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

- 600678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3
甲公司四川金顶
乙公司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为了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项目的建设及日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由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新增8000万元人民币临时授信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 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生产经营进展情况向财务公司提出借款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范围内办理借款并以实际发生额为依据,计算借款总额。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通过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分别持有财务公司51% 、40%和9%的股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海亮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12年末完成重整,各可持续经营项目尚在建设,现有资产质量较差,融资难度较大,融资成本也较高。在多方比较各种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本次向财务公司借款利率为不高于公司在中国的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属于合理范围。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状况,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8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甲公司四川金顶
乙公司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四川金顶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4.89元/股。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签署了《海亮金属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海亮金属将以人民币3亿元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详见公司2013-036号公告。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和投产后,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业务规模、技术水平及生产效率都有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本公司的行业地位将进一步增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巩固本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对实现公司长期良性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充实公司的股权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扩充公司净资产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长期偿债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
(1)对公司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现有业务得以增强,产品线得以丰富及延伸,产业链更为完整。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以提升,竞争优势及整体实力将以增强,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现金流,降低公司短期偿债风险。
(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得到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不会存在负债比例过低或过高、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8
甲公司四川金顶
乙公司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交易简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在上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额进行补充约定。相关事宜已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14年度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四)当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截止2014年3月14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发生借款本金19500万元,存款余额为4,566,286.76元。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财务公司作为海亮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作为海亮集团下属海亮金属的控股子公司,由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主要目的包括:一是通过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通过财务公司的专业性、针对性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公司产业的发展;三是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可以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8
甲公司四川金顶
乙公司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拟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作为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通过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分别持有财务公司51%、40%和9%的股权。
  因此,财务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之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汪鸣、姚金芳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财务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达到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财务公司作为海亮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额,有利于公司资金的风险控制。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可以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金融服务补充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4
甲公司四川金顶
乙公司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此项贷款的利率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上浮30%确定。 贷款期间,若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则即时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由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借款2亿元用于新项目前期建设投入的其他来源资金置换以及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一年。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通过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分别持有财务公司51%、40%和9%的股权。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海亮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12年末完成重整,各可持续经营项目尚在建设,现有资产质量较差,融资难度较大,融资成本也较高。在多方比较各种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本次向财务公司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属于合理范围。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状况,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四川金顶
乙公司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5.67元/股。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交易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向包括海亮金属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785.25万股(含本数)A股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拟以30,000万元人民币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数量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海亮金属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其认购价格与本次发行价格(即其他特定投资者的认购价格)相同。海亮金属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2013年8月28日,海亮金属与本公司签署了《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准。
(二)关联关系 截至2013年6月30日,海亮金属持有本公司97,002,9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海亮金属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因此,海亮金属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公司(发行人)与海亮金属(认购人)于 2013年8月28日签署了《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认购金额
海亮金属拟认购金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2、 认购价格与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四川金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5.6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四川金顶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四川金顶
乙公司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通过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财务公司51% 、40%和9%的股权。
因此,财务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合称“四川金顶”; 乙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3-2015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存款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所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在其经相关监管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并在严格遵守存款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等支付结算原则以及符合适用上市规则及其它适用法律的要求(包括对年度交易总金额的任何限制)的前提下,双方同意依据本协议条款及条件向四川金顶提供金融服务。
三、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财务公司作为海亮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作为海亮集团下属海亮金属的控股子公司,由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主要目的包括:一是通过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通过财务公司的专业性、针对性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公司产业的发展;三是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可以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甲公司四川金顶
乙公司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9
甲公司四川金顶
乙公司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四川金顶
乙公司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对半成品部分,每月根据实际发生数量,按成本价结转交易金额;对费用部分,按每月销售量计算平均分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交易简介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出售自制水泥用生料,收取水泥加工费及关联交易方应承担的营业费用、管理费、财务费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40344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四川金顶
乙公司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对半成品部分,每月根据实际发生数量,按成本价结转交易金额;对费用部分,按每月销售量计算平均分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交易简介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出售自制水泥用生料,收取水泥加工费及关联交易方应承担的营业费用、管理费、财务费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6311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返回页顶