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价格公允,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将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交移动电视中可用于播放和发布广告时间的80%时段之经营权以人民币4231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黎瑞刚同时担任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借助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在广告、媒体产业领域的业务专长和资源优势,有助于东方明珠公交移动电视平台进一步引进优质、多元的广告投放资源,提升经营效率和平台价值。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方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231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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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成都河心岛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提案》(以下简称“成都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17)、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宁波江北区湾头2#地块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提案》(以下简称“宁波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14)、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京秦淮区双龙大道东侧1-2地块项目的提案》(以下简称“南京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27)。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方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2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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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成都河心岛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提案》(以下简称“成都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17)、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宁波江北区湾头2#地块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提案》(以下简称“宁波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14)、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京秦淮区双龙大道东侧1-2地块项目的提案》(以下简称“南京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27)。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方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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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成都河心岛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提案》(以下简称“成都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17)、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宁波江北区湾头2#地块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提案》(以下简称“宁波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14)、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京秦淮区双龙大道东侧1-2地块项目的提案》(以下简称“南京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27)。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方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39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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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广播电视台 |
定价依据 | 收费标准目前主要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交易,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不存在主要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严重依赖于该项关联交易的情况,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788.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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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广播电视台 |
定价依据 | 收费标准目前主要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交易,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不存在主要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严重依赖于该项关联交易的情况,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788.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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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广播电视台 |
定价依据 | 收费标准目前主要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交易,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不存在主要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严重依赖于该项关联交易的情况,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788.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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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广播电视台 |
定价依据 | 收费标准现在主要是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本公司于2013年3月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签订了《关于2013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与上海广播电视台也签订了《关于2013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鉴于目前上海广播电视台持有本公司10.09%股份,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一)关联交易内容(1)本公司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签订的《关于2013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利用自身负责经营管理的电视塔传输天线及相关技术设备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2)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签订的《关于2013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装备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9403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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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13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2】第0253111号),以201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106,706,948.97元,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持有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2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76,676,737.24元。
鉴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大型活动办公室(即上海电视节办公室)合计控制本公司逾46%股份,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增加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方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76677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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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13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蓉投资有限公司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按照 34%:66%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人民币五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成都市高新区金融城河心岛项目。项目公司名为成都复地明珠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梁信军持有复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2%股份(复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先生),复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持有复星控股有限公司,复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79.08%股份(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系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HK.00656)且梁信军先生担任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全资持有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复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57.68%股份,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1.37%股份,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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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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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7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广播电视台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签订的《关于 2012 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利用自身负责经营管理的电视塔传输天线及相关技术设备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时发生的正常交易。自公司1994 年上市以来,作为上海地区唯一提供广播电视信息传输业务的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传输公司通过自身信息传输系统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因此双方在传输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性。由于此类交易目前国内尚无先例,收费标准现在主要是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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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1903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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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7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签订的《关于 2012 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装备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时发生的正常交易。自公司1994 年上市以来,作为上海地区唯一提供广播电视信息传输业务的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传输公司通过自身信息传输系统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因此双方在传输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性。由于此类交易目前国内尚无先例,收费标准现在主要是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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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75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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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3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最终交易价格以该评估结果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净值为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在上海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以评估价值人民币293,253,707.89元(最终交易价格以该评估结果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净值为准)向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8%股权。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项交易,资产将会更加清晰明确,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93254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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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3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最终交易价格以该评估结果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净值为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在上海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以评估价值人民币194,340,221.13元购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10%的股权。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项交易,本公司对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将由39%升至 49%,相应增加对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席位,增加公司对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的影响力。
东方有线目前经营着全球最大的有线电视城域网--上海有线电视网络,已发展成为集有线电视、家庭宽带、互动电视、企业数据等于一体的全业务运营商,并不断开拓新业务、新模式,提高业务增值率,推动上海市信息化进程不断发展,并通过“数字家庭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彩的数字媒体信息服务,为家家户户创造工作、生活及娱乐的多彩世界。同时东方有线将在上海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平移、NGB网络试点以及有线增值业务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本项交易将会增加公司媒体运营资产比例,分享上海市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数字化平移、NGB网络改造以及三网融合所带来的受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9434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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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3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最终交易价格以该评估结果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净值为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在上海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以评估价值人民币219,851,232.80元购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20%股权。
通过本项交易,本公司对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由25.20%增加至 45.20%,将会增加公司在旅游产业的资产比例,强化公司主营业务。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19851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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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3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最终交易价格以该评估结果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净值为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在上海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以评估价值人民币120,800,000.00元(最终交易价格以该评估结果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净值为准)向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所持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80%股权。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后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将减少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
通过本项交易,将会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208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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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2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广播电视台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书约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0年3月与上海广播电视台(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了《关于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与上海广播电视台也签订了《关于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本公司向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向本公司支付2010年度传输费51,903,680元,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将季度发生的传输费即12,975,920元于每季度末月的二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本公司账号,如上海广播电视台未能按时将资金划入则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予以计算。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向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向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支付2010年度传输费37,500,000元,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将每月发生的技术传输费于次月的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账号,十二月份的传输费应将前十一个月已付费用与全年应付费用的差额在十二月三十日前付清。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时发生的正常交易。自公司1994 年上市以来,作为上海地区唯一提供广播电视信息传输业务的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传输公司通过自身信息传输系统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因此双方在传输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性。由于此类交易目前国内尚无先例,收费标准现在主要是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9403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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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2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书约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签订的《关于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装备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向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向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支付2010年度传输费37,500,000元,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将每月发生的技术传输费于次月的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账号,十二月份的传输费应将前十一个月已付费用与全年应付费用的差额在十二月三十日前付清。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时发生的正常交易。自公司1994 年上市以来,作为上海地区唯一提供广播电视信息传输业务的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传输公司通过自身信息传输系统为上海广播电视台提供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因此双方在传输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性。由于此类交易目前国内尚无先例,收费标准现在主要是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75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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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书约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3月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了《关于2009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也签订了《关于2009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本公司向传媒集团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传媒集团向本公司支付2009年度传输费51,903,680元,由传媒集团将季度发生的传输费即12,975,920元于每季度末月的二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本公司账号,如传媒集团未能按时将资金划入则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予以计算。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向传媒集团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传媒集团向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支付2009年度传输费37,500,000元,由传媒集团将每月发生的技术传输费于次月的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账号,十二月份的传输费应将前十一个月已付费用与全年应付费用的差额在十二月三十日前付清。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时发生的正常交易。自公司1994 年上市以来,作为上海地区唯一提供广播电视信息传输业务的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传输公司通过自身信息传输系统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因此双方在传输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性。由于此类交易目前国内尚无先例,收费标准现在主要是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9403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协议书约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的《关于2009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装备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向传媒集团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传媒集团向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支付2009年度传输费37,500,000元,由传媒集团将每月发生的技术传输费于次月的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账号,十二月份的传输费应将前十一个月已付费用与全年应付费用的差额在十二月三十日前付清。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时发生的正常交易。自公司1994 年上市以来,作为上海地区唯一提供广播电视信息传输业务的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传输公司通过自身信息传输系统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因此双方在传输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性。由于此类交易目前国内尚无先例,收费标准现在主要是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75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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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约定了2009年度平面广告发布的业务。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承诺2009年全年支付的宣传推广费总额为38,100,000元,并应将全年的宣传推广费于2009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的银行帐号。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广告认刊后要求停刊,需要向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支付本次宣传推广费10%的违约金。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若延期支付宣传推广费,需支付本次宣传推广费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每周广播电视》报和《上海电视》周刊是宣传上海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广播电视节日的专业报刊,内容丰富多彩,喜闻乐见,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1 年,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实现在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之间资源配置的战略性调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分别收购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社和《上海电视》杂志社持有的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80%股权。传媒集团为提高所属电视频道的收视率和所属广播频率的收听率,扩大市场份额和知名度,自 2002年起每年都在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独家经营的“一报一刊”上发布平面广告,并向报业公司支付宣传推广费用,收费标准以当年广告实际投放情况及市场化定价依据而定。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81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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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约定了2009年度平面广告发布的业务。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承诺2009年全年支付的宣传推广费总额为38,100,000元,并应将全年的宣传推广费于2009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的银行帐号。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广告认刊后要求停刊,需要向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支付本次宣传推广费10%的违约金。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若延期支付宣传推广费,需支付本次宣传推广费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每周广播电视》报和《上海电视》周刊是宣传上海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广播电视节日的专业报刊,内容丰富多彩,喜闻乐见,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1 年,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实现在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之间资源配置的战略性调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分别收购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社和《上海电视》杂志社持有的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80%股权。传媒集团为提高所属电视频道的收视率和所属广播频率的收听率,扩大市场份额和知名度,自 2002年起每年都在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独家经营的“一报一刊”上发布平面广告,并向报业公司支付宣传推广费用,收费标准以当年广告实际投放情况及市场化定价依据而定。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81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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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6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8 年3 月5 日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了《关于2008 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于2007 年3 月5 日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也签订了《关于2007 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内容:
(1)本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的《关于2008 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利用自身负责经营管理的电视塔传输天线及相关技术设备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
(2)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的《关于2008 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装备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
2、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1)本公司向传媒集团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传媒集团向本公司支付2008 年度传输费3940.368 万元,由传媒集团将每月发生的传输费即,283,640 元于次月的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本公司账号,十二月的传输费在十二月三十日前划入本公司账号。
(2)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向传媒集团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传媒集团向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支付2008 年度传输费5000 万元,由传媒集团将每月发生的技术传输费于次月的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账号,十二月份的传输费应将前十一个月已付费用与全年应付费用的差额在十二月三十日前付清。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时发生的正常交易。自公司1994 年上市以来,作为上海地区唯一提供广播电视信息传输业务的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传输公司通过自身信息传输系统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因此双方在传输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性。由于此类交易目前国内尚无先例,收费标准现在主要是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940.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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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6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约定了2008 年度平面广告发布的业务。
关联交易内容:
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约定了2008 年度平面广告发布的业务,传媒集团为提高知名度,增加其所属电视频道的收视率和所属广播频率的收听率,在报业公司独家经营的报纸《每周广播电视》周报和期刊《上海电视》周刊上,投放传媒集团宣传自身形象的广告,并向报业公司支付相应的宣传推广费。
2、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承诺2008年全年支付的宣传推广费总额为38,100,000元,并应将全年的宣传推广费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的银行帐号。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每周广播电视》报和《上海电视》周刊是宣传上海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广播电视节日的专业报刊,内容丰富多彩,喜闻乐见,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发行总量在150 万份以上。2001 年,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实现在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之间资源配置的战略性调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分别收购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社和《上海电视》杂志社持有的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广播电视报
业经营有限公司80%股权。
传媒集团为提高所属电视频道的收视率和所属广播频率的收听率,扩大市场份额和知名度,自2002 年起每年都在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独家经营的“一报一刊”上发布平面广告,并向报业公司支付宣传推广费用,收费标准以当年广告实际投放情况及市场化定价依据而定。
2007 年,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获得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的平面广告发布业务交易金额合计为4,110 万元,占本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4%。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81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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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6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向"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
鉴于"渔人码头"二期项目为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共同投资开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向"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
2、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渔人码头"二期项目预计总投资169,500万元,其中注册资金100,000万元,银行贷款50,000万元。银行贷款部分由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和本公司按投资比例分别担保,故本公司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
3、关联交易时间:担保有效期随本项目开发进度一致。
4、合同生效条件:担保合同生效日期。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渔人码头"二期项目集文化、旅游、房地产开发为一身,是提升公司形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的重要举措。并且本项目充分发挥了公司文化旅游产业运作优势、文广集团文化传媒优势及上海东方明珠置业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的优势。
本公司为"渔人码头"二期项目提供担保旨在使项目能够顺利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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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3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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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12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了《2007年平面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鉴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系本公司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内容:
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的《2007年平面广告发布业务合同》约定,传媒集团在报业公司独家经营的报纸《每周广播电视》周报和期刊《上海电视》周刊上投放广告,并向报业公司支付相应的宣传推广费。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承诺2007年全年支付的宣传推广费总额为41,100,000元,并应将全年的宣传推广费于2007年12月28日之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的银行帐号。
(2)关联交易时间:2007年度。
(3)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署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两报一刊"是宣传上海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广播电视节日的专业报刊,每期发行总量在150万份以上。目前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80%的股权。
传媒集团为提高所属电视频道的收视率和所属广播频率的收听率,扩大市场份额和知名度,自2002年起每年都在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独家经营的报刊上发布平面广告,并向报业公司支付宣传推广费用,收费标准以当年广告实际投放情况及市场化定价依据而定。
2006年,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获得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的平面广告发布业务交易金额合计为37,593,280元,占本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46%。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1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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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9-04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了《关于2007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也签订了《关于2007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
鉴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系本公司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内容:
(1)本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的《关于2007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利用自身负责经营管理的电视塔传输天线及相关技术设备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
(2)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的《关于2007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装备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
2、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1)本公司向传媒集团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传媒集团向本公司支付2007年度传输费3940.368万元,由传媒集团将每月发生的传输费即3,283,640元于次月的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本公司账号,十二月的传输费在十二月三十日前划入本公司账号。
(2)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向传媒集团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传媒集团向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支付2007年度传输费5000万元,由传媒集团将每月发生的技术传输费于次月的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账号,十二月份的传输费应将前十一个月已付费用与全年应付费用的差额在十二月三十日前付清。
3、关联交易时间:2007年度。
4、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时发生的正常交易。自公司1994年上市以来,作为上海地区唯一提供广播电视信息传输业务的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传输公司通过自身信息传输系统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因此双方在传输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性。由于此类交易目前国内尚无先例,收费标准现在主要是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
2006年,本公司及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为传媒集团提供的传输服务交易金额合计为91,963,680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6.02%。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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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8-18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了《关于2007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也签订了《关于2007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
鉴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系本公司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内容:
(1)本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的《关于2007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利用自身负责经营管理的电视塔传输天线及相关技术设备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
(2)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签订的《关于2007年度广播电视技术传输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约定,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装备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传输的有偿服务。
2、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1)本公司向传媒集团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传媒集团向本公司支付2007年度传输费3940.368万元,由传媒集团将每月发生的传输费即3,283,640元于次月的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本公司账号,十二月的传输费在十二月三十日前划入本公司账号。
(2)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向传媒集团提供传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由传媒集团向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支付2007年度传输费5000万元,由传媒集团将每月发生的技术传输费于次月的十五日前通过银行划入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账号,十二月份的传输费应将前十一个月已付费用与全年应付费用的差额在十二月三十日前付清。
3、关联交易时间:2007年度。
4、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时发生的正常交易。自公司1994年上市以来,作为上海地区唯一提供广播电视信息传输业务的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传输公司通过自身信息传输系统为传媒集团提供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因此双方在传输服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性。由于此类交易目前国内尚无先例,收费标准现在主要是依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成本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确定。
2006年,本公司及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为传媒集团提供的传输服务交易金额合计为91,963,680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6.02%。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940.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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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上海东方明珠 |
乙公司 | 上海电视台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子公司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为上海电视台、上海东方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上海东方广播电台提供信号传输服务,上半年销售收入为4153万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53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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