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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安华混合发起A(01181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09992
基金代码 011811
公告日期 2024-06-29
编号 1
标题 财通安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财通安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8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财通安华混合发起 基金代码 011811
基金简称A 财通安华混合发起A 基金代码A 011811
基金简称C 财通安华混合发起C 基金代码C 011812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5月19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张婉玉 2022年07月08日 2013年05月01日
匡恒 2023年02月10日 2012年02月14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偏债混合型)。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四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债券投资策略上,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本基金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债券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结构,依然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券的策略,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的流动性。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在行业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在充分研究公司商业模式、竞争优势、公司成长空间、行业竞争格局的背景下,选择在行业中具备竞争优势、成长性良好和估值合理的股票。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业绩比较基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A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C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财通安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5月19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
长率,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5月19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
长率,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财通安华混合发起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0.60% -
100万≤M 0.40% -
200万≤M 0.20% -
M≥500万 1000.00元/笔 -
申购费(前收费) M 0.80% -
100万≤M 0.50% -
200万≤M 0.30% -
M≥500万 1000.00元/笔 -
赎回费 N 1.50% -
7天≤N 0.75% -
30天≤N 0.50% -
N≥180天 0.00% -
财通安华混合发起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 1.50% -
7天≤N 0.50% -
N≥30天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3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5,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和
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
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财通安华混合发起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7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财通安华混合发起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0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2)政策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6)
购买力风险;(7)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2、管理风险
3、估值风险
4、流动性风险
5、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其
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者面临的特定风险主要为资产配
置风险、股票投资风险、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风险以及其他证券投资风险。股票投资收益会受宏观
经济、市场偏好、行业波动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在一定时
期内表现与其他未投资的股票不同,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它基金;另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
资债券等其它品种,这些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
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2)投资港股通股票的风险
a)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目前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
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
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如果未来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
以新的业务规则为准。另外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
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b)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
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
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
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
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c)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
政政策、产业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
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另外还面临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a)存托凭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的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人、托管人等多个法律主体,其交易结构及原理与股
票相比更为复杂。存托凭证属于市场创新产品,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尚无先例,其未来的交易活跃程
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存在
大幅波动的风险。
b)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
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
外基础证券。
c)存托凭证存续期间的风险
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基
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对存托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人、
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其投资者生效。存托凭证的投资者
可能无法对此行使表决权。
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法冻结、强制执行等情
形,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可能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d)退市风险
存托凭证退市的,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础证券,存托凭证无法转到
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让,存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为投资者提供相应服务
的风险。
e)其他风险
存托凭证还存在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
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
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
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比如债务人
违约可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
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低,则资
产风险小,反之则风险高。
(5)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
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
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6)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a)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施更加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投资者门槛高;随着后期上市企业的
增加,部分股票可能面临交易不活跃、流动性差等风险;且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
成一致性预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成交的风险。
b)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短、退市速度快、退市情形多,且不再设置暂停上
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c)集中投资风险
因科创板上市企业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
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7)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
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者及
发起资金提供方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另外,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
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
续基金合同期限。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6、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财通基金官方网站[www.ctfund.com][客服电话:400-820-9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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