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5 |
甲公司 | 北汽蓝谷 |
乙公司 | 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合同总金额800万元,分期支付。定价原则为双方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昊华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与北京首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首创建设公司)签订了《项目投资拓展及前期咨询服务协议》,合同金额800万元。
重庆昊华公司系本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间接控制人。首创建设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庆昊华公司与首创建设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因为重庆昊华公司为对在重庆地区拍买土地、储备资源、拓展房地产项目而与首创建设公司签订服务协议。重庆昊华公司在首创建设公司的协助下,已于2011年11月在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成功竞得九龙坡区西彭组团A分区A36-1/02、A37-1/02、A40-4/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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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10-14 |
甲公司 | 北汽蓝谷 |
乙公司 | 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昊华公司)按股权比例分别向其股东本公司和北京首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首创建设公司)按股权比例借款4550万元和2000万元。
重庆昊华公司系本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另一股东首创建设公司持有重庆昊华公司30%的股份。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间接控制人。首创建设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庆昊华公司与首创建设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主要内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昊华公司按股权比例分别向其股东本公司和北京首创建设有限公司借款4550万元和2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能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45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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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9-23 |
甲公司 | 北汽蓝谷 |
乙公司 | 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昊华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其股东北京首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首创建设公司)借款,截止2008年9月17日,借款本金共计6639万元。重庆昊华公司拟归还所欠首创建设公司的本金6500万元。
重庆昊华公司系本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间接控制人。首创建设公司系重庆昊华公司股东,其控股股东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庆昊华公司与首创建设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主要内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昊华公司拟向首创建设公司归还借款65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所归还的首创建设公司的借款,形成原因是重庆昊华公司在成立初期,资金较为困难,作为重庆昊华公司股东之一的首创建设公司为帮助重庆昊华公司的发展而提供的资金支持。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能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减少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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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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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7-26 |
甲公司 | 北汽蓝谷 |
乙公司 | 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其资金占用费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6年7月21日与重庆昊华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书》,同意向重庆昊华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以支持其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本公司向重庆昊华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主要用于重庆昊华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开发前期部分费用。
2、 资金占用期限和费用计算
借款资金使用期限为壹年,借款起始时间以出票为准,其资金占用费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资金占用费自该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
3、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重庆昊华公司以其开发产品的经营收入向本公司偿还上述借款及资金占用费。
4、 保证条款
为保证本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及资金占用费,重庆昊华公司承诺和保证如下:
重庆昊华公司保证合法使用该笔资金并在本协议约定到期之日将所借资金及资金占用费一并划至本公司指定帐户内;如重庆昊华公司不能按期偿还所占用资金及其占用费,重庆昊华公司负责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次提供的借款资金来源
本次向重庆昊华公司一次性提供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在收购了重庆昊华公司部分股权后,将控股重庆昊华公司70%的股份。本次拟在办理完收购重庆昊华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后,向重庆昊华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以支持其在重庆的房地产项目的发展,预计能为本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股东提供良好回报。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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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北汽蓝谷 |
乙公司 | 成都前锋数字视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2939.68万元由前锋数字公司以现金购买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于2001 年6 日26 日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前锋数字视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签暑“投资及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拥有的“L64769Q芯片设计程序V1.1软件”、“有线数字电视专用高频头”和“DVD 样机及设计”三项技术(经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其公允价值为 4439.68 万元)作为追加投资前锋数字公司(其中 1500 万元按照三届十一次董事会的决议作为追加投资;2939.68万元由前锋数字公司以现金购买)。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01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前锋数字公司已于2001年6月29日将受让款2939.68万元划入本公司帐户,现正在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939.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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