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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上证非周期ETF联接(51903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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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26493 | ||||||||
基金代码 | 519032 | ||||||||
公告日期 | 2011-06-02 | ||||||||
编号 | 1 | ||||||||
标题 |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6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5190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4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11年6月8日 赎回起始日 2011年6月8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投资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投资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最高为99,999,900元,且须是100的整数倍。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万 1000元/每笔 100万≤M<500万 0.8% M<100万 1.2% 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基金账户内在销售机构(网点)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年 0.5% 1年≤N<2年 0.25% N≥2年 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T日为开放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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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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