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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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交易简介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5月8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存款及结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财务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存款及结算服务。由于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该等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用。2、财务公司作为中国海油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对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可向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及高效的金融服务。3、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并按照监管机构发布的规则和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其服务对象也主要限于中国海油成员单位,一般而言,财务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比服务对象广泛且无限制的金融机构的风险较小,因此,更能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4、财务公司获标准普尔评级为AA-(稳定),获穆迪评级为Aa3(稳定),财务公司作为本公司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其风险情况不会高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6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化且公平合理的原则,基于合同的属性,通过公平协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确定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本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已授权披露此项关联交易安排。独立董事在收到独立财务顾问就此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后,将在一份就此项关联交易而制作的股东通函中发表对此项交易的意见,该通函及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协议尚待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中国海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集团与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在日常业务进行过程中,按照协议确定的原则订立。
根据协议以及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已订立并持续至今或将订立的多项关联交易具体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 油田服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及相关服务;油田技术及产品;近海工作船及相关服务和船舶运输;地震采集、设计、处理、解释、勘察(含深水)及水下工程服务。本集团(包括本公司前身)自 1982 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近海油田服务。
2、 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油服集团提供1、仓库及储存;2、供应及运输物料;3、通讯;4、码头服务(包括起货、卸货、系泊、起锚、清洁及其它公用事业服务);5、建筑服务(包括铺路及兴建码头、装修);6、医疗服务;7、技术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安全培训、在职培训);8、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9、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务;10、配餐服务; 11、保险安排;12、劳动力服务;13、能源服务;14、装备租赁。
3、 物业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办公室、宿舍及生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本公司(包括其前身)自1982 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也自1982 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之间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确保了本集团向中国海油进行定期销售并获得原料及稳定的供应来源。
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租赁该等物业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资产评估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将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钻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公司同意将《合同》项下的 R5001 模块钻机所有权转让给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3.62%的股份;中海油为中国海油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之间在《合同》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3 月 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3 人(因涉及关联交易,仅三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其他董事无表决权,也未出席会议),实到董事 3 人(即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徐耀华先生、方和先生、陈全生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 3 位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表决,一致同意批准该项关联交易,并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第六章)。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是本公司所拥有的 R5001 模块钻机设备。
2、 R5001 模块钻机于 2008 年建造完成, 2010 年以后,无作业合同封存闲置至今。
封存期间本公司按照设备库存保养项目规定,对主要配套设备进行了定期保养。
3、R5001 模块钻机的主要构成包括:
(1)由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配套设计、制造的主体部分;
(2)与国外厂家订购的 TDS-11SA 顶驱设备、固控系统的振动筛等;
(3)本公司自购配置的少量设备等。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合同》的约定,此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有:
1、转让总价款:上述 R5001 模块钻机所有权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51,500,000.00元(人民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整)。
2、付款方式及期限: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本公司支付转让总价款人民币 51,500,000.00 元(人民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整),具体情况如下:
(1)R5001 模块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完成,并交付后,支付总价款的 95%;
(2)质保期(截止于 2014 年 11 月 30 日)内 R5001 模块钻机运行正常,质保期结束后 30 天内,支付总价款的 5%;
3、资产交接:
(1)《合同》签订后,本公司负责将 R5001 模块钻机运至青岛,并于 2013 年 8 月15 日前完成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工作,具备出海安装条件;
(2)本公司对 R5001 模块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工作完成后,将钻机交付给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进行验收。
定价政策:
经本公司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 R5001 钻机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 063 号),2012 年 12 月 30 日 R5001 模块钻机设备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69,413,058.29 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50,408,510.00 元。双方同意以 51,500,000.00 元(人民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整)作为交易价格。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 R5001 模块钻机属闲置资产,此项交易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无需报经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51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1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中企华土估字2011012000279号,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天津市塘沽区庐山道以北、海川路以东面积为349738.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13776.25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703.25万元。双方同意以此评估价格作为交易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将与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建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公司同意将《协议》项下的津塘工(挂)2008-5 号宗地的津塘工(挂)2008-5-2 地块使用权转让给基建公司,基建公司同意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对此项关联交易中土地的经营开发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项交易使公司可规避更多的资金被非主业占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投资回报。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5703.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i) 如有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ii) 如无政府指定价格,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5日,本公司将与中国海油就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以及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已订立并持续至今或将订立的多项关联交易具体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 油田服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油田技术、近海工作船和船舶运输、物探勘察服务。
2、 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油服集团提供1、仓库及储存;2、供应及运输物料;3、通讯;4、码头服务(包括起货、卸货、系泊、起锚、清洁及其它公用事业服务);5、建筑服务(包括铺路及兴建码头、装修);6、医疗服务;7、技术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安全培训、在职培训);8、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9、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务;10、配餐服务;11、物业服务;12、保险安排;13、劳动力服务;14、能源服务。
3、 物业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办公室、宿舍及生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本公司(包括其前身)自 1982 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也自 1982 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之间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确保了本集团向中国海油进行定期销售并获得原料及稳定的供应来源。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租赁该等物业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6264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i) 如有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ii) 如无政府指定价格,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5日,本公司将与中国海油就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以及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已订立并持续至今或将订立的多项关联交易具体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 油田服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油田技术、近海工作船和船舶运输、物探勘察服务。
2、 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油服集团提供1、仓库及储存;2、供应及运输物料;3、通讯;4、码头服务(包括起货、卸货、系泊、起锚、清洁及其它公用事业服务);5、建筑服务(包括铺路及兴建码头、装修);6、医疗服务;7、技术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安全培训、在职培训);8、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9、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务;10、配餐服务;11、物业服务;12、保险安排;13、劳动力服务;14、能源服务。
3、 物业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办公室、宿舍及生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本公司(包括其前身)自 1982 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也自 1982 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之间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确保了本集团向中国海油进行定期销售并获得原料及稳定的供应来源。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租赁该等物业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49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i) 如有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ii) 如无政府指定价格,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5日,本公司将与中国海油就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以及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已订立并持续至今或将订立的多项关联交易具体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 油田服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油田技术、近海工作船和船舶运输、物探勘察服务。
2、 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油服集团提供1、仓库及储存;2、供应及运输物料;3、通讯;4、码头服务(包括起货、卸货、系泊、起锚、清洁及其它公用事业服务);5、建筑服务(包括铺路及兴建码头、装修);6、医疗服务;7、技术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安全培训、在职培训);8、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9、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务;10、配餐服务;11、物业服务;12、保险安排;13、劳动力服务;14、能源服务。
3、 物业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办公室、宿舍及生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本公司(包括其前身)自 1982 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也自 1982 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之间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确保了本集团向中国海油进行定期销售并获得原料及稳定的供应来源。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租赁该等物业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74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i) 如有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ii) 如无政府指定价格,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5日,本公司将与中国海油就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以及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已订立并持续至今或将订立的多项关联交易具体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 油田服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油田技术、近海工作船和船舶运输、物探勘察服务。
2、 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油服集团提供1、仓库及储存;2、供应及运输物料;3、通讯;4、码头服务(包括起货、卸货、系泊、起锚、清洁及其它公用事业服务);5、建筑服务(包括铺路及兴建码头、装修);6、医疗服务;7、技术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安全培训、在职培训);8、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9、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务;10、配餐服务;11、物业服务;12、保险安排;13、劳动力服务;14、能源服务。
3、 物业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办公室、宿舍及生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本公司(包括其前身)自 1982 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也自 1982 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之间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确保了本集团向中国海油进行定期销售并获得原料及稳定的供应来源。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租赁该等物业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9101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i) 如有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ii) 如无政府指定价格,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5日,本公司将与中国海油就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以及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已订立并持续至今或将订立的多项关联交易具体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 油田服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油田技术、近海工作船和船舶运输、物探勘察服务。
2、 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油服集团提供1、仓库及储存;2、供应及运输物料;3、通讯;4、码头服务(包括起货、卸货、系泊、起锚、清洁及其它公用事业服务);5、建筑服务(包括铺路及兴建码头、装修);6、医疗服务;7、技术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安全培训、在职培训);8、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9、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务;10、配餐服务;11、物业服务;12、保险安排;13、劳动力服务;14、能源服务。
3、 物业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办公室、宿舍及生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本公司(包括其前身)自 1982 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也自 1982 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之间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确保了本集团向中国海油进行定期销售并获得原料及稳定的供应来源。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租赁该等物业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232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i) 如有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ii) 如无政府指定价格,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5日,本公司将与中国海油就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以及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已订立并持续至今或将订立的多项关联交易具体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 油田服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油田技术、近海工作船和船舶运输、物探勘察服务。
2、 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油服集团提供1、仓库及储存;2、供应及运输物料;3、通讯;4、码头服务(包括起货、卸货、系泊、起锚、清洁及其它公用事业服务);5、建筑服务(包括铺路及兴建码头、装修);6、医疗服务;7、技术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安全培训、在职培训);8、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9、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务;10、配餐服务;11、物业服务;12、保险安排;13、劳动力服务;14、能源服务。
3、 物业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办公室、宿舍及生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本公司(包括其前身)自 1982 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也自 1982 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之间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确保了本集团向中国海油进行定期销售并获得原料及稳定的供应来源。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租赁该等物业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205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i) 如有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ii) 如无政府指定价格,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5日,本公司将与中国海油就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以及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已订立并持续至今或将订立的多项关联交易具体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 油田服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油田技术、近海工作船和船舶运输、物探勘察服务。
2、 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油服集团提供1、仓库及储存;2、供应及运输物料;3、通讯;4、码头服务(包括起货、卸货、系泊、起锚、清洁及其它公用事业服务);5、建筑服务(包括铺路及兴建码头、装修);6、医疗服务;7、技术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安全培训、在职培训);8、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9、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务;10、配餐服务;11、物业服务;12、保险安排;13、劳动力服务;14、能源服务。
3、 物业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办公室、宿舍及生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本公司(包括其前身)自 1982 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也自 1982 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之间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确保了本集团向中国海油进行定期销售并获得原料及稳定的供应来源。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租赁该等物业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2873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i) 如有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ii) 如无政府指定价格,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5日,本公司将与中国海油就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以及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已订立并持续至今或将订立的多项关联交易具体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 油田服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油田技术、近海工作船和船舶运输、物探勘察服务。
2、 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油服集团提供1、仓库及储存;2、供应及运输物料;3、通讯;4、码头服务(包括起货、卸货、系泊、起锚、清洁及其它公用事业服务);5、建筑服务(包括铺路及兴建码头、装修);6、医疗服务;7、技术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安全培训、在职培训);8、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9、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务;10、配餐服务;11、物业服务;12、保险安排;13、劳动力服务;14、能源服务。
3、 物业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办公室、宿舍及生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本公司(包括其前身)自 1982 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也自 1982 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之间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确保了本集团向中国海油进行定期销售并获得原料及稳定的供应来源。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租赁该等物业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75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i) 如有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ii) 如无政府指定价格,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5日,本公司将与中国海油就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3.62%。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以及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已订立并持续至今或将订立的多项关联交易具体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 油田服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油田技术、近海工作船和船舶运输、物探勘察服务。
2、 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油服集团提供1、仓库及储存;2、供应及运输物料;3、通讯;4、码头服务(包括起货、卸货、系泊、起锚、清洁及其它公用事业服务);5、建筑服务(包括铺路及兴建码头、装修);6、医疗服务;7、技术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安全培训、在职培训);8、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9、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务;10、配餐服务;11、物业服务;12、保险安排;13、劳动力服务;14、能源服务。
3、 物业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办公室、宿舍及生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本公司(包括其前身)自 1982 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也自 1982 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之间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确保了本集团向中国海油进行定期销售并获得原料及稳定的供应来源。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租赁该等物业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245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0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不高于市场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交易对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CNY1,500,000,000.00)
还款日期:单笔提款的期限为半年,最迟不晚于2011 年6 月3 日
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0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不高于市场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交易对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通过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贰拾亿元整(CNY2,000,000,000.00)
还款日期:2011 年6 月10 日
用途: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0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不高于市场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交易对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通过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壹拾亿元整(CNY1,000,000,000.00)
还款日期:2012 年6 月29 日
用途:资本项目支出及补充流动资金。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9-06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合同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2008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工程")于2008年9月5日签订了《"海洋石油921"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合同号:D0806CS-A01C017)(以下简称《建造合同》),约定由海油工程为本公司建造一艘200英尺自升式钻井平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4.74%的股份;海油工程为中国海油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海油直接和间接拥有占其已发行股本60.32%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油工程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海油工程之间在《建造合同》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全部由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共3人)组成,他们确认同本关联交易没有利益冲突,经表决,3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交易,并对该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建造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格"(见下文)测算,上述交易无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应经交易对方海油工程的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合同双方
(1) 甲方,即本公司;
(2) 乙方,即海油工程。
2、 建造的钻井平台:
一艘可提供海上修井和海洋工程施工服务的海上石油钻井平台(以下简称"钻井平台"),平台类型为美国FriedeandGoldmanMarketingB.V.公司设计的L780MII。
3、 合同价格及付款期限:
钻井平台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564,250,000元,其中,钻井平台建造价格为414,250,000元(总包价,不含增值税,是乙方履行《建造合同》建造单艘钻井平台所需费用的总和),钻井平台代办购置预估费初步预估为150,000,000元(含增值税、关税,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额作加减账处理),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第一期付款,于《建造合同》签字生效后,并且甲方已收到并认可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后4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价格50%的费用,即人民币282,125,000元;
第二期付款,甲方首席代表签认钻井平台开工通知书后4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价格15%的费用,即人民币84,637,500元;
第三期付款,甲方首席代表签认钻井平台开始铺底施工后4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价格10%的费用,即人民币56,425,000元;
第四期付款,甲方首席代表签认钻井平台下水后4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价格15%的费用,即人民币84,637,500元;
第五期付款,钻井平台完成建造和试验,在甲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认交船确认书,乙方提供合同价格5%的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和全额有效发票后,支付合同价格10%的费用,即人民币56,425,000元。有关工程变更及《建造合同》规定的其它加减账项目的结算,在本期付款同时进行。
4、 钻井平台交付时间和地点:
(1) 交付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
(2) 交付地点为青岛锚地。
5、合同生效条件:乙方股东大会同意后,由乙方向甲方发出合同生效确认书,甲方正式回复后生效。

交易目的和影响
在全球油气需求旺盛和原油价格持续走高的形势下,油气勘探开发及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从国内到国际市场,对海上钻井服务的需求将持续增加。根据本公司对今后十年渤海湾的勘探和开发井作业工作量的测算,本公司现有钻井平台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并且,本公司现有的部分钻井平台存在船龄老化、船型配置不合理、适应作业环境能力降低等问题。因此,顺应需求、把握机遇,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竞争能力,本公司有必要增建新的钻井平台。经本公司内部测算,本次建造钻井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海油工程具有建造海洋工程钢结构的业绩和经验,并且,拥有自己的设计部门,有着较强的独立设计能力,其装备、场地等硬件设备配套齐全,人力资源丰富,能够满足本次钻井平台建造的工期要求。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64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5-09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4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之间的《存款及结算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以下简称《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存款及结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财务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存款及结算服务。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4.74 %的股份;财务公司为中国海油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海油持有其62.9%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在《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的约定,存款及结算服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有:
1、服务内容:(1) 存款服务;及(2) 与中国海油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以及与中国海油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
2、服务费用:(1)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统一颁布的有关存款利率标准执行;及(2)提供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服务时,不向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收取任何服务费。
3、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4、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截至2011年5月7止。
5、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在《协议》项下在财务公司的存款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应不高于人民币5.6亿元,且不触及《上市规则》届时所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标准。
6、如有需要,具体交易的双方(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将按照一般商业惯例及《协议》的规定另行签订具体的服务协议。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用;
2、财务公司作为中国海油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对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可向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及高效的金融服务;
3、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并按照监管机构发布的规则和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其服务对象也主要限于中国海油成员单位,一般而言,财务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比服务对象广泛且无限制的金融机构的风险较小,因此,更能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1-08
甲公司中海油服
乙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化且对双方公平合理的原则,基于合同的属性确定,定价考虑的因素包括作业地域、作业量、作业内容、合同期限、销售策略、整体的客户关系及后续的合同机会等因素。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董事会宣布,于2007年11月 7日,本公司与中国海油就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4.74 %。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经本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股东中国海油回避表决,下同)批准,本集团与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在2005年1月1日起的三个财政年度内有以下日常关联交易安排:(1)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海上油田服务;(2)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物料、设施、劳动力和配套后勤服务;(3)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办公室及生产场地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安排将于2007年12月31日届满。为保证本集团生产经营的正常和持续进行,本公司与中国海油签订了协议。协议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关联股东中国海油回避表决)后,将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协议的基本内容:
1、 签署日期:2007年11月7日
2、 订约方:本公司与中国海油
3、 主要内容:本集团与中国海油或中国海油集团的其他成员按照协议订立多项具体协议,相互提供服务(详情见本公告第四部分)
4、 协议有效期限: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5、 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详情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本集团与中国海油集团之间的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在日常业务进行过程中,按照协议确定的原则订立。
根据协议以及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已订立并持续至今或将订立的多项关联交易具体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 油田服务: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油田技术、船舶(运输)和物探勘察服务。本集团(包括本公司前身)自1982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近海油田服务,麦克巴自1980年代中期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钻井液服务。预期随着东方船务的货轮于2008年底开始投入服务,本集团将进一步扩展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的远洋运输服务。
2、 原料及动能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物料、设施、劳动力、动能及其他辅助服务。
3、 物业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办公室、宿舍及生产场地并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年度金额上限
1、 预计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日常关联交易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止,各财政年度的上限金额预计将不超过以下所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交易类别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油田服务 9,542 11,756 14,828
原料及动能服务 554 683 860
物业服务 75 92 116
上表所列年度上限金额乃参考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截止2006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历史交易金额,以及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的预期业务量而厘定。
2、 2004-2006及2007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历史金额
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2004-2006年三个财政年度及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日常关联交易历史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交易类别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金额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年度金额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金额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金额
油田服务 2,872 3,357 4,365 2,825
原料及动能服务 201 222 242 84
物业服务 25 30 48 21

定价原则和政策
按照协议的约定,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3.1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交易的价格应按照市场化且对双方公平合理的原则,基于合同的属性确定,定价考虑的因素包括作业地域、作业量、作业内容、合同期限、销售策略、整体的客户关系及后续的合同机会等因素。
3.2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交易的定价,应遵循本条第3.3款规定的定价顺序,通过公平协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如并无足够可比较的交易判断是否符合一般的商业条款和条件,则按不逊于提供给独立第三方的条款和条件确定。
3.3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交易,应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i) 如有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或
(ii) 如无政府指定价格,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格);或
(iii) 如上述第(i)至(iii)项均不适用, 则根据本协议3.1和3.2条的原则确定价格。"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本公司(包括其前身)自1982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也自1982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物料及动能服务。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之间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确保了本集团向中国海油进行定期销售并获得原料及稳定的供应来源。
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租赁该等物业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8506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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