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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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18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租金定为80元/ m2/月,年租金1,012,108.8元,并按每年8%递增租金;租期三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免租期二个月,租赁期内租金收入总额为3,117,025.2元。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宝龙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宝龙投资”)于2013年底购买了成都市中航国际广场B幢13楼南向半层物业,总面积1054.28平方米。宝龙投资近期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前海人寿”)洽谈物业出租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宝龙投资拟将上述物业租予前海人寿。本次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基础,参考中航国际广场及周边物业租金价格水平并结合所在区域未来发展趋势分析,租金定为80元/ m2/月,年租金1,012,108.8元,并按每年8%递增租金;租期三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免租期二个月,租赁期内租金收入总额为3,117,025.2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宝龙投资将物业对外出租,是为了有效利用现有资产,有利于使物业产生稳定的收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11703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17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是钜盛华公司向公司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3%。公司对该项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3%。公司对该项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交易简介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钜盛华公司委托华夏银行向公司发放的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向钜盛华公司在最高4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借款,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年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期、分批办理借款业务,借款期限为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年。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4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9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钜盛华公司委托华夏银行向公司发放的贷款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向控股股东钜盛华公司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的形式借款,借款额度为 2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 年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办理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 1 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四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予以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9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特缆)的另一股东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电缆)被界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飞特缆与关联法人恒飞电缆之间的电缆产品及铜材日常购销交易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所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 2012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 2012 年发生金额
向恒飞电缆销售产品 16000 万元
从恒飞电缆购入产品 500 万元
从恒飞电缆购入铜材 8800 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恒飞特缆和恒飞电缆虽同是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但其各自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以及应用范围互不相同。恒飞特缆利用其自身的销售渠道销售从恒飞电缆处购得的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其销售部门的资源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向恒飞电缆销售产品又可以利用对方的销售渠道拓宽产品市场规模。
铜材采购成本在恒飞特缆产品生产成本中占有很大比例,且近年来铜材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为了规避铜材价格波动给恒飞特缆带来的市场风险,恒飞特缆只能降低每次采购的数量,而这样做可能导致铜材采购计划与产品生产计划出现不符从而影响生产,特别是当其接到计划外的产品订单时。考虑到上述可能出现的情况,恒飞特缆与恒飞电缆达成约定,以市场价格向恒飞电缆购入铜材,以满足产品生产的正常进行。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12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改善经营状况,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向控股股东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的形式借款,借款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办理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1年。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改善经营状况。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2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特缆)与其第二大股东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电缆)之间的电缆产品及铜材日常购销交易构成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恒飞特缆和恒飞电缆虽同是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但其各自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以及应用范围互不相同。恒飞特缆利用其自身的销售渠道销售从恒飞电缆处购得的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其销售部门的资源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向恒飞电缆销售产品又可以利用对方的销售渠道拓宽产品市场规模。
铜材采购成本在恒飞特缆产品生产成本中占有很大比例,且近年来铜材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为了规避铜材价格波动给恒飞特缆带来的市场风险,恒飞特缆只能降低每次采购的数量,而这样做可能导致铜材采购计划与产品生产计划出现不符从而影响生产,特别是当其接到计划外的产品订单时。考虑到上述可能出现的情况,恒飞特缆与恒飞电缆达成约定,以市场价格向恒飞电缆购入铜材,以满足产品生产的
正常进行。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72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2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特缆)与其第二大股东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电缆)之间的电缆产品及铜材日常购销交易构成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恒飞特缆和恒飞电缆虽同是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但其各自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以及应用范围互不相同。恒飞特缆利用其自身的销售渠道销售从恒飞电缆处购得的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其销售部门的资源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向恒飞电缆销售产品又可以利用对方的销售渠道拓宽产品市场规模。
铜材采购成本在恒飞特缆产品生产成本中占有很大比例,且近年来铜材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为了规避铜材价格波动给恒飞特缆带来的市场风险,恒飞特缆只能降低每次采购的数量,而这样做可能导致铜材采购计划与产品生产计划出现不符从而影响生产,特别是当其接到计划外的产品订单时。考虑到上述可能出现的情况,恒飞特缆与恒飞电缆达成约定,以市场价格向恒飞电缆购入铜材,以满足产品生产的
正常进行。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1-11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09年12月16日,公司与华星氟化学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双方约定,将四笔总计1200万元的公司对华星氟化学的借款的还款期限统一延期至2010年12月31日,所涉四笔关联债务分别为:2008年5月23日华星氟化学与北京昌鑫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按照《关于<终止股份转让协议>的协议》替公司偿还了欠北京昌鑫国有资产经营公司500万元借款所发生的借款,华星氟化学为支持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及后续工作于2008年10月30日向公司提供的450万元借款,以及上述华星氟化学于2009年5月19日、11月16日向公司提供的两笔共250万元借款。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1-11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河北劝业场酒店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09年11月,华星氟化学将其持有的劝业场酒店16.67%的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给了河北卓然投资有限公司。
为解决劝业场酒店资金困难,卓然投资向劝业场酒店提供了83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上述830万元由劝业场酒店在2010年10月31日前偿还,资金占用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劝业场酒店已归还了对公司及华星氟化学的欠款。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1-11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特缆)与其二股东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电缆)之间的电缆及铜材日常购销交易构成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在公司管理层的关注和关联交易管理部门的努力下,恒飞特缆加强人员配置,逐步提高了独立采购原材料的比例。2009年8-12月恒飞特缆丛恒飞电缆处购入铜材等原材料的发生额为1085.33万元,与当年1-7月的4112.9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0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特缆)与其第二大股东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电缆)之间的电缆产品及铜材日常购销交易构成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4
甲公司大晟文化
乙公司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简述:
鉴于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处于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公司资金紧张,为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及健康发展的需要,经与公司潜在第一大股东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昌鑫国资")协商,双方签订《提供财务资助协议》,昌鑫国资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湖大科教的资金需求,向湖大科教提供总额5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一年,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
2、关联关系说明: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9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6%,下称:华星氟化学)与昌鑫国资于2006年4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华星氟化学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927000股股份转让给昌鑫国资。昌鑫国资公司成为本公司潜在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及数量:昌鑫国资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湖大科教的资金需求,向湖大科教提供总额5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一年,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
2、定价原则:资金占用费率按月息千分之四点五计算。
3、结算方式: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4、协议期限:协议自本次董事会通过后生效,提供财务资助的时间以所提供的资助款项到达湖大科教账户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湖大科教公司资金紧张的问题,以满足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及健康发展的目的,由于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按月息4.5‰计算确定资金占用费,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月息6.225‰,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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