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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1210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92675
基金代码 121003
公告日期 2014-08-29
编号 1
标题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121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4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14,597,053.6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UBS Global AM投资管理经验,根据中国市场的特点,采取积极的投资管理策略。
(一)投资管理方法
本基金将借鉴UBS Global AM投资管理流程和方法,并加以本土化。我们所借鉴的投资管理工具主要包括GEVS等股票估值方法和GERS股票风险管理方法等。
(二)战略资产配置
本基金战略资产配置遵循以下原则:
(1)股票组合投资比例:60~95%。
(2)债券组合投资比例:0~40%。
(3)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三)股票投资管理
国投瑞银的投资决策,以自下而上的公司基本面分析为主,自上而下的研究为辅。两者在投资决策中是互动的, 国家和行业配置要依据自下而上的公司基本面分析,而公司分析的诸多前提条件又基于自上而下的宏观研究结果。
(四)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借鉴UBS Global AM固定收益组合的管理方法,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模拟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9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赵会军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88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815,194.85

本期利润
-264,575,476.6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8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3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01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504,273,295.0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698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费或基金转换费等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2%
0.50%
0.66%
0.72%
-0.44%
-0.22%

过去三个月
-0.07%
0.57%
0.99%
0.81%
-1.06%
-0.24%

过去六个月
-6.30%
0.80%
-5.78%
0.97%
-0.52%
-0.17%

过去一年
-0.09%
0.95%
0.66%
1.10%
-0.75%
-0.15%

过去三年
-20.35%
1.11%
-25.17%
1.21%
4.82%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92.85%
1.53%
100.87%
1.78%
-8.02%
-0.25%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9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其中:同业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间存款利率;中信标普300指数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共同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由深沪股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组成,其样本股票经过了流动性和财务稳健性的审慎检查,能较全面地描述A股市场的总体趋势。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4年6月底,公司有员工143人,其中90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27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炜哲
本基金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2014年6月27日
-
13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Davis Polk & Wardwell资本市场部分析员,国信证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中信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CLSA Limited (里昂证券)中国研究部分析师,国投瑞银基金投资部总监,齐鲁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融华基金、国投瑞银创新动力基金、国投瑞银新兴产业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文昊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5月11日
-
8
中国籍,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平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2009年7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指数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和国投瑞银医疗保健基金基金经理。

简楠辉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高级研究员
2013年8月5日
-
10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长城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博时基金。2011年5月加入国投瑞银。

颜文浩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研究员
2014年6月11日
-
4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0年10月加入国投瑞银。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进入2014年,中国经济增速较为疲软,随着经济增速回落,中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出现微调,政府稳增长措施持续出台,货币政策小幅放松,中国经济增速随后出现企稳迹象。其中,5月工业生产同比增速为8.8%,增速与1季度末持平,1-5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17.2%,比1季度增速下滑0.4个百分点。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2.5%,比1季度末增速有所加快,而5月份出口同比增长7%,出口增长有所恢复。5月份CPI同比增长2.5%,PPI同比负增长1.4%,通胀保持在低位。从资金面来看,伴随着政策微调,2季度资金面较1季度宽松,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基本在3.5%附近波动,而6月中旬以后IPO重启迭加半年末季节性的资金紧张则对资金面有所冲击,但总体冲击幅度可控,好于去年同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98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78%。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我们的配置主要在食品饮料、地产、保险、券商等低估值行业,而TMT、医药等行业由于估值过高,我们选择低配。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中国经济仍然处于去杠杆阶段,实体经济利率水平在短期内维持高位。但是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发展,利率水平将逐步回落。因而我们认为短期内市场波动加大,中小市值股票估值仍然偏高,但是对中长期市场比较乐观。在配置上,我们将会维持中性略偏下的股票配置,结构上以低估值的蓝筹股为主。同时,我们将密切观察实体经济利率水平和国企改革进程,在合适的时点增加股票配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14,815,194.8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10,323,758.61元。
本基金本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75,076,796.21
291,047,891.18

结算备付金

3,250,905.79
4,990,774.11

存出保证金

1,666,158.11
1,732,204.2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06,306,440.11
3,928,322,349.74

其中:股票投资

2,112,017,440.11
3,673,043,054.8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94,289,000.00
255,279,294.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40,160,245.08
195,000,417.5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1,721,546.56

应收利息

17,213,463.00
2,175,840.8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494.38
24,377.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643,683,502.68
4,435,015,401.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29,964,680.51
44,935,603.39

应付赎回款

1,967,624.54
1,556,249.71

应付管理人报酬

4,315,337.58
5,352,194.78

应付托管费

719,222.93
892,032.4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35,060.54
3,528,421.1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708,281.50
1,970,089.20

负债合计

139,410,207.60
58,234,590.6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014,597,053.69
5,868,594,238.82

未分配利润

-1,510,323,758.61
-1,491,813,427.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04,273,295.08
4,376,780,811.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43,683,502.68
4,435,015,401.74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6988元,基金份额总额5,014,597,053.6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

-216,922,839.13
-137,332,213.50

1.利息收入

18,292,253.39
6,454,975.8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975,737.47
1,461,212.88

债券利息收入

13,634,631.11
3,072,770.5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681,884.81
1,920,992.4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057,718.79
245,527,252.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7,247,128.90
217,464,311.9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918,230.87
1,540,249.7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6,223,078.56
26,522,690.6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9,760,281.79
-389,324,820.3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87,470.48
10,378.59

减:二、费用

47,652,637.51
50,297,736.53

1.管理人报酬

29,227,646.24
31,139,004.53

2.托管费

4,871,274.34
5,189,834.0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3,320,240.86
13,737,100.0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33,476.07
231,797.8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4,575,476.64
-187,629,950.0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4,575,476.64
-187,629,950.0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868,594,238.82
-1,491,813,427.74
4,376,780,811.0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64,575,476.64
-264,575,476.6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53,997,185.13
246,065,145.77
-607,932,039.3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472,593.71
-2,381,846.27
6,090,747.44

 2.基金赎回款
-862,469,778.84
248,446,992.04
-614,022,786.8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014,597,053.69
-1,510,323,758.61
3,504,273,295.0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751,215,205.16
-1,531,365,825.19
4,219,849,379.9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7,629,950.03
-187,629,950.0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23,335,248.83
57,188,241.25
-166,147,007.5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1,603,982.59
-8,061,279.57
23,542,703.02

 2.基金赎回款
-254,939,231.42
65,249,520.82
-189,689,710.6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527,879,956.33
-1,661,807,533.97
3,866,072,422.3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纯亮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刘纯亮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冯伟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38号文《关于同意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1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658,682,699.7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界定为股票、债券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权证及其它金融工具。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本基金组合投资比例是:股票资产60-95%;债券资产0-40%,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9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于2014年上半度,并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9,227,646.24
31,139,004.5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427,332.65
7,451,671.06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871,274.34
5,189,834.09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076,796.21
1,873,105.13
426,647,634.38
1,344,116.6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股/新债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002019
鑫富药业
2014-06-25
重大资产重组
23.76
2014-07-04
26.14
12,103
275,026.16
287,567.28

002570
贝因美
2014-06-19
重大事项
14.36

-
634,229
11,675,625.83
9,107,528.44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112,017,440.11
57.96


其中:股票
2,112,017,440.11
57.96

2
固定收益投资
794,289,000.00
21.80


其中:债券
794,289,000.00
21.8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40,160,245.08
14.8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8,327,702.00
4.89

7
其他资产
18,889,115.49
0.52

8
合计
3,643,683,502.68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6,511,881.29
1.90

C
制造业
1,120,037,884.86
31.9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0,232,458.43
0.86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042,960.00
0.0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377,519,715.18
10.77

K
房地产业
468,862,313.44
13.3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5,810,226.91
1.3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112,017,440.11
60.2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962,250
278,600,255.00
7.95

2
000002
万科A
33,468,662
276,785,834.74
7.90

3
601318
中国平安
4,353,358
171,261,103.72
4.89

4
600030
中信证券
13,527,781
155,028,370.26
4.42

5
600048
保利地产
28,817,363
142,934,120.48
4.08

6
002390
信邦制药
5,485,519
116,676,989.13
3.33

7
600559
老白干酒
5,552,825
116,442,740.25
3.32

8
600305
恒顺醋业
5,492,197
82,108,345.15
2.34

9
000848
承德露露
3,781,358
75,135,583.46
2.14

10
600887
伊利股份
1,962,943
65,012,672.16
1.8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343,585,610.48
7.85

2
000002
万科A
264,368,966.74
6.04

3
002390
信邦制药
222,613,612.07
5.09

4
600305
恒顺醋业
204,141,046.33
4.66

5
000848
承德露露
161,978,397.20
3.70

6
600048
保利地产
135,079,915.23
3.09

7
600332
白云山
127,986,663.78
2.92

8
002570
贝因美
125,460,879.74
2.87

9
600315
上海家化
115,773,717.90
2.65

10
600085
同仁堂
114,985,940.50
2.63

11
600436
片仔癀
109,513,544.20
2.50

12
600030
中信证券
104,998,606.54
2.40

13
601318
中国平安
102,507,568.95
2.34

14
300326
凯利泰
89,051,424.88
2.03

15
002603
以岭药业
70,992,453.41
1.62

16
300238
冠昊生物
68,636,968.21
1.57

17
000661
长春高新
67,449,306.86
1.54

18
300058
蓝色光标
66,066,882.19
1.51

19
000538
云南白药
61,962,373.44
1.42

20
300020
银江股份
57,520,704.46
1.31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390
信邦制药
287,532,222.42
6.57

2
600276
恒瑞医药
251,414,719.20
5.74

3
000028
国药一致
223,199,703.67
5.10

4
600967
北方创业
205,078,798.14
4.69

5
000538
云南白药
176,252,162.16
4.03

6
000793
华闻传媒
118,475,571.91
2.71

7
600315
上海家化
109,559,731.13
2.50

8
600566
洪城股份
100,197,595.27
2.29

9
002570
贝因美
100,013,246.69
2.29

10
600085
同仁堂
98,384,238.46
2.25

11
000400
许继电气
94,503,006.99
2.16

12
600019
宝钢股份
89,438,702.88
2.04

13
600305
恒顺醋业
88,204,242.25
2.02

14
300326
凯利泰
88,068,948.22
2.01

15
000848
承德露露
85,857,913.36
1.96

16
300016
北陆药业
82,763,154.27
1.89

17
002019
鑫富药业
82,134,450.84
1.88

18
000876
新希望
79,376,253.20
1.81

19
000411
英特集团
77,219,277.45
1.76

20
000895
双汇发展
75,470,720.04
1.72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525,611,478.31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4,804,376,073.15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69,264,000.00
21.9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69,264,000.00
21.95

4
企业债券
25,025,000.00
0.7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794,289,000.00
22.6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0202
14国开02
2,500,000
259,925,000.00
7.42

2
140303
14进出03
1,400,000
143,864,000.00
4.11

3
140401
14农发01
1,000,000
102,570,000.00
2.93

4
140204
14国开04
600,000
60,270,000.00
1.72

5
140201
14国开01
500,000
51,310,000.00
1.46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权证资产。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包括"中国平安"4,353,358股,市值17,126万元,占基金资产净值4.89%;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15日公告,该集团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2,55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110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基金管理人认为,平安证券投行业务承销佣金收入及投行业务利润占该集团营业收入及集团的净利润的比重较小,本处罚对该集团经营活动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改变该集团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66,158.1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213,463.00

5
应收申购款
9,494.3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889,115.49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36,437
21,209.02
138,441,733.30
2.76%
4,876,155,320.39
97.2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434,910.93
0.0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万份至50万份(含)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4月19日)基金份额总额
2,658,682,699.7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868,594,238.8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472,593.7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62,469,778.8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14,597,053.69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自2014年4月18日起盛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自2014年5月8日起聘任张南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事变动均已按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工作需要,周月秋同志不再担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在新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勇同志完成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手续前,由副总经理王立波同志代为行使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部分业务授权职责。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银万国
1
985,353,665.96
11.84%
897,069.09
11.84%


浙商证券
1
910,954,125.74
10.94%
829,333.93
10.94%


长江证券
1
863,842,377.11
10.38%
786,434.94
10.38%


海通证券
2
741,525,873.81
8.91%
675,084.31
8.91%


广州证券
2
695,710,395.84
8.36%
633,374.78
8.36%


民生证券
1
652,550,992.00
7.84%
594,082.23
7.84%


中信建投证券
3
585,390,445.99
7.03%
532,936.60
7.03%


东方证券
1
573,270,658.51
6.89%
521,905.78
6.89%


东兴证券
1
357,912,417.71
4.30%
325,844.09
4.30%


东北证券
1
351,408,898.68
4.22%
319,923.39
4.22%


瑞银证券
2
305,560,343.26
3.67%
278,178.17
3.67%


中投证券
1
297,818,538.93
3.58%
271,133.93
3.58%


信达证券
1
197,380,101.63
2.37%
179,694.63
2.37%


国海证券
1
166,221,655.17
2.00%
151,328.78
2.00%


中信证券
2
164,842,390.68
1.98%
150,072.07
1.98%


国元证券
2
155,476,566.24
1.87%
141,546.05
1.87%


银河证券
2
123,582,428.21
1.48%
112,509.22
1.48%


华泰证券
2
70,989,605.57
0.85%
64,628.67
0.85%


长城证券
1
50,579,649.21
0.61%
46,047.04
0.61%


广发证券
1
40,159,633.00
0.48%
36,561.64
0.48%


华创证券
1
19,124,893.48
0.23%
17,411.00
0.23%


国金证券
1
15,293,048.66
0.18%
13,922.85
0.18%


国信证券
1
-
-
-
-


安信证券
3
-
-
-
-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
3、本基金本报告期租用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长江证券
22,619,430.00
48.35%
1,400,000,000.00
22.22%

民生证券
14,530,500.00
31.06%
1,970,000,000.00
31.27%

中信建投证券
-
-
650,000,000.00
10.32%

东方证券
9,629,068.60
20.58%
700,000,000.00
11.11%

中信证券
-
-
200,000,000.00
3.17%

长城证券
-
-
500,000,000.00
7.94%

安信证券
-
-
880,000,000.00
13.97%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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