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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01531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55833
基金代码 015317
公告日期 2024-05-25
编号 6
标题 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05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代码 015317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1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持有期
基金经理 江虹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4月1日
其他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
险。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标,通过相对平衡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及基金精选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表现。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商品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6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55%,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45%;权益类资产的战术配置调整,最低可调整到45%,最高不超过60%。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1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不得持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基金组合风险控制策略;4、债券投资策略;5、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FOF)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平衡的基金。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主要导向,通过限制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45%-60%之间以控制风险,定位为较为平衡的养老目标风险FOF产品,适合风险偏好较为均衡的投资者。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11月16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1.00%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M<2,000,000 0.80% 普通投资群体
2,000,000≤M<5,000,000 0.60% 普通投资群体
M≥5,000,000 1,00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1,000,000 0.10%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2,000,000 0.08% 养老金客户
2,000,000≤M<5,000,000 0.06%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20%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M<2,000,000 1.00% 普通投资群体
2,000,000≤M<5,000,000 0.80% 普通投资群体
M≥5,000,000 1,00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1,000,000 0.12%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2,000,000 0.10% 养老金客户
2,000,000≤M<5,000,000 0.08%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3年 0.00% 本基金的最短持 有期限为三年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
注:1、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
生亏损。
2、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FOF)中风险收益
特征相对平衡的基金。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主要导向,通过限制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45%-60%之间以控制
风险,定位为较为平衡的养老目标风险FOF产品,适合风险偏好较为均衡的投资者。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
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虽然本基金管理人采用严格的风
险控制策略,但是各类资产所在市场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
现和投资者长期养老目标的实现。在极端情形下,本基金可能面临本金亏损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因
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4、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
的风险。
5、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本基金运作中,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
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
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
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或其他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除了本基金管理人对本
基金该部分资产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所投子基金将收取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销售服务费等。本基金承担的相关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
6、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申购、二级市场买入或转换入的
方式获得基金份额,通过赎回、二级市场卖出或转换出的方式变现基金份额。如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
资基金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时,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
绝申购、暂停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7、投资策略的风险
(1)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采用风险预算策略作为战略资产配置,并通过量化模型根据量化指标在战
略资产配置基础上对各类资产类别进行战术配置调整基于上述投资策略。本基金战略配置中权益类资产(包
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配置比例的长期中枢为55%。本基金战术配置调整,最低可调整到45%,
最高不超过60%。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的风险:
1)本基金采用战略及战术资产配置模型相结合,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带来的被投资的子基
金净值下跌风险,本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
2)面对不断变换的市场环境,投资策略所遵循的模型理论均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当前依据
的理论和工具有可能存在适用性的问题;3)模型中的定量分析存在对历史数据的依赖。在实际运用过程中,
遵循模型构建的投资组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
4)模型中变量因子不完善可能导致判断结论的失误,从而导致投资损失;
5)在模型的实际运用中,核心参数假定的变动可能影响整体效果的稳定性;
6)建立模型需要各类宏观数据、技术指标、市场情绪等大量数据,在数据搜集、采集、预处理等过程
中可能出现错误,从而对最终结果造成影响。
(2)基金投资策略的风险
1)投资标的风险。本基金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主要投资标的,其
所投资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本身面临着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等。因此,本基
金所持有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可能会间接或直接地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2)商品基金的风险。商品基金资产与商品现货价格高度相关,商品现货价格变化将导致商品类基金等
价格变化的风险。成本、市场需求、市场环境、气候、时间、地域、生产、宗教信仰、文化等众多直接和
间接的因素都会影响商品的价格。另外,商品基金还存在ETF流动性风险、ETF跟踪误差风险、期货杠杆风
险等。
3)沪港深/港股通基金的风险。本基金除可通过港股通机制直接投资香港市场外,还可能通过投资于
沪港深/港股通基金投资于香港市场。故而本基金面临着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4)香港互认基金及QDII基金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投资于境外基金面
临着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策风险、税务风险等。
5)同一基金公司管理的同类型基金在投资风格、重仓证券、市场判断等方面可能具有相对较高的相似
性,因而当本基金持有同一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比例较高时,本基金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等方面可能面临较高的集中度,不利于风险分散。
6)子基金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构建投资组合的时候,对子基金的选择在很大的程度上
依靠了子基金的过往业绩。但是子基金的过往业绩往往不能代表子基金未来的表现。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
现建立在子基金投资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如果由于子基金管理人未能实现投资目标,则本基金存在达不成
投资目标的风险。
7)子基金风格偏离风险:本基金筛选子基金策略依靠定性及定量的方法对子基金的风格进行研判,并
精选适合投资目标的基金。因此当子基金投资风格出现偏离,会使得本基金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8)子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子基金可能因为暂停估值、基金资产估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连续巨额赎回
等情形时实施暂停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单个投资者赎回比例确认的情形,存
在流动性风险。
(3)权益类资产配置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合计原
则上不超过60%。权益类资产面临了权益类市场风险的风险,存在由于市场整体下跌带来的本基金资产净值
下跌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时,由于本基金基于量化模型进行股票投资决策,有别于传统的价值分析投资方法,
可能会面临以下特有投资风险:
1)面对不断变换的市场环境,量化投资策略所遵循的模型理论均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当前
依据的理论和工具有可能存在适用性的问题;
2)定量模型存在对历史数据的依赖。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遵循量化模型构建的投资组合在一定程度上
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
3)量化模型中变量因子不完善可能导致判断结论的失误,从而导致投资损失;
4)在量化模型的实际运用中,核心参数假定的变动可能影响整体效果的稳定性;
5)建立量化模型需要财务数据、交易行情数据以及各类宏观数据等大量数据,在数据搜集、采集、预
处理等过程中可能出现错误,从而对最终结果造成影响。
(4)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
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
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5)汇率风险
人民币汇率任何大幅度的波动或形成单方向的趋势变化都将深刻影响境内各类资产的价格,包括股票
市场、债券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商品市场等。因此汇率波动将直接带来本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
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
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
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6)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
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
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
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①香港市场证券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
间相对较大,港股也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②只有沪港深三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因此在内地开市香港
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
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
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④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
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
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
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
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⑤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
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
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⑥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8、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风险
(1)公司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
本身。如果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在存续期间,上市公司或其股东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或偿债能力风
险时,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价格冲击较大。
(2)提前赎回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都规定了发行人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后,以某一价格
强制赎回债券。当发行人发布强制赎回公告后,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股,将被以赎回价强制赎回,
可能遭受损失。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
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
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
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
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
险。
(5)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
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6)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
产的损失。
10、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
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
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
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
(1)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
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
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后的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
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2)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可参与,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
对较低,若机构投资者对科创板股票形成一致性预期,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3)退市风险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科创板个股存在退
市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
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
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着。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
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11、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
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2、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
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
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13、本基金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出现净值计算错误、净值披露延迟或间断等情形时,从而给本基金
带来估值风险。
三、其他风险
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管理风险;5、操作和技术风险;6、合规性风险;7、
税负增加风险;8、政策变更风险;9、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10、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2月18
日证监许可【2022】35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
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
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因《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的地点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
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景顺长城基金官方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1、《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景顺长城隽
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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