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开(009399)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2401316 | ||||||||
基金代码 | 009399 | ||||||||
公告日期 | 2021-07-2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新增侧袋机制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基金范围 华融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本次修改系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相关约定增加侧袋机制,主要包括侧袋机制和特定资产的释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等安排。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表所示: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部分前言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最迟将自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七、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 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 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 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 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 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第二部分释义 无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 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 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 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 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 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 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无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 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 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 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 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 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 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 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 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 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 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 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 (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书面意见 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 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 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 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 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 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 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 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 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 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 定内容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部 分的一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无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 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 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 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 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 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 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 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 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 时;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 其它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 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 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 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 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 其它情形。 无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 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 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 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无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 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 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 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 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无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 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若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资产支持 证券等,基金管理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进行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 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 息 若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资产支持 证券等,基金管理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进行披露。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同步修改。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修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述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就修改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根据修改的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将更新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相关内容,并揭示风险。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r-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敬请投资人关注。 2、本公告仅对本次法律文件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r-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0789(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