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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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16
甲公司中国平安
乙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进一步支持本公司银行业务板块的持续稳定发展,满足平安银行未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促进平安银行持续达到中国银监会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本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平安资管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议案》,决定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份,并通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资管以其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份,以补充银行资本金。具体如下: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本次普通股认购的基本情况2014年7月15日,本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通股之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普通股认购协议》”)。平安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认购比例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数量的45%-50%。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平安银行普通股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五,即不低于人民币9.34元/股。
本次认购的普通股的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优先股认购的基本情况2014年7月15日,平安资管与平安银行签署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优先股之认购协议》(以下简称“《优先股认购协议》”)。平安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平安资管将以其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认购,认购比例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数量的50%-60%,具体比例以相关监管部门批复为准。本次认购的优先股计划采取固定股息率,平安资管不参与股息率的询价过程,接受平安银行与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最终确定的股息率。
本次认购的优先股不设限售期。
3、关联交易情况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平安银行约67.41亿股股票,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59%,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是平安银行的关联方,本次普通股认购构成平安银行的关联交易。 同时,平安资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平安资管是平安银行的关联方,本次优先股认购构成平安银行的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投资标的为平安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中国平安
乙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寿险”)经研究,拟委托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参与认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通银行为中国大型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1年三季度末,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43,622.9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84.16 亿元。平安寿险资金主要投资标的为投资期限长、现金流稳定、回报率与负债相匹配的项目。交通银行稳定与较高的分红率,良好的资产质量和增长潜力,将是匹配平安寿险资金的较好专项资产。因此,在遵守《上证所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投资交通银行的安排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提高平安寿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性。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209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甲公司中国平安
乙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平安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平安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分别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汇丰银行的银行类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存在存款类和非存款类日常交易。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作为一家集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集团,与国内外各家商业银行开展品种多样的持续性日常业务合作。交通银行作为中国五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之一,是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一级交易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报价行,并且在货币市场交易活跃,是银行间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汇丰银行为香港最大的银行之一,为香港及其他地区的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工具、外汇工具和利率工具的主要市场庄家,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多数大型金融机构均在各自的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与汇丰集团进行交易。因
此,在遵守《上证所上市规则》和《联交所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平安集团与汇丰银行、交通银行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符合平安集团的整体利益,也有利于提高平安集团上述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0
甲公司中国平安
乙公司林芝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 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平安证券进行整体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定价。根据前述评估报告,平安证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0 年9 月30日为人民币12,306,753,400 元。
交易简介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股权转让交易的主要内容
股权出让方:新豪时 股权受让方:平安信托
交易标的:新豪时所持有的平安证券2.97 亿股股权,占平安证券总股本的9.90 % 交易对价:人民币1,218,368,586.60 元
2 、股权转让交易的定价政策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接受本公司、平安信托和新豪时的共同委托于2010年11 月15日就平安证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0 )第958 号)。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平安证券进行整体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定价。根据前述评估报告,平安证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0 年9 月30日为人民币12,306,753,40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豪时持有平安证券 2.97 亿股股权,占平安证券总股本 30 亿股的9.90 %,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 1,218,368,586.60元。平安信托拟按照评估价格以人民币1,218,368,586.60元的对价受让新豪时所持有的平安证券 9.90 %的股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 、 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平安信托持有平安证券的股权比例。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完成后,平安信托持有平安证券的股权比例将从约86.77%提高至约 96.67%。
2 、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通过平安信托间接持有平安证券约86.66%的股权。因此,平安信托或本公司其他合资格的控股子公司受让平安证券9.90 %的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对平安证券的持股比例,充分发挥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以实现本公司综合金融发展目标,亦符合本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21837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0-28
甲公司中国平安
乙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平安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0-28
甲公司中国平安
乙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平安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39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0-28
甲公司中国平安
乙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平安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43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21
甲公司中国平安
乙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存在存款类日常交易。
由于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冬胜先生同时担任交通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交通银行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集团与交通银行之间的存款类日常交易构成了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综合考虑本集团目前与交通银行的业务合作情况以及本集团未来三年的资金安排,本公司预计本集团于2008年至2010年期间的任意一天在交通银行的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90亿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存款类交易属于本集团的日常交易,因此,在遵守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与交通银行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此项安排符合本集团的整体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本集团与交通银行进行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9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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