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0145 | 净值增长率:-0.05%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5% | 累计净值:1.5045 | 截止日期:2022/6/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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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0.05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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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C | 基金代码 | 166903 |
成立日期 | 2012/11/1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53 (2022/6/28)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53 (2022/6/28) |
基金规模(亿元) | 0.05 (2022/6/28)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9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资产风险、适度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平稳增值,争取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是纯债券型基金,不通过任何方式投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债券(不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中的纯债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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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本数,以C类基金为依据),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 4. 封闭期间(指基金红利发放日处于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开放期间(指基金红利发放日处于开放期),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开放期间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