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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裕和纯债债券C(00761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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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874284 | ||||||||
基金代码 | 007612 | ||||||||
公告日期 | 2020-04-21 | ||||||||
编号 | 1 | ||||||||
标题 | 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裕和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6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3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2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安裕和纯债债券 A 汇安裕和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611 00761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人申购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1.00 元,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第 3 页 共 5 页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 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 0.60% 100 万≤M<300 万 0.40% 300 万≤M<500 万 0.20%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每个交易账 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 1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 额少于 1 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间(Y)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天 1.50% 1.50% 7 天≤Y<30 天 0.20% 0.05% Y≥30 天 0%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限不满 7 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满 7 天(含) 不满 30 天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第 4 页 共 5 页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传真:021-80219047 邮箱:DS@huianfund.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白玉兰大厦 36 楼 02 单元 联系人:于擎玥 电话:021-80219027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5.2 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 站公示。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第 5 页 共 5 页 7.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开放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安裕和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7.3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7.5 咨询方式: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公司网址: www.huianfund.cn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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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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