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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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0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福州依菲服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
交易简介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依菲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依菲服饰公司”)及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依菲商贸公司”)近年来在公司设立专柜销售“金利来”品牌服饰,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之规定,依菲服饰公司及依菲商贸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
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公司与依菲商贸公司2014年度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7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0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
交易简介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依菲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依菲服饰公司”)及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依菲商贸公司”)近年来在公司设立专柜销售“金利来”品牌服饰,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之规定,依菲服饰公司及依菲商贸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
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公司与依菲商贸公司2014年度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12.5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0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福州依菲服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
交易简介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依菲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依菲服饰公司”)及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依菲商贸公司”)近年来在公司设立专柜销售“金利来”品牌服饰,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之规定,依菲服饰公司及依菲商贸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
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公司与依菲商贸公司2014年度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5.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0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
交易简介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依菲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依菲服饰公司”)及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依菲商贸公司”)近年来在公司设立专柜销售“金利来”品牌服饰,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之规定,依菲服饰公司及依菲商贸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
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公司与依菲商贸公司2014年度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1.7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0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
交易简介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依菲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依菲服饰公司”)及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依菲商贸公司”)近年来在公司设立专柜销售“金利来”品牌服饰,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之规定,依菲服饰公司及依菲商贸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
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公司与依菲商贸公司2014年度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10.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20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
交易简介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依菲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依菲服饰公司”)及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依菲商贸公司”)近年来在公司设立专柜销售“金利来”品牌服饰,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之规定,依菲服饰公司及依菲商贸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
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公司与依菲商贸公司2014年度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7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30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深圳玛丝菲尔噢姆服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噢姆公司订立了《合作合同书》,双方对合作条件、支付方式、供应商管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均做出了约定。公司与噢姆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主要定价政策为: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噢姆公司承诺,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将与其他供应商承担相同的合作条件。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玛丝菲尔噢姆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噢姆公司”)系姚建华先生、朱崇恽女士控股子公司,噢姆公司于2014年5月在公司设立专柜用于销售其旗下品牌服装“AUM”,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14年度该品牌销售将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5万元。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规定,噢姆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噢姆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龙俊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相应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噢姆公司之间的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30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深圳玛丝菲尔噢姆服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噢姆公司订立了《合作合同书》,双方对合作条件、支付方式、供应商管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均做出了约定。公司与噢姆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主要定价政策为: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噢姆公司承诺,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将与其他供应商承担相同的合作条件。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玛丝菲尔噢姆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噢姆公司”)系姚建华先生、朱崇恽女士控股子公司,噢姆公司于2014年5月在公司设立专柜用于销售其旗下品牌服装“AUM”,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14年度该品牌销售将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5万元。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规定,噢姆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噢姆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龙俊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相应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噢姆公司之间的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8.9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30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深圳玛丝菲尔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玛丝菲尔噢姆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噢姆公司”)系姚建华先生、朱崇恽女士控股子公司,噢姆公司于2014年5月在公司设立专柜用于销售其旗下品牌服装“AUM”,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14年度该品牌销售将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5万元。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规定,噢姆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噢姆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龙俊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相应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噢姆公司之间的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7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14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丰琪投资、魏立平、薛建、宋克均、刘夷、李鹏、孙军、聂慧、翁祖翔、刘晓鸣
定价依据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根据前述规定,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价格为6.11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 关联交易概述
东百集团于2014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拟向丰琪投资及魏立平、薛建、宋克均、刘夷、李鹏、孙军、聂慧、翁祖翔、刘晓鸣等九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合计105,891,98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11元/股。
2014年5月11日,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对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1、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丰琪投资将增加持有公司95,891,980股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上升至43.67%,其控股地位得以稳固。
2、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顺应当前的经济、政策导向。项目完成后,能够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市场份额,提供整体盈利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培育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积极的影响,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迅速提升,资产结构优化,偿债能力提高,从而有效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均大幅提升,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将形成连续的现金流量,这将有利于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优化和改善。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647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深圳玛丝菲尔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度,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深圳玛丝菲尔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玛丝菲尔公司”)签订系列《合作合同书》,由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合作场地给玛丝菲尔公司设立专柜用于销售其旗下品牌服装“Marisfrolg”和“Masfer.su”,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
  四、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4年度计划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Marisfrolg”和“Masfer.su”在国内高级女装品牌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引进该品牌女装符合公司的利益及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6
甲公司东百集团
乙公司深圳玛丝菲尔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与玛丝菲尔公司订立的系列《合作协议书》,2012年度双方实际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2013年度交易总额累计约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协议还对合作条件、支付方式、供应商公约、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也做出了约定。公司与玛丝菲尔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主要定价政策为: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玛丝菲尔公司承诺,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将与其他供应商承担相同的合作条件。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2013年度,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群升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深圳玛丝菲尔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玛丝菲尔公司)签订了七份《合作合同书》。根据上述《合作合同书》,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合作场地设立专柜给玛丝菲尔公司用于销售其旗下服装品牌“Marisfrolg”和“Masfer.su”,双方形成购销业务关系。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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