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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平稳增利C(1669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7911
基金代码 166903
公告日期 2012-09-26
编号 2
标题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2012年9月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173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三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申购和赎回的开放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周并且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2年10月9日起至2012年11月9日止公开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发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

5.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登记;C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发售,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登记。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8.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9.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投资人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户”),用于该投资人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该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开立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11.募集期内,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场外认购以金额申请,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笔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认购费率须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12.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对于T日(指发售募集期内的工作日,下文同)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9月26日《证券时报》上的《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msjyfund.com.cn)、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ccb.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发售的其他相关事宜。

16.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参见该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17.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新增代销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通知,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8.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19.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或其他代销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20.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21.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通常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收益较低的品种。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22.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基金场内简称:民生增利)

(二)基金代码:A类代码为166902(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C类代码为166903(场外认购)

(三)基金类型:债券型

(四)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

(七)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场外直销机构

投资人可以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查询。

3.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下属指定网点为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场外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咨询或了解本基金购买事宜。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中国民生银行在以下30家家分行的500多个营业网点为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波、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汕头、郑州、长沙、长春、南昌、合肥、南宁和呼和浩特等。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民生银行客服电话:955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民生银行网站:www.cmbc.com.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发行期间,在招商银行全国800多家营业网点对所有个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或访问招商银行网站:www.cmbchina.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在国泰君安证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8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的31个主要城市的78家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沈阳、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郑州、温州、南昌。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遍布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渤海湾、华南、东北、华北、华中等经济发达地区,共计223个网点,包括: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中国银河证券在以下70个城市的219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贵阳、漳州、上虞、衢州、潍坊。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海通证券在全国67个主要城市的188家营业部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包括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等。

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htsec.com。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的56个城市145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瑞安、合肥、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泰兴、句容、成都、眉山、崇州、温江、泸州、长沙、武汉、浠水、襄樊、宜昌、宜城、黄石、南昌、九江、上饶、深圳、广州、珠海、福州、厦门、南宁、海口、北京、天津、青岛、莱西、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本溪、西安、重庆、贵阳、石家庄、郑州、呼和浩特、乌鲁木齐。

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sywg.com。

(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安信证券在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广东省(含深圳)、福建省、海南省、江西省、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云南省、四川省、浙江省、辽宁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安徽省、河北省、广西自治区共22省、市、自治区的112家营业网点对所有个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安信证券客服电话4008001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安信证券网站www.essence.com.cn。

(1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28个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无锡市、宜兴市、江阴市、泰州市、南通市、苏州市、常州市、镇江市、南京市、上海市、杭州市、北京市、广州市、长沙市、南宁市、重庆市、南昌市。

(1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平安证券在以下24个主要城市的3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北京、长沙、成都、大连、福州、广州、海口、杭州、合肥、南京、南宁、青岛、上海、深圳、石家庄、太原、天津、乌鲁木齐、武汉、西安、银川、郑州、重庆、珠海。

投资者可以拨打平安证券客户热线40088663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1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在以下54个城市的10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承德)、山西(太原)、广东(广州、深圳、珠海、顺德、中山、江门、东莞、湛江、阳江)、福建(福州、晋江)、湖南(长沙)、江西(南昌)、江苏(南京、苏州、南通、扬州、淮安、常州、无锡、宿迁)、浙江(杭州、嘉兴)、安徽(合肥、马鞍山)、四川(成都、绵阳、遂宁、自贡)、陕西(西安)、贵州(贵阳)、甘肃(敦煌)、青海(西宁)、湖北(武汉、潜江)、山东(济南、青岛、威海)、河南(郑州、登封、洛阳)、辽宁(沈阳、鞍山、铁岭、大连)、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海南(海口)。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投证券客服热线40060080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cjis.cn。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光大证券在以下51个城市10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余姚、绍兴、郑州、苏州、南昌、海门、江门、泉州、慈溪、珠海。

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宏源证券在以下45个城市的80家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北京、沈阳、大连、天津、唐山、济南、烟台、郑州、盐城、南京、宜兴、上海、杭州、台州、中山、厦门、广州、深圳、海口、武汉、重庆、成都、长沙、昆明、南宁、桂林、柳州、乌鲁木齐、克拉玛依、昌吉、石河子、哈密、奎屯、库尔勒、伊宁、喀什、博乐、阿克苏、吐鲁番、塔城、乌苏、五家渠、阿图什、阿勒泰、阜康等。

投资者可以拨打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咨询电话:4008-000-562或访问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ysec.com。

(1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长江证券在以下68个城市9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保定、太原、沈阳、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泰州、无锡、杭州、慈溪、台州、合肥、南昌、福州、厦门、泉州、济南、青岛、郑州、新乡、南阳、武汉、襄阳、枣阳、谷城、鄂州、孝感、黄冈、黄石、咸宁、赤壁、荆州、公安、松滋、宜昌、宜都、恩施、十堰、丹江口、随州、荆门、钟祥、京山、仙桃、天门、潜江、长沙、广州、江门、佛山、惠州、东莞、深圳、南宁、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

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也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1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在以下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深圳、上海、天津、武汉、重庆、郑州、昆明、杭州、泉州、南昌、上饶、宜春、吉安、景德镇、丰城、赣州、九江、萍乡、德安、德兴、万载、乐平、安福、厦门、西安、南阳、抚州。

(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59家已经运营的证券营业部主要分布在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广东、广州、海门、南京、启东、如皋、上海、深圳、石家庄、苏州、太原、天津、武汉、西安、徐州、中山、合肥、惠州、沈阳、唐山、襄樊、无锡、镇江、番禺、芜湖等。

(19)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山东、河南设有42家分支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万通证券客服热线0531—96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2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在浙江、福建、江西三地共有52家证券营业部。杭州地区:杭州市区、萧山、桐庐、临安、余杭、临平;宁波地区:余姚、宁波 、溪口;湖州地区:湖州、长兴;嘉兴地区:嘉兴、嘉善、平湖、桐乡、海盐、海宁;绍兴地区:绍兴、嵊州、诸暨;金华地区:金华、义乌、东阳、浦江;台州地区:台州、温岭;温州地区:温州、乐清;衢州地区:衢州;丽水地区:丽水;江西地区:南昌、宜春 、赣州;福建地区:福州、泉州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浙江)客服热线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或访问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21)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锡林浩特市、北京市;重庆市;深圳市;上海市;长沙市等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日信证券客服电话400-660-9839,或访问公司网站http://www.rxzq.com.cn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九)募集期限与发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为2012年10月9日-2012年11月9日,本基金于该期间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

2、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各场外代销网点可接受客户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各场内代销网点可接受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份额在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认购申请,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份。

3、募集期客户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

三、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一)认购数量限制

(1)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必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份。

(5)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二)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场内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外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取前端收费模式。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如下:

单笔认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万 0.60% 0
100万≤M<200万 0.40%
2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每次1000元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场内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认购费率设定投资人的场内认购费率。

(二)基金的面值、认购价格、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

本基金认购价格以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计算公式

(1)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假设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认购费率为0.6%,认购期利息为100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0.6%)÷(1+0.6%)=596.42(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596.42=99,403.58(元)

认购份额=(99,403.58+100)÷1.00=99,503.58(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基金份额99,503.58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注:上述举例中的“认购期利息为100元”,仅供举例说明,不代表实际的最终利息计算结果,最终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本基金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份。

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假设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00.00份,且认购期利息为5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00=100,000.00 元

认购费用=100,000.00×1.00×0.6%=60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00×1.00+600=100,6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0.50/ 1.00=50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0.00+50=100,050 份

(3)C类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假设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利息为100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00)÷1.00=100,1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基金份额100,100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注:上述举例中的“认购期利息为100元”,仅供举例说明,不代表实际的最终利息计算结果,最终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基金份额、余额处理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场外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可直接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办理时,请提交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如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配发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发售募集期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网上交易系统:发售募集期9:30-17:00(T日17:00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为下一工作日申请受理)。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4)资金账户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5)签名确认的销售适用性调查问卷(个人投资者);

(6)签名确认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7)办理业务需要的其他资料。

网上交易系统: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4.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签名。

5.资金划拨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办理认购时应将足额资金以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256

联行号:96255

(2)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021

联行号:56780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申请当天17:00前到账。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3)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办理,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发售募集期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8)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9)指定银行账户资金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10)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1)签名确认的销售适用性调查问卷(机构投资者);

(12)签名确认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13)办理业务需要的其他资料。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3)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256

联行号:96255

(2)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021

联行号:56780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申请当天17:00前到账。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办理,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场外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17: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2.机构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二)在中国民生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民生借记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3)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个人)》;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3)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4.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与,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在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的,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六、场内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 交易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认购期间每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11:30和13:00-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券商营业部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七、清算交割

(一)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八、退款事项

(一)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人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退款

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九、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同时,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十、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一、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胡继聪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500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尹东

3.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4.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网址:www.cmbchina.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3

网址: http://www.gf.com.cn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楼-8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客服电话: 400-888-5288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1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站:http://www.pingan.com

(1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客服电话:400-600-8008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人代表人:冯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人代表人:杜航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avicsec.com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1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注册时间: 2004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 8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永久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21)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客服电话:400-660-9839

联系人:文思婷

电话:010-83991737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rxzq.com.cn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汪莹

电话:021-58870011-6702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周刚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李妍明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6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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