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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鑫福6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A(01603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10462
基金代码 016034
公告日期 2024-06-28
编号 1
标题 建信鑫福6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建信鑫福6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建信鑫福6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 基金代码 016034
下属基金简称 建信鑫福6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6034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7月2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最短持有60天
基金经理 徐华婧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07月2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08月09日
基金经理 彭紫云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07月2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07月01日
基金经理 胡泽元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2月0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07月14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计算其剩余期限。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以下主要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1、久期管理策略 作为债券基金最基本的投资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通过灵活的久期策略对管理利率风险的策略。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对不同类别债券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估相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通过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调整后收益比较,确定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 4、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通过对债券收益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为依据来建立和调整组合。 5、息差放大策略 该策略是利用债券回购收益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 6、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评级均在AA+级及以上(含AA+级)。其中,AAA级信用债投资占持仓信用债比例为50%-100%,AA+级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比例为0-50%。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若无债项评级的,参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对信用债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9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 0.30%
100万≤M<200万 0.20%
200万≤M<500万 0.10%
M≥500万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 0.40%
100万≤M<200万 0.30%
2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元/笔
赎回费
本基金设有6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8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费用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
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建信鑫福6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3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各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
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
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特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
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
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60天的最短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
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含当日)之后,方可申请赎回业务。在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前,基金份
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
内的各项风险。
4、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主要包括:利率波动原因造
成的市场价格风险、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
险、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等。
5、《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则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人
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
《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ccbfund.cn][客服电话:400-81-95533]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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