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截至2014年9月30日,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向公司关联方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兴”)采购烧碱等辅助生产原料, 2014年前三季度的交易总额为2,278.42万元(含税),预计2014年全年交易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含税),以上交易行为构成了关联方交易。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2014年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与关联方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公司独立董事滕芳斌先生、王娟女士和夏洋女士事前认可该等关联交易,在董事会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10月27日,江苏博汇与江苏海兴签署了《辅助原料供应协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78.4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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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截至2014年9月30日,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向公司关联方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兴”)采购烧碱等辅助生产原料, 2014年前三季度的交易总额为2,278.42万元(含税),预计2014年全年交易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含税),以上交易行为构成了关联方交易。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2014年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与关联方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公司独立董事滕芳斌先生、王娟女士和夏洋女士事前认可该等关联交易,在董事会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10月27日,江苏博汇与江苏海兴签署了《辅助原料供应协议》。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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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24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依下列顺序确定:1、国家有统一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2、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3、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高于关联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2013年度向关联方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采购过氧化氢、氯气等日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涉及该等业务2013年度的总交易额为1,973.53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3年度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延良、杨振兴、金亮宗回避表决,公司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等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公司独立董事聂志红先生、关雪凌女士和赵耀先生事前认可该等关联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海力化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一方面减少了运输费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保证了公司化工辅助原材料及时、稳定的供应。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73.5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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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考虑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同类交易协商确定供应价格。 |
交易简介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3月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与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与关联方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热电”)签署了《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丰源热电为本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为江苏博汇提供生产所需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江苏博汇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
2、该等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2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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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考虑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同类交易协商确定供应价格。 |
交易简介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3月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与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与关联方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热电”)签署了《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丰源热电为本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为江苏博汇提供生产所需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江苏博汇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
2、该等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7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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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考虑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同类交易协商确定供应价格。 |
交易简介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3月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与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与关联方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热电”)签署了《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丰源热电为本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为江苏博汇提供生产所需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江苏博汇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
2、该等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06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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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考虑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同类交易协商确定供应价格。 |
交易简介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3月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与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与关联方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热电”)签署了《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丰源热电为本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为江苏博汇提供生产所需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江苏博汇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
2、该等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6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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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4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浆业公司”)与关联方天源热电、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签署了以下日常经营合同:(一)2014年1月3日,本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二)2014年1月3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三)2014年1月3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四)2014年1月3日,公司与海力化工签署《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1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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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4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浆业公司”)与关联方天源热电、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签署了以下日常经营合同:(一)2014年1月3日,本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二)2014年1月3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三)2014年1月3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四)2014年1月3日,公司与海力化工签署《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2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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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4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浆业公司”)与关联方天源热电、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签署了以下日常经营合同:(一)2014年1月3日,本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二)2014年1月3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三)2014年1月3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四)2014年1月3日,公司与海力化工签署《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2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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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4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浆业公司”)与关联方天源热电、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签署了以下日常经营合同:(一)2014年1月3日,本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二)2014年1月3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三)2014年1月3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四)2014年1月3日,公司与海力化工签署《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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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4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浆业公司”)与关联方天源热电、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签署了以下日常经营合同:(一)2014年1月3日,本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二)2014年1月3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三)2014年1月3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四)2014年1月3日,公司与海力化工签署《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5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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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4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浆业公司”)与关联方天源热电、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签署了以下日常经营合同:(一)2014年1月3日,本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二)2014年1月3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三)2014年1月3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四)2014年1月3日,公司与海力化工签署《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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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4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浆业公司”)与关联方天源热电、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签署了以下日常经营合同:(一)2014年1月3日,本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二)2014年1月3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三)2014年1月3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四)2014年1月3日,公司与海力化工签署《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5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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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4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浆业公司”)与关联方天源热电、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签署了以下日常经营合同:(一)2014年1月3日,本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二)2014年1月3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三)2014年1月3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四)2014年1月3日,公司与海力化工签署《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辅助原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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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海力化工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盐酸等化工原料。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一方面减少了运输费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保证了公司化工辅助原材料及时、稳定的供应。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4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海力化工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盐酸等化工原料。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一方面减少了运输费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保证了公司化工辅助原材料及时、稳定的供应。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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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8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签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浆业公司”)分别与关联方天源热电签署了以下日常经营合同:(一)2012年12月16日,本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二)2012年12月16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三)2012年12月16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天源热电为本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正常的市场及公平原则并在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80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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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
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 |
交易简介 | 2011年12月14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根据双方签署的《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中确定的定价机制,确定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供汽价格为100元/吨(含税);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期限均为1年。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天源热电向本公司供应电。供电电压为35000伏,按用电方需求供应,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电费每月据实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供用蒸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天源热电向本公司供应蒸汽。供应蒸汽的压力和温度分别为5.5公斤和230摄氏度,按用汽方需求供应,供汽价格为100元/吨(含税),汽费每月据实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和蒸汽,为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要天源热电提供能源供应。天源热电为本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正常的市场及公平原则并在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94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
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 |
交易简介 | 2011年12月14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根据双方签署的《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中确定的定价机制,确定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供汽价格为100元/吨(含税);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期限均为1年。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天源热电向本公司供应电。供电电压为35000伏,按用电方需求供应,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电费每月据实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供用蒸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天源热电向本公司供应蒸汽。供应蒸汽的压力和温度分别为5.5公斤和230摄氏度,按用汽方需求供应,供汽价格为100元/吨(含税),汽费每月据实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和蒸汽,为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要天源热电提供能源供应。天源热电为本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正常的市场及公平原则并在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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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
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 |
交易简介 | 2011年12月14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根据双方签署的《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中确定的定价机制,确定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供汽价格为100元/吨(含税);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期限均为1年。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天源热电向本公司供应电。供电电压为35000伏,按用电方需求供应,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电费每月据实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供用蒸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天源热电向本公司供应蒸汽。供应蒸汽的压力和温度分别为5.5公斤和230摄氏度,按用汽方需求供应,供汽价格为100元/吨(含税),汽费每月据实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和蒸汽,为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要天源热电提供能源供应。天源热电为本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正常的市场及公平原则并在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8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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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
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 |
交易简介 | 2011年12月14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根据双方签署的《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中确定的定价机制,确定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供汽价格为100元/吨(含税);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期限均为1年。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天源热电向本公司供应电。供电电压为35000伏,按用电方需求供应,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电费每月据实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供用蒸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天源热电向本公司供应蒸汽。供应蒸汽的压力和温度分别为5.5公斤和230摄氏度,按用汽方需求供应,供汽价格为100元/吨(含税),汽费每月据实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和蒸汽,为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要天源热电提供能源供应。天源热电为本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正常的市场及公平原则并在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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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1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
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 |
交易简介 | (一)2011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二)2011年12月14日,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三)2011年12月14日,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大华纸业及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的《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 合同签署时间为2011年12月14日。为规范运作,保证供应电力、蒸汽价格的公允,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大华纸业及浆业公司和天源热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分别签订《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以确定供应电力、蒸汽的原则、定价机制、期限等,主要条款如下: 1)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于每一年度的12月31日前签署下一年度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期限均为1年,自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至该年度的12月31日。 2)电和蒸汽价格确定时参考的依据如本文“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中的1和2款所述。3)本框架协议期限为3年。 2、本公司与天源热电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根据双方签署的《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中确定的定价机制,确定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供汽价格为100元/吨(含税);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期限均为1年。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天源热电向本公司供应电。供电电压为35000伏,按用电方需求供应,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电费每月据实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供用蒸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天源热电向本公司供应蒸汽。供应蒸汽的压力和温度分别为5.5公斤和230摄氏度,按用汽方需求供应,供汽价格为100元/吨(含税),汽费每月据实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3、大华纸业与天源热电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根据双方签署的《供用电、蒸汽框架协议》中确定的定价机制,确定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供汽价格为100元/吨(含税);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的期限均为1年。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天源热电向本公司供应电。供电电压为35000伏,按用电方需求供应,供电价格为0.57元/KWH(含税),电费每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98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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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30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7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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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30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1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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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30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7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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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30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4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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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30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8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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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30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9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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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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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5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汽、供电的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的电和蒸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与天源热电分别签署上述《供用电合同》及《供用蒸汽合同》后,可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纸业、浆业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786.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731.0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淄博欧格登博汇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72.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淄博欧格登博汇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60.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淄博欧格登博汇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淄博欧格登博汇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902.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5.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63.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11.6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18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原签署的协议执行,为0.5元/KWH。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18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淄博欧格登博汇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原签署的协议执行,为60元/吨。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6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淄博欧格登博汇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淄博欧格登博汇热电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确定的电、蒸汽的价格是参考山东省当地当时类似规格的电、蒸汽的一般单位价格,并考虑公司与淄博欧格登博汇热电有限公司及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短、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协商按单位电价0.50元/度(含税),单位蒸汽价格60元/吨(含税)执行.
[2005.12.31公告]
将2005年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按产 关联人 原预计 重新预计 占同类交易的
易类别 品划分 总金额 总金额 比例(重新预计后)
购买燃料 电 淄博欧格登博汇 4909 5942 47.78%
和动力 蒸汽 热电有限公司 3239 2172 32%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1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6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淄博欧格登博汇热电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确定的电、蒸汽的价格是参考山东省当地当时类似规格的电、蒸汽的一般单位价格,并考虑公司与淄博欧格登博汇热电有限公司及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短、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协商按单位电价0.50元/度(含税),单位蒸汽价格60元/吨(含税)执行.
[2005.12.31公告]
将2005年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按产 关联人 原预计 重新预计 占同类交易的
易类别 品划分 总金额 总金额 比例(重新预计后)
购买燃料 电 山东天源热电 4800 6173 49.63%
和动力 蒸汽 有限公司 3000 4547 6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7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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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1-26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签署的《供用电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供电方: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用电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地点:山东省桓台县
协议签署日期:2004 年11 月25 日
1、供应电量:月耗电量预计为9900 万千瓦时,按用电方要求供应。
2、供电价格: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供电价格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电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供电方与用电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确定为0.50 元/KWH。
3、结算方式
电费应当每季度据实结算一次,用电方应当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内及时交付上一季度电费。
4、有效期限
有效期从2004年9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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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1-26 |
甲公司 | 博汇纸业 |
乙公司 |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与天源公司签署的《供用蒸汽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供汽方: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用汽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地点:山东省桓台县
协议签署日期:2004 年11 月25 日
1、供应蒸汽量:月耗汽量预计为29.7 万吨,按用汽方要求供应。
2、供汽价格: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供汽价格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的一般市场单位价格,同时考虑供汽方与用汽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确定为60 元/吨。
3、结算方式
用汽费应当每季度据实结算一次,用汽方应当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
10 日内及时交付上一季度用汽费。
4、有效期限
有效期从2004 年9 月1 日至2006 年12 月31 日。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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