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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瑞利灵活配置混合(LOF)A(16172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931388
基金代码 161729
公告日期 2022-08-24
编号 2
标题 招商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招商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8月20日
送出日期:2022年8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招商瑞利灵活配置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61729
混合(LOF)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7月18日
上市日期 2020年1月15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2年8月20日
基金经理 陆文凯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5月17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9年7月18日
基金经理 王景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3年3月10日
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封闭期届满后,连续60个工作日
其他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
行变现及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本基金份额的场内简称:招商瑞利LOF。
注:招商3年封闭运作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自2019年7月18
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22年7月18日起,招商3年
封闭运作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变更为“招商瑞利灵活配置混合(LOF)”,场内简称变
更为“招商瑞利LOF”,基金代码不变,并适用《基金合同》中关于封闭期届满后运作的有
关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将基金资产在不同投资资产类别之间灵活配置,在控制下行
投资目标
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
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
10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金资
投资范围
产的0-10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封
闭期届满后,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金
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封闭期内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运行情况、资本市场
的环境,在股票资产和其他类资产间进行相对灵活的配置。具体而言,
我们将根据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变化趋势来决定股票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的配置比例。本基金其他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债券
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
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业绩比较基准
*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
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
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
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
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
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
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M< 1000万元 1.5% 场外
1000万元≤M 每笔1000元 场外
申购费(前收费)
本基金场内申购费
-
率参照场外收取。
N< 7天 1.5% 场内
7天≤ N< 30天 0.25% 场内
30天≤ N 0% 场内
N< 7天 1.5% 场外
赎回费
7天≤ N< 30天 0.75% 场外
30天≤ N< 365天 0.5% 场外
365天≤ N< 730天 0.25% 场外
730天≤ N 0% 场外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
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
披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3、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其他费用 5、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6、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7、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
护费用;
8、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
理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1、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
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
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
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
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
失。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
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
失。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
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
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
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
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
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
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
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4、汇率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
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使用的结算汇率。
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5、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
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交易规则、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
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
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
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香港市场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
2)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
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
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
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
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交易所
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配或者转换等情况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
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
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
买入或者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
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
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不开放赎回的风险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投资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2)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时,交易价格可能与基金份额净值产生
偏离,投资人面临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风险。
7、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
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
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
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
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8、债券回购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回购交易中,
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回购
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进而放大基金组
合风险的风险;债券回购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放大了基金组合的波动性
(标准差),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
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如发生债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
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证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
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除巨额赎回情形
外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3、信用风险;
4、管理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
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
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招商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招商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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