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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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05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9月3日,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百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百大酒店管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城东新城支行、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三方在杭州签署了《一般委托贷款合同》。
浙百大酒店管理公司委托农业银行杭州城东新城支行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委托贷款3,400万元人民币,用于西子国际项目建设。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0%,按月计息。委托贷款期限自2014年9月3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014年9月3日,浙百大酒店管理公司委托农业银行杭州城东新城支行一次性向杭州百大置业发放贷款3,400万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30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14年8月29日,本公司、宁波银行杭州西湖支行、杭州百大置业三方在杭州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
本公司委托宁波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委托贷款6,600万元人民币,用于西子国际项目开发。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0%,按月计息。委托贷款期限自2014年8月29日始至2015年12月28日止。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014年8月29日,本公司委托宁波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一次性向杭州百大置业发放贷款6,600万元人民币。
杭州百大置业于2013年度归还本公司借款54,899万元、于2014年上半年度归还本公司借款59,755万元。2014年7-8月杭州百大置业归还借款64,169万元。截至2014年8月29日,杭州百大置业累计已向本公司归还借款178,823万元,《还款计划》执行顺利。上述两笔新签委托贷款合同实施以后,杭州百大置业所欠本公司的借款余额为62,850万元,符合《还款计划》的要求。
公司将实时跟踪委托贷款项目的运行情况,控制风险,在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取得资金收益最大化。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6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12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原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且本公司前期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了借款。经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杭州百大置业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因前期投入的215,073万元借款形成了对杭州百大置业的关联债权。
杭州百大置业于2013年度归还借款54,899万元、于2014年上半年度归还借款59,755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杭州百大置业累计已向本公司归还借款114,654万元,其所欠本公司的借款余额为100,419万元,《还款计划》履行顺利。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在上述100,419万元陆续到期后,在保障《还款计划》继续按照约定履行的前提下,委托贷款给杭州百大置业,并按下述原则执行:
(1)符合《还款计划》的要求,即确保201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不高于88,257万元,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归还;
(2)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
(3)新签委托贷款协议年利率不低于10%(含)。
2、由于公司董事长陈顺华先生和总经理应政先生分别在杭州百大置业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杭州百大置业构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控制
1、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公司创造稳定的资金运营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杭州百大置业的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本公司推荐委派,能有效地保障委托贷款资金的安全,同时督促杭州百大置业继续按照《还款计划》执行还款,风险可控。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1507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9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参股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扩大融资额度的需求,公司拟为杭州百大置业的银行借款按参股比例30%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授信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仅限借款本金,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由于公司董事长陈顺华先生、副总经理应政先生分别在杭州百大置业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杭州百大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百大置业是“西子国际”商业综合体的项目公司,目前该项目尚处于建设中,此次担保的目的是扩大杭州百大置业融资能力,申请的银行借款将用于项目建设,有利于项目按计划顺利竣工交付,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按参股比例为其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担保范围仅限于借款本金,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18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宁波西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拟向宁波西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资产管理”)借款人民币3亿元,期限6个月(可提前3个月还款),借款利率为12%/年。
由于西子资产管理系公司控股股东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联合”)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成谦女士是西子资产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目前,西子国际项目已进入预售关键节点,此次关联交易目的在于置换公司前期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详见2012年5月12日披露的2012-005号公告),缓解项目短期内对资金需求的压力。该关联交易约定可提前3个月还款,资金归还灵活,在项目开盘销售有资金回笼时能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03-26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25日,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与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迈科技”)在杭州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含子公司)向优迈科技租赁总计建筑面积为12000㎡的物业作为酒店经营场所。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面积
  杭州滨江区滨安路1181号F幢,为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分别为第1层、第3—9层),总计建筑面积12000㎡(以实测面积为准)。
  2、租赁价格
  承租物业移交之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租金为人民币3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承租物业租金为120万元/年;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租金为150万元/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租金为159万元/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金为168.54万元/年。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租赁事项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30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截至公告披露日,银泰百货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协议所涉及的主要内容:装修费用补偿、暂停营业的利润损失补偿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北楼部分营业场地暂停营业影响利润额的补偿
北地下一楼:以 2009 年同期毛利率计算的毛利额扣减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为基数测算每天的影响额,按实际影响天数计算损失额。
北一、三、四楼:以实际影响品牌2009 年同期销售额×合同扣点﹣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为基数测算平效,按实际影响天数和实测影响面积计算损失额。
北楼广告牌:以协议租金为基数,按实际影响天数计算损失额。
2、北楼各楼层专柜装修损失合计266.05万元
主要为北楼地下超市的专柜装修费用及承重柱、局部吊顶、管线整修费用126万元,北一楼、北二楼、北三楼、北四楼的专柜撤除、重新装修费用等76.05万元,北楼广告牌拆除及门店招牌重新制作费用64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杭州百货大楼北楼加层工程影响杭州百货大楼的经营环境,并直接造成部分专柜的停业,会减少杭州百货大楼的营业收入及经营利润。加层工程部分施工需在杭州百货大楼经营场地进行,需要杭州百货大楼的密切配合。根据合作共赢的原则,与杭州百货大楼的委托管理方银泰百货签署补偿协议,可以推进北楼加层
工程的顺利进行,早日投入使用产生收益。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北楼加层影响补偿费在北5楼、6楼的利润基数增量中扣除,短期内会减少北楼加层委托管理利润基数增量的收益。但长远来看,北楼加层的完成可以提高公司未来的收益。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07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主合同原则,委托经营利润基数也作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截至公告披露日,银泰百货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协议所涉及的主要内容:调整委托管理结算年度、增加委托管理范围等。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调整委托管理年度可以方便委托管理期间的年度
结算。增加委托管理范围是充分利用公司物业资源,提高公司效益。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调整委托
管理年度,没有对主合同构成实质性修改,只是为了促进年度结算更为方便,因此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增加委托管理范围,可以提高公司未来的收益。杭州百货大楼北楼加层后,每年新增委托经营利润基数约981万元。目前北楼加层尚未完成,效益的产生需在加层完成并移交给银泰百货管理后才可产生。北楼加层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4月6日公告,投资金额控制在1亿元之内。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6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租赁价格为人民币2.565元/天/㎡。自租期开始之日起,租赁期内每三年递增8%,一直到租赁期限届满为止。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日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与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联合”)达成房屋租赁意向,拟同时租赁西子联合大厦部分物业作为办公场所。
租赁价格
租赁价格为人民币2.565元/天/㎡。自租期开始之日起,租赁期内每三年递增8%,一直到租赁期限届满为止。该大厦同类物业租赁价格为人民币2.7元/天/㎡,公司的租赁价格为9.5折后的优惠价格。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 2010 年的工作重点将围绕庆春广场项目的推进而展开,同时公司现办公楼已列入政府拆迁范围,需寻找新的办公场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落实新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搬迁至位于庆春广场的西子联合大厦,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庆春广场项目。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31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日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货大楼”)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百货”)签署电子消费卡在双方商场互相消费使用《协议书》,明确:银泰百货同意杭州百货大楼发行的电子消费卡在银泰百货下属商场消费使用,杭州百货大楼同意银泰百货发行的电子消费卡可以在杭州百货大楼消费使用。
杭州百货大楼是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的分公司,而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电子消费卡发行,增加各自商场销售额,满足顾客需求,从而达到双方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31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日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货大楼”)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百货”)签署电子消费卡在双方商场互相消费使用《协议书》,明确:银泰百货同意杭州百货大楼发行的电子消费卡在银泰百货下属商场消费使用,杭州百货大楼同意银泰百货发行的电子消费卡可以在杭州百货大楼消费使用。
杭州百货大楼是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的分公司,而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电子消费卡发行,增加各自商场销售额,满足顾客需求,从而达到双方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7-23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杭州凯喜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委托银行向杭州凯喜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喜雅公司")提供贷款,贷款额度一亿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不低于16%。
浙江绿城西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西子")是凯喜雅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夏鑫同时在公司与绿城西子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凯喜雅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凯喜雅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凯喜雅公司提供贷款为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委托银行向凯喜雅公司提供贷款,贷款额度一亿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不低于16%。
为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本次委托贷款由临安西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两块住宅用地作为第三方抵押物,两块土地总计95152平方米。根据杭州绿顺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08年7月18日出具的杭绿地[2008](估)字第235号和第236号评估报告结果,两块抵押土地的评估价格分别为:11050.9812万元和10853.0092万元,合计21903.9904万元。本次委贷同时由绿城西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率。公司目前资金充裕,在控制风险、保证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将自有资金委托贷款给凯喜雅公司,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凯喜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杭州银行延安支行向杭州凯喜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喜雅")提供贷款,贷款额度一亿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16.1%。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
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
2、委托贷款用途:
合同项下贷款将用于凯喜雅杭州大兜路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流动资金周转。
3、委托贷款期限:
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一年(自抵押登记手续及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
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6.1%。
5、委托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公司在贷款发放之前将委托资金划入杭州银行延安支行委托贷款专门帐户。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杭州银行延安支行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自放款之日起息,按季计收,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6、风险控制:
临安西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两块住宅用地总计95152平方米作为第三方抵押物。除以上述土地作抵押物外,由浙江绿城西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百大集团
乙公司杭州灵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该笔借款产生的收益归杭州灵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交易简介签订借款协议,数额4000万元,年利率8%,期限为2001年4月23日-2002年4月22日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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