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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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2
甲公司宜宾纸业
乙公司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宜宾国资”)拟无偿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4亿元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宜宾国资为公司提供前述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由于宜宾国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宜宾国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宜宾国资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第九章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豁免”规定,公司就此项担保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申请》,并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就此项担保的关联交易,豁免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4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13
甲公司宜宾纸业
乙公司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财务资助的利率为年利率9%。利息从借款人实际借款日起计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顺利推动公司新区项目建设,2014年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从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资”)获得一定额度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分三期支付,年利率为9%,每期期限自打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批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整体搬迁购买设备、资金周转等新区项目建设。宜宾国资不向公司额外收取除利息以外的其它费用,公司将承担到期还本付息的相关义务,且拟按市政府安排和老区土地处置收益归还以上款项。宜宾国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宜宾国资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的贷款将有利于公司新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29
甲公司宜宾纸业
乙公司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2,100万股(含本数),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数量由发行人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协商确定。
宜宾国资拟以现金认购不少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认购数量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竞价情况由发行人与认购人协商确定。
截至2014年3月31日,宜宾国资直接持有发行人39,776,58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77%,同时,宜宾国资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915,217股,占总股本的16.06%,宜宾国资实际控制本公司53.83%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宜宾国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国资直接持有发行人39,776,58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77%,同时,宜宾国资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915,217股,占总股本的16.06%,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53.83%的股权。宜宾国资将现金认购不少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完成后,宜宾国资仍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宜宾市国资委。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此次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7
甲公司宜宾纸业
乙公司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川华衡评报〔2013〕73号《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补偿项目评估报告》,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评估天畅物流位于我公司搬迁范围内拟拆迁补偿的相关实物资产,出具的的净重置成本为人民币411.84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因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实施整体搬迁,根据宜宾市国资委宜国资委〔2011〕136号《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宜宾纸业整体搬迁所涉资产处置有关事宜的批复》,将对原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整理变性并公开出让,为此需拆除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畅物流公司”)位于我公司搬迁范围内的相关资产。我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请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拟根据宜宾市国资委宜国资委〔2013〕69号《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原则同意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生产区内其他企业的资产进行补偿立项的批复》对天畅物流公司进行补偿。
天畅物流公司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天原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公司与天畅物流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我公司对天畅物流公司的资产进行补偿后,有利于老区资产的统一处置和土地使用权整理变性并公开出让,加快推进公司新区项目建设,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411.8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7
甲公司宜宾纸业
乙公司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通过银行向公司委贷30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8.65%,宜宾市国资公司不向公司额外收取利息以外的其它费用取得收益,公司将承担到期还本付息的相关义务,以老区土地处置收益归还以上贷款。
交易简介为顺利推动公司新区项目建设,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市国资公司”)拟通过银行向公司委贷30000万元,期限一年,本次的贷款利率是宜宾市国资公司向金融机构取得的实际融资成本,年利率8.65%,宜宾市国资公司不向公司额外收取利息以外的其它费用取得收益,公司将承担到期还本付息的相关义务,拟以老区土地处置收益归还以上贷款。
宜宾市国资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上述委托贷款行为属于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04
甲公司宜宾纸业
乙公司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收购为国有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宜宾市国资委下的无偿划转,无需支付对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宜宾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五粮液集团公司51%股权划转予宜宾市国资公司持有。
收购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宜宾市国资委拟对管辖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整合,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有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宜宾市国资委2012 年7月4日、2012年10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 (宜国资委[2012]69 号)、《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宜国资委[2012]134号),同意将其持有的五粮液集团公司51%股权无偿划转给宜宾市国资公司持有。宜宾市国资公司作为投资控股型企业,承担着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五粮液集团公司作为宜宾市国资委属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宜宾地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收购对于宜宾市国资公司加强对宜宾地区国有企业的控制及优化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有重要意义。
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ST宜纸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不会影响ST宜纸的独立经营能力,ST宜纸在采购、生产、销售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 本次收购完成后,ST宜纸与宜宾市国资公司将依然保持各自独立的企业运营体系,能够充分保证ST宜纸与宜宾市国资公司各自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宜宾市国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ST宜纸《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自己股东权利的同时承担股东相应的义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甲公司宜宾纸业
乙公司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原则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31
甲公司宜宾纸业
乙公司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原则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4-14
甲公司宜宾纸业
乙公司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公司向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借款7700万元。
签署日期、地点:2003年4月29日宜宾市
2003年10月29日宜宾市
借款金额:人民币7700万元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已按合同借款起始日借入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现金770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向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用于本公司的技术改造项目,以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彻底扭转公司所处的困难局面。2003年公司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有:一化生产线扩能项目; A P P生产线技改项目;二化脱墨浆生产线项目;低定量低成本双彩新闻纸项目;5号机年产3万吨文化用纸项目;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给排技术改造项目;碱回收攻关项目;3号机年产8万吨食品包装用纸改造项目等。通过以上项目的改造,达到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增大企业自制浆能力不使用进口浆板,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调整公司原料结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减少环境污染的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7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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