2024-11-06
编号 3
标题 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5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代码 006306
下属基金简称 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FOF)Y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8161
基金管理人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0月2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经理 张晓龙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3月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8月12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运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争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但基金中基金除外)、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50%,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50%,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二是最近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 基金经理可以在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研判、投资经验等,对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进行战术调整,但权益资产的向上、向下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5%、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40%-55%之间。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在各种类型的基金中进行优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均衡的基金。
注: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Y类份额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23年3月27
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250万元 0.80%
25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 0
注: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1.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
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FOF)Y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77%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
交易结算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
生亏损。
(2)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为3年。持有满3年后,投资者方可发起
赎回,在此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赎回。认、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的起始日分别为合同生效日、申购申请
确认日,对应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分别为合同生效日、申购申请确认日的3年对日,无对日的,该月最后一
日为到期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本基金属于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但基金中基金除外),也会择机投资于股票、债券。当股
票、债券、其他基金净值波动时,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此外,其他基金的上市基金份额可能会因
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经济数据公告、交易机制设计等引起交易价格与其基金份额净值相比出现折价或溢价
的情形。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
制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
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
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
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
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
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
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5)由于投资于不同基金管理人所发行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对于被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变动、基金
管理人更换、操作方向变动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主要依靠公开披露数据获得,可能产生信息透明度不
足的风险。
(6)Y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
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
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
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7)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
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
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份额的风险。
另外,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
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仲裁。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客服电话:
400-698-88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自2023年3月27日起新增Y类基金份额。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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